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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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謇[jiǎn](1853年7月1日~1926年8月24日),字季直,號嗇庵。祖籍江蘇常熟土竹山,生於江蘇省海門直隸廳長樂鎮(今江蘇省南通市海門區常樂鎮)。光緒二十年(1894年)狀元,中國近代實業家、政治家、教育家、書法家。
光緒二十年(1894年),張謇考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奉張之洞之命創辦大生紗廠。宣統元年(1909年),被公推為江蘇咨議局議長。宣統二年(1910年),發起國會請願活動。宣統三年(1911年),任中央教育會會長,江蘇議會臨時議長,江蘇兩淮鹽總理。民國元年(1912年),起草清帝退位詔書,在南京政府成立後,任實業總長;同年,改任北洋政府農商總長兼全國水利總長。民國4年(1915年),因袁世凱接受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部分要求,張謇憤然辭職。民國7年(1918年)10月23日,與熊希齡、蔡元培等人發起組織了“和平期成會”。民國8年(1919年),建成南通更俗劇場。民國11年(1922年),棉紡織業危機,導致張謇的事業全面崩盤,大生紗廠走向衰落。
民國15年(1926年)8月24日,張謇在南通病逝,享年73歲。
張謇主張 “實業救國”,是中國棉紡織領域早期的開拓者,一生創辦了20多家企業,370多所學校,為中國近代民族工業的興起、教育事業的發展作出了寶貴貢獻。
科舉之路
張謇的科舉之路仿佛是《儒林外史》中的一個片段,其中不乏荒誕之處,但他的確繼承了儒家知識分子的理想和自尊。
1853年7月1日(清咸豐三年五月二十五日),張謇出生於江蘇通州(今南通)海門常樂鎮。張謇兄弟五人,他排行第四。張家世代務農,直到張謇的父親張彭年時,才在務農之餘兼營一個製糖的作坊。
張謇4歲時起,父親張彭年開始教他學習《千字文》。到5歲,張謇已經可以完整無誤地背誦《千字文》,於是父親將他送進私塾讀書。但是張家祖上三代沒有人獲得過功名,也就是所謂“冷籍”。當時科舉規定“冷籍不得入試”。為了取得應試資格,張謇15歲時由他的一位老師宋琛安排,結識了鄰近如皋縣的張家。張家同意張謇冒充自家的子嗣報名獲得學籍。16歲,張謇考中了秀才。
但是從此如皋縣張家開始用冒名一事來要挾張謇,連續索要錢物,最後索性將張謇告上了公堂,要求得到一筆高昂的酬金。這一場訴訟延續了幾年,令張謇十分狼狽,家道也因此困頓下來。幸而張謇的老師們愛惜他的才華,為他四處斡旋。當時的通州知州孫雲錦也出面為他調解,將此事上報給江蘇學政,繼而上書禮部。直到張謇20歲時,此案終於告終,禮部同意張謇重填履歷,撤銷控案,恢復通州原籍。
“冒籍案”結案後第二年,孫雲錦調往江寧(今南京),邀請張謇入幕同往。在江寧,張謇認識了孫雲錦的世交,淮軍“慶字營”統領吳長慶,此後成為吳的幕僚。吳長慶對張謇有不可忽略的提攜之功,所以張謇一直敬重吳長慶。
