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金認繳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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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金認繳制(Registered Capital Subscribed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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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資金認繳制是指在是註冊資金為零的情況下進行工商註冊,但經驗者需在兩年之內補齊註冊資金。
認繳制只適用於普通的有限責任公司,“一個人有限公司”不能享受認繳制註冊,註冊參考傳統工商執照註冊。多數在網路上的店鋪的經營者處以創業的初期,資金緊張,進行工商註冊需要註冊資金,而認繳制則解決可這個問題。現在的註冊資金認繳制,就是不再規定公司註冊資本的最低註冊資本了。簡單的說,就是:如果公司註冊資本是50萬,如果兩個或者以上股東出資,則可以選擇在首期出資0萬(即不出資),只需在承諾的期限(最長2年內)繳足註冊50萬即可。
認繳金額、認繳期限等信息都是要對社會進行公佈的。在企業運營的過程中,認繳期限太長的話,會引起合作伙伴對公司誠信度和實力產生懷疑;企業應該根據自身的實力、經營規模和創業規劃來確定認繳期限,樹立起誠信的意識。
新制度將註冊資本“實繳”改為“認繳”。但是,這並不意味著註冊資本可以“只認不繳”。這樣的想法是完全不可取的。企業則應該在承諾的認繳期限內繳納完畢,同時還應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在整個交易的過程中,“只認不繳”會影響到公司的誠信度,這對於公司今後的發展是沒有半點好處的。另外,監管部門會對企業進行抽查,如果企業未兌現認繳承諾的話,監管部門將按照《公司法》對其公司進行處罰,並將其拉入“經營異常名錄”向社會公示。甚至可能會被寫入全國聯網的“黑名單”,這將導致“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認繳制”也是有一定額度的。想要“零元”肯定是不能註冊公司的。這種想法簡直就是痴人說夢,是不可能實現的。而且,註冊資本也只是設立公司的前提條件之一。除此之外,公司想要維持基本的運營,還需要註冊場地,辦公設備,員工等。不花一分錢就能註冊公司是絕對不可能的。
1、減少投資項目審批,最大限度地縮小審批、核准、備案範圍,切實落實企業和個人投資自主權;
2、減少生產經營活動審批事項,按照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原則,最大限度地減少對生產經營活動和產品物品的許可,最大限度地減少對各類機構及其活動的認定等非許可審批;
3、減少資質資格許可,對不符合行政許可法規定的,一律予以取消;按規定需要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個人進行水平評價的,改由有關行業協會、學會具體認定;
4、是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降低收費標準,建立健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