附條件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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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條件佣金指在商業活動中的一種勞務報酬。附條件佣金是附加一定條件後所支付的佣金。
一、證券交易佣金 證券交易擁金是指委托者委托買賣成交後,按實際成交金額數的一定比例向承辦委托的證券商交納的費用。佣金也就是證券商代理委托買賣成交後的經營收入,或者說手續費收入。委托買賣股票的收費標準是3.5‰,最底起點為5元。委托者委托買賣成交後,應在向承辦委托的證券商辦理交割時,按實際成交金額的3.5‰向證券商交納委托買賣佣金。證券商不得任意或變相提高或降低佣金的收費標準,受托買賣未成交時,證券商也不得向委托者收取佣金。
二、國際貿易中的佣金 我國的外貿專業公司,在代理國內企業進出口業務時,通常由雙方簽訂協議規定代理佣金比率,而對外報價時,佣金率不明示在價格中,這種佣金稱之為"暗傭"。如果在價格條款中,明確表示佣金多少,稱為"明傭"。在我國對外貿易中,主要出現在我國出口企業向國外中間商的報價中。
包含佣金的合同價格,稱為含傭價,通常以含傭價乘以佣金率,得出佣金額。其計算公式為:
佣金=含傭價X佣金率
佣金=含傭價-凈價
整理後得含傭價和凈價的關係:
含擁價=凈價/1-擁金率
佣金通常以英文縮寫字母C表示。比如每公噸1000美元 CFR西雅圖包含佣金2%,可寫成:每公噸1000美元CFRC2西雅圖。其中的"C2"即表示佣金率為2% 。
賣方應在收妥貨款後,再向中間商支付佣金。
三、銷售佣金 銷售佣金是指企業在銷售業務發生時支付給中間人的報酬,中間人必須是有權從事中介服務的單位或個人,但不包括本企業的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