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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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人民幣(Foreign Exchange Equivalent Of Renminbi (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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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外匯人民幣[1]
外匯人民幣指外國銀行或企業。在中國銀行開立的活期人民幣存款戶上的人民幣。由於它是存款人用他們的自由外匯向中國銀行購買人民幣後,存在賬戶上的,存款人需要時可以再兌換成自由外匯,所以這些賬戶上的人民幣稱為外匯人民幣。
外匯人民幣的由來[2]
在國際貿易中所簽訂的各種合同,一貫是使用英鎊、美元、馬克等自由外匯來計價。在60年代中,國際金融市場波動頻繁,幾種西方貨幣日益貶值,而那時中國市場物價平穩。在這種情況下,於1968年我國對外貿易開始試行人民幣計價。由於當時人民幣的幣值穩定,使用外匯人民幣作為計價單位,買賣雙方都可以受益,因而世界上的大銀行為了促進與中國進行貿易,先後在中國銀行開立了外匯人民幣的存款帳號,以便利他們國家的商人與中國進行貿易,收付貨款。從此,在國際貿易中,除了用各種自由外匯簽訂的貿易合同之外,又出現了以外匯人民幣計價的貿易合同。外匯人民幣的使用範圍後來又擴大到非貿易收支方面。如匯款、貨款等。但由於它本身並沒有任何形式的紙幣或硬幣,只能通過轉帳和國際匯兌來進行帳面上的收付,而不能從任何帳戶中直接提取。
外匯人民幣的買賣[3]
外匯人民幣與市場經濟國家的自由外匯不同,它不允許在國際市場上自由流通。同時,外匯人民幣的買賣,要符合一定的範圍和規定,通過中國銀行進行:
(1)外國商人通過其委托銀行向我國買賣人民幣,必須憑與我國企業簽訂的貿易合同辦理,並要用雙方約定的可兌換貨幣兌換人民幣,存入中國銀行開立的特別人民幣帳戶上,用以支付貿易貨款以及與貿易有關的運輸費、保險費、佣金等從屬費用;
(2)使用外匯人民幣計價結算,原則上僅限於雙邊貿易的結算,外匯人民幣帳戶餘額不能向第三國劃拔轉讓;
(3)買賣外匯人民幣使用的貨幣,只能是雙方銀行約定的可兌換貨幣,原則上應是對方銀行所在國貨幣。如果人民幣對該國貨幣未訂匯率,或該國貨幣不能自由兌換,可使用當地銀行習慣使用的可自由兌換的第三國貨幣;
(4)外國銀行在中國銀行的外匯人民幣存款,可以隨時兌換成上述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