1880年吳長慶奉命督辦山東海防,張謇隨同到了山東登州。第二年,科舉不第的袁世凱來到登州投奔吳長慶。吳長慶認為袁世凱學識疏淺,命他在營中讀書,由張謇教導他。因此袁世凱當時對張謇行的是弟子之禮。袁世凱初到的時候,因為不得吳長慶重用,頗為鬱郁不得志。後來張謇向吳長慶舉薦袁世凱,此後張袁二人成為吳長慶的文武兩大幕僚。
功名之路
從16歲中秀才到27歲之間,張謇每兩年就去江寧參加一次鄉試,先後5次都未得中。1882年,北韓發生了“壬午兵變”,日本乘機派兵進抵仁川。為了阻止日本吞併北韓,吳長慶奉命率兵赴朝平定局勢,張謇隨同到了漢城。因為身處政治風暴中心的緣故,張謇雖然人在漢城,但是他所撰寫的政見和議論很快傳回北京,引起了高層官員的註意。他所撰寫的《條陳北韓事宜疏》、《壬午事略》、《善後六策》等政論主張對外持強硬政策。這受到了光緒的帝師,時任戶部尚書的翁同龢的賞識。翁同龢在政治上與慈禧不和,擁護光緒掌權,正需有人充實陣營,從此便不遺餘力地提攜張謇。
在北韓不多時,因為李鴻章不喜歡吳長慶,慶軍被拆分為正副營。吳長慶率正營回國;袁世凱則率領慶軍副營留守北韓,幫助北韓練習新軍,袁氏的崛起就是從這裡開始。袁世凱很快轉而投靠了李鴻章,這令回國失勢的吳長慶更加抑鬱,不久病終。張謇痛斥了袁世凱一番,二人絕交多年,一直到辛亥革命以後。
在這個時期,張謇可以躋身官場的機會很多。北韓希望以“賓師”的待遇留住他。而李鴻章雖不喜吳長慶,但卻非常樂意上書推薦張謇在朝中任事。吳長慶病故後,北洋大臣李鴻章和兩廣總督張之洞同時向他發出禮聘,邀其入幕。但張謇一概婉拒,人稱“南不拜張北不投李”,回到通州故里,繼續攻讀應試。這大約是一個舊時讀書人內心的自尊——希望靠自己考取功名,名正言順地踏入仕途。
1885年,張謇終於在鄉試中考中了第二名舉人。此後張謇開始參加禮部會試,向科舉的最高階段進發。很富戲劇性的是,當時翁同龢、潘祖蔭等"清流"黨人對他著力延攬,在禮部會試中暗中識別他的卷子,結果卻連著三次誤認了別人的卷子,將別人取中。1889年,張謇參加會試,結果“清流”的考官們將無錫孫和的卷子認作張謇的,孫考中而張落第。潘祖蔭因此氣憤不已,拒絕接受孫的拜見。1890年第三次會試,這次陶世鳳的卷子被誤認了,結果陶考中會元,張謇又落第。1892年第四次會試,考官們又誤認了劉可毅的卷子,張謇再次落第。
到1894年,也就是甲午年,因為慈禧六十壽辰特設了恩科會試。心灰意冷的張謇因父命難違,第五次進京應試。這次在禮部會試,張謇被取中第六十名貢士。三月禮部覆試時中了一等第十一名,翁同龢將他改為第十名。四月殿試時翁同龢的提攜之心已經迫不及待。他命收捲官坐著等張謇交卷,然後直接送到自己手裡,匆匆評閱之後,便勸說其他閱卷大臣把張謇的卷子定為第一,並特地向光緒介紹說:“張謇,江南名士,且孝子也。”於是張謇在41歲的時候,終於得中一甲一名狀元,授以六品的翰林院修撰官職。
就在這一年,甲午戰爭爆發,北洋水師慘遭失敗。“清流”將目標對準李鴻章,藉此衝擊主和的“後黨”。張謇上疏彈劾李鴻章,文中稱“(李鴻章)以四朝之元老,籌三省之海防,統勝兵精卒五十營,設機廠學堂六七處,歷時二十年之久,用財數千萬之多,一旦有事,但能漫為大言,脅制朝野。曾無一端立於可戰之地,以善可和之局”,並要求朝廷“另簡重臣,以戰求和”。甲午之恥令張謇深感仕途之無聊,他在筆記中寫道:"願為小民盡稍有知見之心,不願廁貴人更不值計較之氣;願成一分一毫有用之事,不願居八命九命可恥之官。"不久張謇的父親去世,張謇回到故鄉守孝,從此離開了清朝的政治中心。
