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費用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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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用分配(Material costs al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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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費用分配是指企業將一定時期所耗用的直接材料、間接材料費用按不同方式計入產品成本。其主要問題是分配原則、分配對象、以及分配方法三個問題。
(1)直接計入原則。
凡屬產品直接耗用的材料費用都應儘可能直接計入有關產品成本,凡不能直接計入產品的材料費用應通過一定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成本。
(2)重要性原則。
凡在產品成本成本中占有較大比重的,應該以單獨的成本項目“直接材料”列示,而對於那些比重較小的材料費用,即使是直接計入費用,為了簡化成本核算,也可將其列入製造費用,與其他製造費用一起進行分配。
材料的分配對象主要指生產中消耗的材料費用由誰來承擔的問題。一般而言:基本生產耗用的材料費用應由基本生產各產品負擔,輔助生產消耗的材料應由輔助生產的產品或勞務承擔,各生產車間及管理部門所消耗的各種間接材料應分別由製造費用以及管理費用等承擔。自製材料耗用的材料費用應該由自製材料成本承擔。委托加工所耗用的材料應由委托加工材料成本承擔。
定額耗用量比例法、繫數比例法、產品產量比例法等。在確定分配方法時,應儘可能使分配標準符合實際,力求體現多耗用多分配、少耗用少分配的原則。
現以定額耗用量比例法為例:
(1)計算各種產品的定額耗用量:
某種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該種產品的實際產量*單位該種產品材料消耗定額
(2)計算共耗材料的分配率:
材料費用分配率=需分配的共耗材料費用總額/各種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之各
(3)計算各種產品應分配的材料費用:
某種產品應分配的共耗材料費用=該種產品材料定額耗用量*材料費用分配率
註意:公式中的該種產品實際產量是指該種產品參與共耗材料的投產量,不是該種產品的完工產品產量。
材料費用分配的審計
審查企業材料費用的分配是否劃清了應計入產品成本和不應計入產品成本的界限,有無將應計入產品成本的材料費用計入其它費用,或相反的情況。審查企業材料費用分配過程中有無違法現象,如有無對虧損、試製新產品有意多分配材料費用,而盈利產品少分配材料費用,對國家補貼的產品多分配材料費用,而對不補貼的產品少分配材料費用的現象。審查企業材料費用分配方法運用的正確性,有無交叉使用多種分配標準,計算是否正確無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