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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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學習(reception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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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接受學習,指人類個體經驗的獲得,來源於學習活動中,主體對他人經驗的接受,把別人發現的經驗經過其掌握、占有或吸收,轉化成自己的經驗。接受學習區別於發現學習之處,在於這種學習中,主體所得到的經驗是來自經驗傳遞系統中,他人對此經驗的傳授,並非來自他自己的發現與創造。低級的接受學習主要表現為呆讀死記、“一知半解”、“半通不通”。高級的接受學習則表現為“舉一反三”、“觸類旁通”、“精通”或“融會貫通”等等。總之,不能認為,接受學習是低級的。
接受學習模式是奧蘇貝爾所倡導的、在他提出的認知結構同化理論的基礎上提出來的教學模式,也是我們通常所提的講授式教學模式。當其他教育理論家及其社會輿論正在抨擊這種模式的時候,奧蘇貝爾卻大聲疾呼要改進這種模式,他毫不掩飾地擁護講授教學的主張。這種模式顯然也是以教師為中心的,與直接教學所不同的是,直接教學可能更適合於教授程式性的知識與技能,如算術、體育等,而對於陳述性知識,如歷史、文學等,接受學習模式則更加合適。
接受學習的教學過程主要有三個環節。
環節 | 名稱 | 教學活動 |
---|---|---|
1. | 呈現先行組織者 | 告知學生新學內容的目標、方向以及基本信息; 解釋並舉例說明先行組織者中的觀念; 讓學生回憶已學內容、個人經驗,告知學生其先前經驗與新學內容的相似之處 |
2. | 提供學習任務和學和學習材料 | 通過講解、討論、看影片、實驗或者閱讀等方式介紹學習材料; 明確說明學習內容的組織結構、邏輯順序; 習材料引導學生認識這一組織結構與先行組織者的關係; 釋並舉例說明先行組織者中的觀念 |
3. | 增強認知結構 | 引導學生整合新材料與原有認知結構,如總結新內容的主要特征、新內容各部分的區別、與先行組織者的具體關係; 要求學生積極理解新內容,如讓學生陳述新內容與先行組織者的聯繫; 舉例說明新學內容中的概念或原理; 用自己的語言解釋、說明內容的實質; 從不同角度檢驗新內容 |
從上表的環節中可以看到,接受學習並非傳統課堂上的"滿堂灌——教師一味講解,而學生只昕不說,而是教師通過講授,促進學生的主動學習,並且教師和學生之間有大量的相互作用。例如,為了促進學生主動的接受學習,教師採取的途徑有:(1)要求學生陳述新學的內容是如何與先行組織者發生聯繫的;(2)要求學生舉例說明新學的內容中的概念或原理;(3)要求學生用自己的語言來解釋和說明內容的實質;(4)要求學生從不同的角度來檢驗新內容。
接受學習模式在講授知識間的抽象關係時可能更有效也為學生提供好方法來幫助他們保持重要的信息。但是,對於具體經驗和程式性知識,其他教學模式可能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