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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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劃(Teaching Progr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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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教學計劃[1]
教學計劃是指教育者根據教學目的和教學任務的要求制定的教學工作指導性文書。
教學計劃的構成[2]
從形式上看,專業教學計劃主要包括兩個部分:一是計劃的指導思想,主要是對培養目標的表述以及相關內容的必要說明;二是對課程和教學形式的安排,這一部分通常以表格的方式呈現。
從內容上看,它主要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1)專業培養目標。專業培養目標是本專業學生將要達到的基本素質和業務規格。它包括教育目的、培養方向、使用規格及其具體要求等。
(2)課程結構。課程結構是某個專業所設置的各類型課程相互間的分工和配合。課程結構是否合理,直接關係到專業培養目標能否實現、所培養的人才質量是否合格。它是專業計劃的核心部分。課程結構狀況主要表現在前面所述的各類型課程幾種比例關係上。
(3)主要教學活動。教學計劃中除了所設課程的課堂講授外,還列出了其他各種教學活動,如軍訓、教學實習、公益勞動、生產實習、社會實踐、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等。
(4)時間安排和學時分配。時間安排是指課程教學和各種活動安排在哪一學期哪些周進行。學時分配是規定每門課程和每種教學活動所使用的教學時數,一般以每周學時數、每學期學時數和總學時(學分)數等體現出來。
(5)學年編製。學年編製簡稱校歷,主要反映學年、學期、課程、教學活動、假期的起訖日期。
教學計劃的編製[2]
編製教學計劃一般要經過以下四個步驟:
(1)確定本專業的培養目標。它具體包括:第一,指導思想,即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和高等教育目的;第二,培養方向,即培養出來的學生從事哪一方面的職業,如師範專業的培養方向是教師,醫學專業的培養方向是醫生,企業管理專業的培養方向是企業管理人員;第三,培養規格,即同類專業所培養的人才在社會活動中的層次差別,如是培養大學教師、中學教師還是小學教師;是培養高級管理人才還是一般管理人才,是培養理論研究型還是應用操作型的人才等等;第四,具體要求,即指明該專業所培養的人才的基本素質要求,主要體現在思想品德要求、業務要求與身心要求三方面。思想品德要求包括思想理論基礎、職業道德等;業務要求包括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等;身心要求包括體格、體能和情感、性格等。
(2)選擇課程和教學活動。即安排哪些課、哪些教學活動,不安排哪些課、哪些教學活動的思考、抉擇。這種“選擇”一般應遵循以下原則:第一,先進性原則。所選課程和教學活動要能反映科技發展的新成果、辦學的新理念以及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淘汰已過時的課程或刪除過時的內容。第二,整體性原則。在圍繞培養目標的前提下,要考慮學科知識的連貫性和活動間的協調,使其功能優化。第三,經濟性原則。應以最少的課程、課時和活動,教師、學生最輕的負擔來達到預定的目標,儘量避免重覆和浪費。
(3)組織課程和教學活動。把已選擇的課程和教學活動按一定的規則組織排列起來,形成具有系統性的文件。這裡的“規則”主要是兩條:第一,縱向的程式性規則。規則是規律的反映。程式性規則是指課程和教學活動的安排要符合人的認識規律和學科間的邏輯聯繫,使之形成有機的先行後續關係。通常的安排順序是:基礎課一專業基礎課一專業課;共性的淺顯的課程一個性的專深的課程;提高基本素質的活動一提高專業技能的活動。第二,橫向的協調性規則。這種協調表現在課程難易的協調,課程和活動的協調,學習理論、培養能力和陶冶情操的協調等。防止忽松忽緊、過難過易的狀況出現。
(4)評價和調整。通常,教學計劃的編製是在多人討論的基礎上由個人執筆完成的。個人編製完成不一定很完善,這就要認真聽取學校教務部門、專業教師甚至學生的意見,在集中正確意見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調整,最終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