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進式延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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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進式延遲退休(Progressive Delay Retir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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漸進式延遲退休是指通過逐年提高退休年齡的方式,使社會各方有足夠的時間來適應和調整。每年延遲幾個月或每幾年延遲一歲。
國際上有兩種流行的做法:一種是每年延遲三個月,四年可以延遲一歲;另一種是每年延遲四個月,需要三年時間延遲一歲。
同時,“漸進式延遲退休”還要區分不同的群體,例如男職工、女職工、幹部、工人等的法定退休年齡有所不同,實施改革方案時也會制定不同的政策。總的來說,“漸進式延遲退休”強調的是穩而不是快。
根據“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國將穩妥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以避免對社會經濟造成過大的衝擊。
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2024年9月1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會議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草案的議案。[1]
2024年9月13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發佈關於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決定。同步啟動延遲男、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用十五年時間,逐步將男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六十周歲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將女職工的法定退休年齡從原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分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五十八周歲。[2]
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實施是一項重要的社會政策調整,旨在適應人口老齡化、勞動力市場變化和人均預期壽命延長等客觀情況。這一改革的核心原則包括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和統籌兼顧。
小步調整:這意味著退休年齡的延遲將不會一步到位,而是通過每年延遲幾個月或每幾個月延遲1個月的方式逐步實施,以減少對個人和社會的衝擊。
彈性實施:延遲退休政策將不會“一刀切”,而是允許個人根據自身情況和條件選擇提前退休的時間,增加個人自主選擇提前退休的空間。
分類推進:考慮到不同群體的實際情況,如性別、職業等,實施延遲退休改革將區分不同群體,採取適當的節奏,穩步推進。
統籌兼顧:延遲退休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與相關的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協同推進,如促進大齡勞動者就業創業、提供社保補貼等。
延遲退休的原因[3]
延遲退休,很重要一個原因是,中國面臨著從輕度老齡化進入中度老齡化階段發展的態勢。
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60歲及以上人口約有2.64億,占總人口的18.7%;65歲以上人口約有1.9億,占總人口的13.5%;“十四五”期間,我國老年人口將超過3億人。聯合國曾預測照此趨勢,2050年中國社會的人口年齡中位數將達到49.6歲,即一半人口都將在50歲以上,老齡化社會已成為迫在眉睫的問題。
延遲退休,很顯然是應對人口老齡化的一項重要舉措。
其次,我國現行退休年齡相對偏低,中國現行法定退休年齡是男職工60周歲,女幹部55周歲,女工人50周歲。
這一規定製定頒佈於20世紀50年代,當時我國人均預期壽命也只有50歲左右。這一退休年齡標準是根據新中國成立初期人均預期壽命、勞動條件、用工方式等諸多因素確定的,到現在近70多年沒有調整過。
改革開放以後,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大幅提高,從新中國成立初期的40多歲提高到了“十三五”期間的77.3歲。“十四五”期間,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將達78.3歲。與此同時,我國的經濟社會發生了巨大變化,退休年齡總體偏低的問題就顯得十分突出,延長退休年齡是自然而然的事。
橫向比較,延遲退休年齡也是世界各國應對人口老齡化的普遍做法。近幾十年來,多數國家都不同程度提高了退休年齡。據不完全統計,全球30個主要國家中退休年齡普遍都在65歲以上。
世界銀行曾發佈一項報告,調查了全球139個經濟體的官方退休年齡,其中中國目前男性60歲、女性50歲的退休年齡雖然談不上最早,也算是進入了“偏早行列”中。歐美國家普遍的退休年齡都為65歲,美國為67歲,日本為男65歲,女60歲。
因此隨著生活水平的進步,人們的壽命不斷提高,延遲退休年齡是必然趨勢。
國務院關於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辦法[2]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綜合考慮我國人均預期壽命、健康水平、人口結構、國民受教育程度、勞動力供給等因素,按照小步調整、彈性實施、分類推進、統籌兼顧的原則,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為了做好這項工作,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從2025年1月1日起,男職工和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五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四個月延遲一個月,分別逐步延遲至六十三周歲和五十八周歲;原法定退休年齡為五十周歲的女職工,法定退休年齡每二個月延遲一個月,逐步延遲至五十五周歲。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條 從2030年1月1日起,將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由十五年逐步提高至二十年,每年提高六個月。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但不滿最低繳費年限的,可以按照規定通過延長繳費或者一次性繳費的辦法達到最低繳費年限,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第三條 職工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女職工五十周歲、五十五周歲及男職工六十周歲的原法定退休年齡。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所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可以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不超過三年。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實施中不得違背職工意願,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職工選擇退休年齡。
第四條 國家健全養老保險激勵機制。鼓勵職工長繳多得、多繳多得、晚退多得。基礎養老金計發比例與個人累計繳費年限掛鉤,基礎養老金計發基數與個人實際繳費掛鉤,個人賬戶養老金根據個人退休年齡、個人賬戶儲存額等因素確定。
第五條 國家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促進高質量充分就業。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健全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支持青年人就業創業,強化大齡勞動者就業崗位開發,完善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制度。加強對就業年齡歧視的防範和治理,激勵用人單位吸納更多大齡勞動者就業。
第六條 用人單位招用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者,應當保障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工傷保障等基本權益。
國家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國家完善帶薪年休假制度。
第七條 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年限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在實施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期間,由失業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為其繳納養老保險費。
第八條 國家規範完善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政策。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等國家規定的特殊工種,以及在高海拔地區工作的職工,符合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
第九條 國家建立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