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支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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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收支控制[1]
收支控制是指對公司和各責任中心的財務收入活動和財務支出活動所進行的控制。控制財務收入活動,旨在達到收入的目標;控制財務支出活動,旨在降低成本、減少支出。
收支控制方法[2]
對於整個公司的收支活動進行控制是通過預算控制進行的,它包括建立責任單位、確定責任預算、組織責任預算、進行責任考核。
- 1.建立責任單位
收支控制是指控制公司的收入、成本費用,以實現目標利潤。收入、成本費用的發生是由各部門、各層次的業務活動所致,控制收支,就必須劃定各部門、各層次的收支責任,從而確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也稱責任單位,它是承擔一定收支責任、享有相應權益的基本組織單元。
(1)收支責任單位。它是只對銷售收入以及其他收入計劃的完成承擔責任的基本組織單元,如單純的銷售公司或分公司。
(2)成本責任單位。它是只對成本、費用計劃的完成承擔責任的基本組織單元,如單純的過境部門、生產車間或職能管理部門。
(3)利潤責任單位。它是對收入計劃和成本費用計劃的完成都承擔責任的基本組織單元。這裡的收人和成本費用之間應構成對稱性關係,如單純面對市場完成購銷過程的分公司、分廠等自然單位,以及在公司內部也視同獨立完成購銷過程的分公司、分廠等人為單位。
- 2.確定責任預算
確定責任預算是對財務計劃進行分解,落實到各責任單位的過程。只有把投資者的投資報酬率和經營者的責任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每個部門、崗位,才能調動公司內部的積極性,才能使內部行為模擬市場化,才能使公司的經濟活動協同運轉,成為一個有機的系統。因此,必須遵循以下原則:
(1)責任預算的內容必須與責任單位所從事業務活動的性質相一致。
(2)責任預算的水平必須與責任單位所從事業務活動的規模相一致,保證責、權、利對等。
(3)責任預算必須確保財務計劃目標的實現,相互之間應能協調一致。
(4)責任預算的確定必須充分發揮責任單位的積極性,考慮責任單位的合理要求。
- 3.組織責任核算
責任核算是以責任單位為主體,以責任預算的內容為對象所進行的核算,其目的是對各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控制和考核,包括日常記錄和定期報告兩個方面。
(1)日常記錄。不同責任單位的核算內容不同,應根據成本、費用、收入和利潤分別設置有關明細賬。為了與會計核算方法達成一致,應將責任核算與會計核算的設賬保持一致。
(2)定期報告。在日常核算的基礎上,各責任單位應定期編製責任報告。責任報告的項目與責任預算的內容應保持一致,責任報告分別列示預算、實際、差異等數據,並說明差異的成因,提出改進措施。
- 4.進行責任考核
責任考核是以責任預算為依據,與責任報告中的實際完成情況進行比較,藉以評價與考核各個責任單位的工作成果,並根據業績考核結果進行經濟等方式的獎懲,促使各責任單位積極糾正偏差,完成自己所負責任的過程。在責任考核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要堅持考核的動態化,以便把責任預算執行過程中的問題消除在執行過程中。
(2)要堅持預算標準,即使客觀環境發生了變化,也要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不得隨意調整預算標準。
(3)要堅持獎懲規定,收支控制的最終體現就是嚴格執行獎懲標準,一旦這一要求難以達成,控制必將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