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起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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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起飛是指經濟發展由傳統經濟進入現代化經濟的高速增長階段。
經濟起飛由美國W.W.羅斯托1960年在《經濟成長的階段》一書中提出,他借喻於飛機突破停止狀態騰空起飛,表示一國經濟發生了決定性的變化。羅斯托認為,起飛階段是社會經濟發展的第一次突變。一國經濟要能起飛,必須具備3個相互有關的條件:
2、建立和發展一種或多種重要的製造業部門即主導部門。
3、進行制度上的變革,迅速出現一種政治、社會和制度結構推動現代部門的擴張。3個條件互相聯繫,缺一不可。
羅斯托認為:發展中國家在經濟起飛中遇到的困難是人口增長率過快和國內政治動蕩而引起人才、資金外流,因此要採取以下措施:
1、防止早熟消費。即防止在經濟尚未成熟之前就實行“高額群眾消費階段”的消費方式。
2、必須重視“基礎結構”(港口、交通線、動力、倉庫等)建設。
3、控制人口出生。
4、發展有換取外匯能力的部門。
5、推廣新技術,提高勞動生產率,解決“隱蔽失業”。
6、防止人才和資金外流。
8、因為缺乏一個有力量的本國私人企業家階級,所以國家應起較大作用,在某些私人不願投資或無力投資的領域,由國家代行私人企業家的職能。“起飛”理論在西方經濟學中曾產生過廣泛影響,在發展中國家仍有一定影響。它關於發展中國家工業化過程中應註意的具體政策、措施有一定積極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