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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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設計(Culture within Desi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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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文化設計是指在從事企業文化建設之前,或是在正式開展企業文化建設中的某個項目之前,在企業文化理論指導下,靈活運用企業文化理論和相關學科理論,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目的要求和客觀環境,預先策劃、制定實現目標的方法、途徑的文本和圖樣,是企業文化建設的規範和依據。
文化設計產業形態的分類[1]
文化設計的產業形態可以分為巨集觀和微觀兩個層面。
巨集觀文化設計的業態分佈:國土、城市、戶外景觀的文化設計;政府行為和公共關係領域的文化設計(布希選擇乘戰機飛到太平洋的軍艦上去宣佈伊拉克戰爭結束,薩達特總統的耶路薩冷之行都是此類文化設計的經典案例);商業品牌的文化設計;流行趨勢和時尚符碼的文化設計。
微觀層面的文化設計業態:產品和服務的文化設計;產品和服務推廣路線的文化設計;產品和服務構成要素的文化設計;個人形象和行為方式的文化設計。
文化設計與工業、美學設計的比較[1]
傳統的工業設計著重解決產品的功能、技術、製作流程和材料之間最佳匹配的種種問題,同時也融合了美學設計的觀點,試圖在解決上述問題的同時,讓產品的外觀儘可能地美化。工業設計或單純的美學設計是基於一個不言自明的假設,這就是把消費或審美行為理解為簡單的“人”、“物”關係行為或單純的審美關係行為。也就是說,“工業設計”關註的中心是解決“產品”在既有文化定義內部實用層面的問題,而產品的形式美在此也被當做一個“實用問題”來一併解決。
而實際的消費行為遠比這種理解來得複雜。我們每天大量遭遇的事情往往是,有更良好功能或更佳性價比、在純審美的觀點里無可挑剔的服務或產品,卻沒有得到市場的支持或沒有得到含金量較高的評價。
實際上,產品與服務並不和孤立的個人發生關係。消費者更為重視的往往是,與之交道的產品或服務在動態的人與人之間意味著什麼,是何種人間意義的媒介。
產品就是文本。它總在人與人之間傳達或表示著某種“生活意義”。文化設計所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找到產品、品牌或任何有待設計的對象最有可能形成生活感召能力的意義場域,並用精確、清晰、有力的方式把它表達出來。
對此問題,文化符號學界已經作過卓有成效的討論川。中國民族產業升級換代所面臨的大量困惑正好發生在文化設計領域。民族產業要爭取從國際分工的低端走向高端,把被動外包的高端業務拿回自己手中,沒有強大的文化設計產業來支撐,其前景將會一片迷茫。
很新,很有原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