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收入增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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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旅游收入增殖率[1]
旅游收入增殖就是指通過旅游收入的分配和再分配,使整個社會經濟得到連鎖地擴大和發展。國外常利用旅游收入增殖率的概念來說明發展旅游業對社會經濟的影響。
旅游收入增殖率是指單位旅游收入所引起的社會經濟的增殖。
旅游收入增殖率的計算[1]
旅游收入增殖率的計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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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收入增殖率= | 1 | |
| 1-邊際消費傾向 |
其中,邊際消費傾向是指旅游收入增加的部分和旅游花費增加的部分的比例。一般情況,收入增加廠,花費也增加,但不是同額增加,而是花費額較收入額為少的增加。因此邊際消費傾向在0-1之間。
無論是國內旅游收入還是國際旅游收入,在旅游收入的初次分配中,絕大部分是用來購買旅游企業所消耗掉的原材料、燃料和房屋設備的價值折舊,支付企業職工的工資和福利以及上繳國家稅金。旅游企業向建築部門、製造業、輕工業、農業、食品工業和電子工業等部門購買原材料和機器設備,以發展生產。旅游企業的職工用他們得到的工資和獎金購買個人和家庭的生活必需品支付文化,教育、娛樂和其他費用。國家政府利用旅游企業上繳的稅金和利潤,從事其它非物質生產部門的生產和發展社會福利事業,這樣就使旅游收入進入再分配過程。通過不斷地再收入、再支出、再生產、再消費的連鎖反應,使社會財富不斷地擴大和發展,使整個社會經濟繁榮發達。
由於旅游業發展的需要,旅游收入中的少部分會被利用購買先進技術和沒備。還有一部分收入會被暫時地儲存在銀行中。這樣就形成了一部分旅游收入流出國外,或暫時地離開了流通領域。這部分在旅游收入中所占比例愈大,意味著旅游傾向愈小。也就是說,旅游收入對發展國民經濟的作用不大。因而要儘量減少旅游收入的外流,並適當控制儲蓄,把旅游收入最大限度地用於發展生產。擴大旅游收入的增殖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