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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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精神(spirit of Organiz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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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精神是指組織員工在組織活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對組織生活和活動過程的固定看法。組織精神常與組織的價值觀念是緊密相聯的,是組織規範化和信念化了的意識的表現,反映組織經營管理中積極的主導意識。整體價值觀及組織精神是員工努力工作的精神源泉,也是組織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精神支柱,對組織的成敗興衰起決定作用。組織精神常以廠風、廠歌和口號等形式來激勵和統一每個組織成員的意志。
組織精神是更高層次的原動力。因為一家鮮活企業的魅力取決於組織的精神,就像看待一個人也會重視個人精神一樣。組織精神是企業家精神和員工精神的融合體,是企業的創新精神、學習精神、拼搏精神、勤奮精神、服務精神、追求精神的融合體。對於企業的組織精神,不能簡單的理解為“組織文化”,文化是慣常性的東西,主要在於理解和培養做事的風格和方法,而精神卻在於——正如我要強調的——做事的原動力和做事時表現出來的始終如一的思想和行為狀態。
一般說來,組織精神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對人對事的公正態度。
2.組織領導的獨特性。組織應有一套適於自身建設和發展的領導方法和手段,以贏得公眾的贊揚。
3.對產品或服務質量的追求,組織追求一流的產品、一流的服務質量是滿足公眾的基本條件。
4.開拓與創新精神。這是商品經濟的必然要求,是適應激烈競爭和社會進步的先決條件。
5.積極的社會觀和價值觀。組織要積極地關註社會問題,並樹立在組織發展的同時不斷地滿足社會與公眾需要的價值觀念。
6.誠實正直,遵章守法。這是適應社會環境,贏得民意的基本要求。常言道,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那種投機取巧、偷工減料、弄虛作假的領導作風必然為民眾所唾棄。
從整體的角度看來,組織的精神也需要不斷的去培養和鍛造。在市場的經營的過程中,值得關註的組織精神培養可以著手去做一些慣例性的的工作。
第一是關於共同的戰略目標的樹立和強化。企業家、員工、企業都是戰略組織中的一員,必須在統一的目標指引之下,才能有共同的認識和向心力。目標的合理性和挑戰性有助於這三者的相互配合,戰略目標必須依賴於實際的市場狀況,又不能拘泥於現存的市場數據分析,而是把一個合理、準確、清晰而又激動人心的目標呈現在眾人面前。
第二,所有的成員主動不斷地追求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工作方法。這是比較鮮明、可愛的組織精神,值得推廣。對新技術、新方法的追去和使用代表著未來的工作效率,證明所有成員的時代性特征,更是體現了組織科學化的理念和工具化的運營模式。
第三主要指鼓勵。在現代的管理中人們通常強調的是激勵而不是鼓勵。事實上在我看來,鼓勵的作用比激勵尤甚——原因在於鼓勵的自發性而不是被迫性。激勵是以目標、期望、滿足等因素來刺激人們的工作激情,而鼓勵上以溫情、人性、關懷等方式來感動人們。
組織精神的第一要求就是績效的高標準。在一個市場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獲得成功的刺激需要創造和維持績效精神,這種績效精神不僅指個人取得的績效,更重要的是指組織績效。組織內全體員工取得的平均工作績效導致組織效率的提高,推動組織事業不斷發展。也就是說,員工績效應當有助於提高組織績效,有助於組織的經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