縱觀張謇的功名之路,既有科舉中的種種荒誕之處,又令人不禁欽佩他的堅持和自尊。如果張謇是一個現實主義者,如果他求取功名的目標是官權利祿,那麼北韓平叛之後他既可以留在北韓受人尊奉,也可以在李鴻章等大員的舉薦下直接獲得官職。可是張謇求取功名更像是一種自我實現。在他心目中,通過科舉得到認可和榮譽是一個讀書人成功的正道,其他方式都無法見容於他的自尊。為此他付出了生命的前41年。而一旦完成了這個過程,功名為他帶來的結果卻讓他感到失落。所以說他的內心有強烈的理想主義。同時張謇因為出身農家的緣故,富有草根情節,他的那句“願為小民盡稍有知見之心,不願廁貴人更不值計較之氣”就是一個寫照。這種理想主義和草根情節的交織是他後半生經營生涯的靈魂支柱,既成就了他,但或許也造成了他現實上的失敗。
投身商海
張謇以狀元的身份投身商海,似乎並沒有給他帶來很多實際的方便。因為籌資無門,原本計劃民營的企業因為缺乏民資的參與,最後只能求助於官方資本。
1895年,時任兩江總督的張之洞向朝廷請示,委派張謇、陸潤庠和丁立瀛分別在通州、蘇州和鎮江興辦企業。丁立瀛在鎮江無所作為。陸潤庠是比張謇早20年的同治狀元,當時因母親患病在家歸養。但陸對經商辦廠興趣不大,兩年後重歸仕途,後來累遞升至侍郎、尚書、大學士。而張謇卻是離開官場再不回頭。
江蘇是中國的主要棉產區之一,以“紗花”聞名天下,產量和質量都很高。當時日商在中國大量採購棉花運回日本,加工成棉紗之後以高價回售中國市場。因此棉紗業成為洋務派扶持發展的重點產業之一。張謇為籌辦中的紗廠起名“大生紗廠”,取《易經》中“天地之大德曰生”之意,採取股份制的形式。
從1895年底開始籌辦到1899年4月投入生產,“首尾五載,閱月四十有四”。在這44個月中,大生紗廠的招股集資歷經曲折,幾次瀕臨夭折。這段經歷是近代中國企業發展不易的一個生動例證。
大生紗廠最初定位為商辦,由張謇出面在民間集資。張謇召集到的股東包括沈敬夫、陳維鏞、劉桂馨、郭茂芝、潘鶴琴和樊時勛。前三位來自通州,後三位來自上海,因此分別稱為“通董”和“滬董”。最初決定以100兩為一股,共6000股,籌銀60萬兩。但是招股很快陷入困境,通董和滬董之間,幾度分合,股金遲遲不能到位。張謇只好向官方求助。
此時張之洞早已調任湖廣總督。張謇通過新任兩江總督劉坤一,將1893年張之洞用官款向英國購買但一直擱置在上海的4萬多錠舊官機折價,折算為50萬兩入股,性質是“官股”。大生的性質相應改成官商合辦,張謇還需要另外招50萬兩“商股”,以使官商雙方的力量均衡。但是商股還是遲遲募集不全。恰在此時靠洋務起家的另一位實業家盛宣懷也要買機器,就從張謇手裡分走了一半機器,折算為25萬兩官股。大生的商股目標也就相應調整為25萬兩。但即便把籌資目標下調了一半,大生最後可以籌集到的商股也沒有25萬兩。在大生開工時,真正向社會籌集的商股資金只有15餘萬兩。
因為籌資困難,張謇一方面被迫一再降低目標,另一方面則嘗盡辛酸,四處碰壁。江寧布政使桂嵩慶曾許諾出資六七萬兩;盛宣懷和張謇分領官機的時候也曾答應張謇籌資,甚至定有合約。但是當大生紗廠動工後,資金告急,桂嵩慶答應的錢屢催不應,盛宣懷也默不作聲,百般躲閃。張謇到上海招股沒有收穫,甚至沒有旅費回通州。無奈間,只得在報紙上刊登廣告,在四馬路賣字三天,賺取旅費。狀元經商,而狼狽至此,張謇在筆記中寫道——那些市儈油滑的小人官吏對他冷嘲熱諷,陰陽怪調,而他聽著誹謗之詞也不敢辯駁,蒙受侮辱也不能作色。此時的張謇已經不是當年痛斥袁世凱的名士,彈劾李鴻章的翰林。他在給劉坤一的信中表白道:“三載以來,謇之所以忍侮蒙譏,伍生平不伍之人,道生平不道之事,舌瘁而筆凋,晝慚而夜椣者,不知凡幾。”從這句表白中可以看出,張謇在內心並沒有徹底接受商人的身份,他還有儒家傳統所賦予他的清高。“若不是經商,我一輩子不會和某些人來往;若不是經商,我一輩子不會說某些我不屑於說的話”——他終究還是很嘆惋自己所作的妥協。
