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代徵消費稅和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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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代徵消費稅和增值稅是指根據國際慣例,進口貨物征收關稅後,可以視為未征收國內稅的產品,因此進口貨物進口後還應繳納國內稅,凡進口增值稅、消費稅的應稅產品,除國家另有規定外,均應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我國對進口產品征收增值稅和消費稅,目前是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海關總署制定政策規定,由國家稅務總局委托海關在進口環節代徵。
對進口產品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是在增值稅、消費稅的一般規定上制定的專項稅收規定,主要是為了調節國內外產品稅收負擔的差異,使之能夠公平競爭。
進口增值稅、消費稅應在貨物實際進境時,即在納稅人按進出口貨物通關規定向海關申報後,海關放行前一次性繳納。其納稅環節為報關進口時,納稅地點為報關進口地海關。
征收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的產品,一般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二是必須已報關進口。
只要是報關進口的應稅產品,不論是國外產品還是我國已出口轉銷國內的產品,不論是進口者自行採購還是國外贈送的產品,不論是進口者自用還是作為貿易或其他用途的產品,納稅人在進口產品繳納關稅的同時,均應按照我國稅法規定繳納應稅產品的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進口增值稅和消費稅的稅目、稅率及會計處理均與國內增值稅、消費稅相同。
海關代徵消費稅、增值稅的管理[1]
1.消費稅的應納稅額
組成計稅價格= |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 | |
1-消費稅稅率 |
例1:某進出口公司某月從國外進口成套化妝品一批,到岸價格84000美元;海關征收關稅為55%,消費費稅率為30%。假定進關日即為結算口。當天匯率為1:8.70,公司應向海關交納多少消費稅
組成計稅價格=(84000×8.70+84000×8.70×55%)÷(1-30%)=1618200(元)
應納稅額=1618200×30%=485460(元)
(2)從量定額的應納消費品
從量消費稅稅額=應稅進口消費品數量×消費稅單位稅額
其中:消費品計量單位的換算標準(按體積凈重計)
啤酒1噸=988升
黃酒1噸=962升
汽油1噸=1.388升
柴油1噸=1.178升
例2:某進出口公司從國外進口柴油一批,在報關進口時,海關核定的進口徵稅數量為15000噸。每升柴油的徵稅額為0.1元。
應納稅額=15000X1178X0.1=176700(元)
2.增值稅的應納稅額
(1)進口一般應稅貨物
組成計稅價格=到岸價格+進口關稅稅額
應納稅額=組成計稅價格X增值稅稅率
例3:某進出口公司本月進口化工材料一批,到岸價格摺合人民幣l250000元,海關征收關稅摺合人民幣437500元(關稅35%),增值稅率為17%。全部款項由銀行存款支付。
應納稅款=(1250000+437500)×17%=286875(元)
(2)進口應稅消費品
組成汁稅價格=到岸價格+進口關稅稅額+消費稅稅額
例4:某進出口公司進口橡膠輪胎,到岸價格50000美元。關稅稅率為35%,消費稅稅率l0%,增值稅稅率17%。海關填發稅款繳納證之日國家外匯牌價1:8.70
關稅=50000×8。70×35%=152250(元)
消費稅=(50000×8.70+50000×8.70×35%)÷(1-10%)=65250(元)
增值稅=(50000×8.70+152250+65250)×17%=110925(元)
- ↑ 高虎城.對外貿易企業財務管理 第1版.新華出版社,1997.03
倒數第2行有誤,少乘了10%(消費稅稅率),消費稅=(50000×8.70+50000×8.70×35%)÷(1-10%)*10%=652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