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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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效應(Network Effects)、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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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進入二十一世紀,技術革命方興未艾,知識經濟席卷全球,在這一大趨勢中,有一類商品和服務,特別是越來越普及的信息商品和服務具有這樣的性質:
使用具有這樣性質的產品或服務的消費者形成一個網路,當其他消費者購買這樣的產品或服務,加入這個網路時,就會獲得額外的價值。經濟學家把擁有這種特性的產品稱為網路產品,把擁有這種特性的市場稱為網路市場,把這種因為消費行為產生的價值溢出效應稱為網路外部性,或需求方規模經濟、需求方的範圍經濟(與生產方面的規模經濟相對應)
網路產品和服務多種多樣。例如,傳真機和通訊協議協同工作提供傳真服務,擁有傳真機的人們形成一個網路交換信息。經濟學家把這些廣泛存在的網路,對市場參與者行為產生的影響稱為網路效應。網路效應不是高科技產品的專利,大量的普通產品也表現出網路效應。例如,照相機的機體和鏡頭提供的照相服務,也缺少規範的企業模型可以用來解釋網路效應和與之相關的標準化問題。[1]
網路效應是指產品價值隨購買這種產品及其兼容產品的消費者的數量增加而增加。例如在電信系統中,當人們都不使用電話時,安裝電話是沒有價值的,而電話越普及, 安裝電話的價值就越高。在互聯網、傳媒、航空運輸、金融等行業普遍存在網路效應。
網路效應是以色列經濟學家奧茲·夏伊(Oz Shy)在《網路產業經濟學》(The Economics of Network Industries)中提出的。在具有網路效應的產業中,“先下手為強”(first-mover advantage)和“贏家通吃”(winner-takes-all)是市場競爭的重要特征。
大多數經濟學家不加區別地使用這兩個概念,但事實上,兩者的含義是不一樣的。
需要註意的是,網路效應同網路外部性並不是一回事。只有當市場參與者不能把網路效應內化(Internalize),即網路效應不能通過價格機制進入收益或成本函數的時候,網路效應才可以被稱為網路外部性。雖然個體消費者在加入網路時,由於存在大量消費者的分散決策,以及信息的不完備性,很難做到把他們對網路中其他成員的影響內化,但是對於網路的所有者,可以做到集中決策,擁有比較完備的信息,可以把這種效應很好地內化。當網路(或技術)的所有者可以內化這種網路效應的時候,網路效應就不再是外部性。這時,我們說,網路效應已經被內化了,產品已經被正確定價,市場中不存在外部性問題。
而在特定消費行為方面的“互存性”(independency),被稱為“網路外部性”(externalities),也有的文獻稱之為“網路效應”(networkeffect)。
Liebowitzand Margolis對網路效應和網路外部性進行了經濟學意義上的界定,認為網路效應可能價格機制內化,只有當網路效應不能通過價格機制進入收益成本函數時,網路效應才能叫做網路外部性。將間接網路外部性認定為外部性,存在兩點不足:
(1)類似於負的間接網路外部性,由於在完善的市場內,通過價格機制的相互行為並不存在外部性問題。
(2)由於無法正確的分辨出導致產品價格的真正原因,正的網路外部性的範圍往往存在著錯誤的認識。與間接網路效應不同,直接網路效應來自於發生在市場之外消費者直接的相互作用。
大多數經濟學家認為與網路外部性相關的市場失靈存在,不加區分兩者的定義。
當網路效應存在時,如果沒有人採用網路產品,那麼它就沒有價值,於是也沒有人想用它。如果有足夠的使用者,那麼商品就會有價值,因此會有更多的使用者,商品也就會更有價值。因此網路效應引發了正反饋。
網路效應對鎖定也有益處,如果人們都在馬路右側駕車,對我來說在右邊行駛就更有價值。相反,如果人們同時在馬路左側駕車,我在左側行駛則更有效率。因此,轉換成本是數以百萬計的個人之間的合作成本,這個成本可能非常大。
在供給方範圍經濟中,平均成本隨範圍擴大而降低,而在需求方範圍經濟中,平均利潤隨著範圍擴大而提高。因此,廠商如果能夠在這兩個方面都做得非常出色,就能成為絕對的壟斷者。
