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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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学习(reception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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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接受学习,指人类个体经验的获得,来源于学习活动中,主体对他人经验的接受,把别人发现的经验经过其掌握、占有或吸收,转化成自己的经验。接受学习区别于发现学习之处,在于这种学习中,主体所得到的经验是来自经验传递系统中,他人对此经验的传授,并非来自他自己的发现与创造。低级的接受学习主要表现为呆读死记、“一知半解”、“半通不通”。高级的接受学习则表现为“举一反三”、“触类旁通”、“精通”或“融会贯通”等等。总之,不能认为,接受学习是低级的。
接受学习模式是奥苏贝尔所倡导的、在他提出的认知结构同化理论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教学模式,也是我们通常所提的讲授式教学模式。当其他教育理论家及其社会舆论正在抨击这种模式的时候,奥苏贝尔却大声疾呼要改进这种模式,他毫不掩饰地拥护讲授教学的主张。这种模式显然也是以教师为中心的,与直接教学所不同的是,直接教学可能更适合于教授程序性的知识与技能,如算术、体育等,而对于陈述性知识,如历史、文学等,接受学习模式则更加合适。
接受学习的教学过程主要有三个环节。
环节 | 名称 | 教学活动 |
---|---|---|
1. | 呈现先行组织者 | 告知学生新学内容的目标、方向以及基本信息; 解释并举例说明先行组织者中的观念; 让学生回忆已学内容、个人经验,告知学生其先前经验与新学内容的相似之处 |
2. | 提供学习任务和学和学习材料 | 通过讲解、讨论、看影片、实验或者阅读等方式介绍学习材料; 明确说明学习内容的组织结构、逻辑顺序; 习材料引导学生认识这一组织结构与先行组织者的关系; 释并举例说明先行组织者中的观念 |
3. | 增强认知结构 | 引导学生整合新材料与原有认知结构,如总结新内容的主要特征、新内容各部分的区别、与先行组织者的具体关系; 要求学生积极理解新内容,如让学生陈述新内容与先行组织者的联系; 举例说明新学内容中的概念或原理; 用自己的语言解释、说明内容的实质; 从不同角度检验新内容 |
从上表的环节中可以看到,接受学习并非传统课堂上的"满堂灌——教师一味讲解,而学生只昕不说,而是教师通过讲授,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并且教师和学生之间有大量的相互作用。例如,为了促进学生主动的接受学习,教师采取的途径有:(1)要求学生陈述新学的内容是如何与先行组织者发生联系的;(2)要求学生举例说明新学的内容中的概念或原理;(3)要求学生用自己的语言来解释和说明内容的实质;(4)要求学生从不同的角度来检验新内容。
接受学习模式在讲授知识间的抽象关系时可能更有效也为学生提供好方法来帮助他们保持重要的信息。但是,对于具体经验和程序性知识,其他教学模式可能更加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