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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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價格 (Prices Involving Foreign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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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價格是指在國內市場上對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外籍華人和外交使領館、外國商社、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外商獨資企業銷售商品的價格和提供勞務服務的收費。
涉外價格的特點是:
1.商品銷售和服務地點主要是專設商店。
3.一般用外匯人民幣或外幣結算,而對於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則通常只用人民幣結算。
涉外價格的範圍包括:涉外商品價格、國際旅游價格、涉外飯店房費、涉外飯店、餐廳飲食價格、對外國人醫療收費、涉外勞務服務收費、中外合資、合作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物資供應和產品銷售價格等。涉外價格的作價原則,是以國內價格為基礎參照國際價格,考慮匯價變化,區別對待,平等互利。
涉外價格一般用人民幣外匯券或外幣結算;僑匯商店使用人民幣,同時憑僑匯券結算;外商投資企業除特殊規定外均使用人民幣結算。
涉外價格的制定與管理,要堅持中央集中統一領導和地方分級管理的原則,體現國家有關的涉外政策,兼顧國內和國際市場情況,既有利於商品銷售和服務,又有利於經營企業的管理和核算。對不同的商品和服務,要區別對待,分別作價。
1.國內市場上正常供應的商品和服務收費,與國內價格統一執行,服務條件和要求不同的按質論價,分別作價。
2.專供外國人的商品和服務收費,以國內價格為基礎,參照國際同等情況的價格水平按同質略低的原則作價,適當高出國內價格。對特殊要求供應的商品價格,可適當合理地高些。
3.國內市場上基本不供應的珍貴稀缺商品,應以國際市場價格為基礎作價。
4.專門供應外賓而又不能再度生產的文物、古玩(包括少量文物複製製品)等特殊商品,按“少出高匯,細水長流”的原則,參照國際市場價格定價。名人字畫、精細特別的珍稀工藝晶,亦按此原則,結合其藝術價值和稀缺程度,在購買者能接受的水平上,儘量為國家多創匯。
5.涉外旅游價格,應綜合考慮我國現有服務設施和服務質量的實際水平,以及國際旅游業的競爭情況,從促進我國旅游業發展,能吸引更多國外游客的目的出發,參照國際市場價格水平,以及東南亞地區和香港等地的特殊情況,適當從低掌握。
6.實行按對象區別對待的原則。對華僑,港澳台同胞、外籍華人回國探親旅游觀光,以及來華幫助工作的外國文教專家和來華留學生,在飯店房費、飛機和火車票、醫療衛生收費等方面,實行不同的照顧和優惠。
7.要考慮外匯匯率的變化。對憑僑匯券供應的商品,給予優惠價格。
(一)涉外商品價格的制定
1.對糧、油、肉、蛋、禽等在國內市場上供應的一般副食品,實行內外同價,按質論價;少數稀缺商品和珍貴名晶,則要參照國際市場價格水平,執行高質高價,拉開質量差價的原則定價。
2.日用工業品價格分不同情況制定。一般工業品,與國內同價;從各進出口公司購進的高檔品,可在對香港出口的離岸價格基礎上按國家規定的綜合差率加成作價;對專供旅游的商品作價,利潤可高於一般商品。
3.工藝品涉外價格。其利潤應從高掌握,可考慮有利於在國際市場上競爭,其零售價格水平應低於香港。具體幅度可視不同情況,按有關規定分類制定。
4.文物商品涉外價格。文物商品由文物部門獨家經營,其他箅位只能代購代銷。文物商品價格由文物總局統一定價或由文物部門按總局規定,按質論價。
(二)涉外勞務收費標準的制定
定應從國內市場的實際情況出發,視工種、勞動強度、勞動熟練程度,參照國際市場勞務價格水平,分等按時計算,收費標準可略低於國際同等水平。
(三)涉外公用事業價格的制定
目前我國為常住外國人等提供的水、電,煤氣、熱力價格與國內同價。公寓房租是在成本加利稅的基礎上,參照國際市場房租水平制定的。
(四)旅游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制定
涉外飯店的房租費,是在飯店成本的基礎上,根據服務質量、設備條件,對照國際市場房租價格水平,考慮淡旺季和地區類別,實行差別價格。涉外飯店餐飲費的定價,採用國內飲食業的定價方法,由主管部門按不同的毛利率制定並控制價格。旅游交通費用有兩種類型:市內交通費,執行內外統一價格;民航與鐵路票價實行內外兩種價格,並根據情況實行優待價格。各類園林門票、文藝演出與體育比賽票價,除少數珍貴文物參觀點可規定對外賓票價高些外,其他一律與國內同價。旅游綜合服務費,根據多種因素,如國內服務設施、服務質量、來華對象和國外旅行社收費水平,從促進旅游事業發展竈5發,經有關部門批准後,綜合統一報價。
(五)涉及中外合資、合作企業的商品價格
供應給這些企業的物資,凡進口的按進口代理作價;計划出口轉而供應的,按出口換匯成本作價,以外匯結算。供應的熱力、電力,與國內同價。這些企業的產品,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實行企業定價。
上海政府對經營性公共停車場(庫)的收費標準進行了最高限價。對於涉外停車場(庫)實行自行:之價:凡外商投資性質的涉外停車場(庫)及涉外賓館附屬停車場的收費標準仍由各單位自行制定,實行市場調節價,凡執行市場調節價的停車場,應在調整收費標準的前10天向所在區(縣)的物價和交通部門報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