信息產品存在著互聯的內在需要,因為人們生產和使用它們的目的就是更好地收集和交流信息。這種需求的滿足程度與網路的規模密切相關。只有一名用戶的網路是毫無價值的。如果網路中只有少數用戶,他們不僅要承擔高昂的運營成本,而且只能與數量有限的人交流信息和使用經驗。隨著用戶數量的增加,這種不利於規模經濟的情況將不斷得到改善,每名用戶承擔的成本將持續下降,同時信息和經驗交流的範圍得到擴大,所有用戶都可能從網路規模的擴大中獲得了更大的價值。此時,網路的價值呈幾何級數增長。這種情況,即某種產品對一名用戶的價值取決於使用該產品的其他用戶的數量,在經濟學中稱為網路外部性(network externality),或稱網路效應。
網路效應的分類[1]
網路效應可以分為直接的網路效應和間接的網路效應。比如傳真設備之間就是直接的網路效應,而DVD播放器之間則是間接的網路效應。我不會直接介意你是否有DVD播放器——這並不影響我的DVD的價值。然而有越多的人擁有DVD播放器,更多的DVD可播放內容將會被提供,我所能播放的DVD內容也就會更多。因此,你購買DVD播放器會間接提高我的播放器的價值。
- 1.間接網路效應
Economides認為間接網路外部性來源於單向網路,m種產品A和n種產品B(所有的產品A和產品B都相互兼容)構成了mn種潛在的複合產品,由於互補產品的特點,一個消費者對於組件A或B的需求的增加都會導致市場中每種組件數量的增加,同時導致複合產品的增加。
Katz和Shapiro的表述更為明確:“當某種產品的使用者增加時,它的互補品更加豐富,價格更低。”他們給出的例子包括電腦使用者增加,會出現更好的軟體;和一些耐用品和服務,比如汽車的售後服務等等。
這裡的間接網路外部性也被認為是一種網路效應,能不能構成外部性,還需要細緻的考察。而且,上下游企業的關係可以看成一種單向網路,如果這種網路效應是外部性的話,由於分工是現代經濟的基本特征,那麼這種外部性就涉及現代經濟體的每回代經濟賴以運作的市場規律從根本上就需要置疑。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間接網路效應實際是描述了這樣一種情況:一個人額外消費的某種產品會增加或者降低消費同樣產品的消費者付出的成本,也會增加或者降低該產品的替代品和互補品的成本。
- 2.直接網路效應
Katz和Shapiro把網路效應區分為直接網路效應和間接網路效應。直接網路效應定義為消費者網路對產品價值的直接影響,比如電話網絡。按Economides的說法,當消費者身份由網路的組件所標定的時候,構成直接網路效應。例如,在電話網路中,在這個由n個消費者組成的網路中,有n(n-1)潛在產品,第n+1個加入的消費者,通過給現有的連接加入新的互補的連接,增加了2n個潛在的新的產品,從而為網路中每個用戶造成了直接的網路效應。
與間接網路效應不同,直接網路效應來自於發生在市場之外消費者直接的相互作用。電話使用者網路是一個典型的直接網路效應的例子,很顯然,電話對於一個人的價值取決於連接到網路中的其他人。但是即使在這個簡單的例子中,我們也很難斷言直接網路效應一定會造成外部性的後果。
直接網路效應能否造成真正的外部性的後果,同市場結構產品特點、消費者行為相關。至少,可能存在下麵一些原因,使得直接網路效應不能造成真正的外部性。
評論(共10條)
覺得和書上看到的解釋不太一樣,網路效應和網路的外部性並不完全一樣
這兩者是有爭議的。大部分經濟學家都是選擇忽略他們之間的區別。增加了一些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網路效應”並不完全等同於經濟學家所說的“網路外部性”。 這是百度百科的解釋。怎麼MBA智庫百科與百度百科的解釋是截然相反的?
這不很正常嗎
“網路效應”並不完全等同於經濟學家所說的“網路外部性”。 這是百度百科的解釋。怎麼MBA智庫百科與百度百科的解釋是截然相反的?
網路外部性:個人的需求取決於其他人的購買量情況。就某些商品而言,一個人的需求依賴於其他人的需求。
“網路效應”並不完全等同於經濟學家所說的“網路外部性”。 這是百度百科的解釋。怎麼MBA智庫百科與百度百科的解釋是截然相反的?
就是外部性強調的是非價格機制 比如你看到很多人買iPhone 你覺得你也應該買iPhone 你的需求取決的別人影響 而非iPhone降價或者漲價
“網路效應”並不完全等同於經濟學家所說的“網路外部性”。 這是百度百科的解釋。怎麼MBA智庫百科與百度百科的解釋是截然相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