到1899年開車試生產時,運營資金僅有數萬兩,甚至沒有資金購買棉花當原料。張謇情急之下以每月1.2分的高利向錢莊借貸。向股東告急,無人響應;而打算將廠房出租卻又遭到惡意殺價。在走投無路之際,張謇與幾個朋友在上海“每夕相與徘徊於大馬路泥城橋電光之下,仰天俯地,一籌莫展”,此番情境,令人嗟噓。最後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作為張謇多年摯友和忠實助手的沈敬夫提議破釜沉舟,全面投產,用棉紗的收入來購買棉花,維持運轉。幸而隨後幾個月里,棉紗的行情看好,紗廠的資金不斷擴展,不但使工廠得以正常生產,而且還略有結餘。大生紗廠終於生存了下來。
因為張謇是狀元出身,大生紗廠早期的棉紗產品使用“魁星”商標,下設有“紅魁”、“藍魁”、“綠魁”、“金魁”、“彩魁”等不同產品線。商標的主要部分就是魁星點鬥,獨占鰲頭的形象。投產後的第二年,大生紗廠得純利5萬兩;第三年得純利10萬兩;到1908年累計純利達到190多萬兩。
憲政思想[1]
在甲午戰爭期間。張謇考中甲科頭等狀元。也正是由於取得了功名,張謇才有可能以合法的身份登上清政府的政治舞臺.剛踏入士紳階層決定了他在立憲思想方面此時尚處在萌芽狀態,還不成熟。而隨著張謇親臨君主立憲制國家日本視察與次年日俄戰爭日本勝利則促成了其憲政思想走向成熟。張謇公開贊成君主立憲並且正式投入立憲運動,是在親自到日本考察以後。191在甲午戰爭中國戰敗後,中國簽定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許多士紳名流都想通過取法日本。學習日本的強國之道改變中國。張謇就曾說:“以我剝膚之痛,益彼富強之資,逐漸吞噬.計日可待”.可見當時中國已到了危難境地必須尋找新的出路。在日本的考察期間,張謇將中國與日本做對比後使他認識到。中國落後挨打的根源是封建專制體制阻礙了中國的發展,必須改良政治體制,要像日本一樣實行君主立憲的道路。
憲政思想的主要體現[2]
1.在中國實行君主立憲採取何種模式的問題上,張謇傾向於採取英國模式。君主立憲制在世界範圍內以英國模式和德日模式為範本。英國是一種“協定立憲政體”,它是英國社會內部新興的資產階級和市民階層和國君為代表的舊貴族相互妥協、勢力均衡所形成的歷史結果,立憲政府是有限政府;而德日卻是“欽定立憲政體”,立憲只作為一種現代形式的政治符號,並不具有真正限制君權的實際意義,並不妨礙權力的集中運作。雖然張謇多次說過“中日較近,宜法日”,這是因為當時立憲派包括張謇在內都認為中日相鄰,國情亦相近,應該學習立憲成功的日本,但如果我們對他的著作進行仔細分析,就會發現他還是偏向於更加強調民權的英國憲政模式。他說:“要之立憲之始有事在,不立憲法,遂無望立法、行政、司法之實行也。西方之人有言:不知政治之組織,而妄求政治之權利,是妄想也。此非過論。從中可以看出,他強調的是憲法在國家中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註重的是政治組織和政治權利的配套建設。他在對日本君主立憲政體建成的介紹中也是對內閣制的建立、憲法的頒佈、國會的召開詳加介紹,“施政之秩序有緩急,國民之智力無強弱。事不難於髮端,亦貴有以先之耳。可見,他希望國人學習日本的是怎樣建成立憲政體而不是怎樣加強皇權。這一思想還體現在他對事關民權的機構諸如國會、責任內閣、地方諮議局的重視上。撥去形式上的迷霧,張謇實際傾向於強調民權的英國憲政模式洞然可見。
