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勵強化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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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激勵強化原理[1]
激勵強化原理又稱效率優先原理,是指通過獎勵和懲罰,使員工明辨是非,對員工的勞動行為實現有效激勵。激勵就是創設滿足員工各種需要的條件,激發員工的動機,使之產生實現組織期望目標的特定行為的過程。
人的潛能是巨大的,按照2:8黃金定律和管理學家統計研究結果,一個計時工只要發揮個人潛力的20%—30%即可保住飯碗,但通過恰當的激勵,這些工人潛能可能發揮出80%—90%。可見,激勵可以調動人的主觀能力性,強化期望行為,從而顯著地提高勞動生產率。
激勵強化原理的要點[1]
在企業中一切工作都要以提高效率為中心,時時處處將提高效率放在第一位,各級主管應當充分有效地運用各種激勵手段,對員工的勞動行為實現有效激勵。例如,對員工要有獎有懲、賞罰分明,才能保證各項制度的貫徹實施,才能使每個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嚴守崗位,各司其職,各盡其力。如果干與不幹、乾好與乾壞都一樣,那麼就不利於鼓勵先進、鞭策後進、帶動中間,把企業的各項工作搞好。
此外,通過企業文化的塑造,特別是企業精神的培育,教育、感化員工,以提高組織的凝聚力和員工的向心力;通過及時的信息溝通和傳遞,以及系統的培訓,使員工掌握更豐富的信息和技能,促進員工觀念上、知識上的轉變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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