2.強調在中國建立國會制度、設立責任內閣的重要性。張謇傾向於學習英國的憲政模式,他特別強調建立國會、設立責任內閣的重要性與必要性。他說,“無國會則所謂的籌備皆空言,“國會者,憲政機關之要部。有國會,然後政府有催促之機,庶政治有更張之本。國會議員由民選議員構成,人民通過國會來參與國家大事,“必人民得有公舉代表於聞政治之權,國家乃能加以增重負擔以紓國難之責”,“政府既有不得已之衷,不能盡喻國民者,國會猶可以代申;國民既有不可忍之痛,不能直達於政府者,國會亦可與代陳。這與封建社會君民相隔大不相同。並且“有國會則對於全國,為政府交通之郵;對於列邦,為政府文明之幟。顯然,國會對於人民參與政權、對外樹立文明形象都是不可缺少的。對於國會議定主張的貫徹執行機構)))責任內閣,張謇認為它應該是內政外交的全權負責機構:“責任專於內閣,而君上日臨而臨察之。內政有失,則責內閣大臣焉;外交有失,則責內閣大臣焉。中外人民之觀聽,群傾註於內閣大臣。責任內閣應該對國會負責,而不是對君主負責,君主只是“日臨而臨察之,而國會對政府行使監督權,“而又由國會在下,助君上以監察此代負責之人。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張謇所嚮往的國會和責任內閣制度,顯然具有分權政治的特點,而這些都是現代議會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
3.利用地方諮議局來實現地方民主。清政府的目的是想把諮議局辦成各省採取輿論與籌計地方治安的一個咨詢機構。清廷告誡各省諮議局議員“勿逞意氣以紊成規,勿見事太易而議論稍涉器張,勿許可權不明而定法致滋侵越]。而作為19”9年9月成立於南京的江蘇諮議局的議長,張謇從來沒有打算把自己所領導的諮議局僅當作一個咨詢機構,而是按照憲政中議會的模式和精神來積極推動江蘇諮議局的工作。他是從這幾個方面來理解諮議局的:首先,它是地方的立法機構,應為地方立法服務。他在諮議局第一屆年會上就提出了5本省單行章程規則截清已行未行界限分別交存交議案6,要求在諮議局成立以後江蘇省所訂立的單行法必須經過諮議局議決,否則不能公佈生效,“凡屬本省之單行法,自應由督部、撫部院交議,或由議員自行提議,經本局議決後,呈請公佈施行,始為有效”,“凡含有法律性質之章程規則,應由本局議決之。其次,諮議局不應是行政長官的輔助機構,而應與督撫保持獨立與對等的地位,並對督撫行使政治監督。針對當時清政府規定,督撫向諮議局發函稱“札行”這一居高臨下的公文形式,而諮議局向督撫發文只能用“呈請,呈上”的下一級對上一級使用的公文形式。張謇以江蘇諮議局議長的身份向憲政編查館致電說:“立憲政體,議政行政,互相維繫,義無軒輊。查公牘往來,中則上達,札屬御下。若獨夫對於諮議局概用札行,是議局法團幾等諸行政下級官廳,,若督撫於諮議局用札,而於京堂翰林之議長則有用照會,是直重個人資格而輕化共之法團。諮議局之地位從此尚能確定乎?為了保持獨立性,張謇與兩江總督張人駿的違法行為展開了數次鬥爭。1911年2月,諮議局在討論張人駿提交的預算案時,刪減了3”多項支出,增加了1”餘項,張人駿對此大為不滿,既不覆議,亦不公佈。張謇率副議長和常駐議員全體辭職以示抗議,“謇等不足惜,其如國家憲政何?其如本省行政何?直到在清廷的干涉下,這場持續數月的政治風波才以張謇等人獲得象徵意義的勝利而結束。
4.對地方自治的高度重視。19”8年8月,清政府頒佈了5城鎮鄉地方自治章程6,這個章程雖然有很大的局限性,比如它規定“地方自治以專辦地方公益事宜,輔佐官治為主,忽略了地方自治中民眾的自主參與,但它畢竟開啟了中國地方管理方式上的一次變革。張謇對地方自治問題的理解主要體現在他對以實業、教育、慈善為核心的南通地方自治的創辦上。甲午戰爭後,他將新式實業和教育引入家鄉,開始現代文明鄉村的建設,他在東游日本時,就曾感嘆:“日人治國若治圃,又若點綴盆供,寸石點苔,皆有佈置。老子言治大國若烹小鮮,日人知烹小鮮之精意矣。日本的地方建設給張謇留下了極為深刻的印象,為他在南通搞地方自治提供了借鑒。19”7年前後,他將實業、教育、慈善三大內容涵蓋於地方自治之下,他後來回憶:“竊謇以國家之強,本於自治,自治之本,在實業教育,而彌縫其不及者,惟賴慈善。謇自乙末以後,經始實業;辛丑以後,經始教育;丁末以後乃措意慈善。由此可看出張謇的地方自治方案是一套關於社會問題全方位改造與建設方案,實業增強人民的財力,教育增加人民的智識,慈善救濟人民的貧困。只要人民富裕了,地方財力就會增強;只要人民文化程度提高了,民主意識就會增強,真正意義上的地方自治就可能實現,從而君主立憲政治也就可能在中國實現,這是張謇地方自治思想的內在邏輯。
張謇的君主立憲思想是和20世紀初在中國勃興的君主立憲思潮分不開的,它既是民族危機的產物,又是中國知識分子階層自覺意識從覺醒到高漲的表現。
- 1853年出生於江蘇海門長樂鎮。
- 1874年(同治十三年),前往南京投奔原通州(今南通)知州孫雲錦。
- 1876年(光緒二年)夏,前往浦口入吳長慶慶軍幕任文書,後袁世凱也投奔而來,兩人構成吳長慶的文武兩大幕僚。
- 1880年(光緒六年)春,吳長慶升授浙江提督,奉命入京陛見,張謇隨同前往。同年冬,吳長慶奉命幫辦山東防務,張謇隨慶軍移駐登州黃縣。
- 1882年(光緒八年),北韓發生“壬午兵變”,日本乘機派遣軍艦進抵仁川,吳長慶奉命督師支援北韓平定叛亂,以阻止日本勢力擴張。張謇隨慶軍從海上奔赴漢城,為吳長慶起草《條陳北韓事宜疏》,並撰寫《壬午事略》、《善後六策》等政論文章,主張強硬政策,受到“清流”南派首領潘祖蔭、翁同和等的賞識。
- 1884年(光緒十年)隨吳長慶奉調回國,駐防金州,袁世凱留北韓接統“慶字營”。不久吳長慶病故,離開慶軍回鄉讀書,準備應試。
- 1894年考中狀元,授翰林院修撰。
- 1909年被推為江蘇咨議局議長。
- 1910年發起國會請願活動。
- 1912年起草退位詔書,並任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實業總長。
- 1913年任北洋政府工商總長兼農林總長,在職三年餘。
- 1914年兼任全國水利局總裁。
- 1926年7月17日病逝,享年7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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