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鋪轉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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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費(Shop Transfer 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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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鋪轉讓費是指租戶在店鋪租期內(未到期)徵得房東同意後將房屋轉租,把和房東之間的租賃剩餘期限,連同租戶的裝修、原來購買的設備、經營的項目(貨物、加盟許可費、其他無形資產)等,一併轉給下一個租戶,其向下一個租戶收取的超過應收取房租的費用為轉讓費。
1、店鋪轉讓費是指在租賃期內,如果下家經營者希望獲得店面經營權,向原經營者支付的一定轉租費用。
2、店鋪轉讓費一般包含原經營者的裝修費,雜費和其他相關成本,店鋪轉讓不一定都有轉讓費,但多數轉讓費是一級轉一級轉下去。
3、店鋪轉讓費數額可以不告訴房東,但新的租約合同必須房東、原經營者、下家經營者三方一起簽訂。
4、商鋪轉讓費是指轉讓商鋪的經營權,具體轉讓當中有隻轉讓店鋪的,也有連店內設施以及貨物一起轉讓的,轉讓過來後每年還需向房東交納房租。
5、轉讓費的價格可以與轉讓者商定,房租需要與房東商定,所以轉讓的時候需要兩份協議,一份是與轉讓者的轉讓協議,一份是與房東的房租協議。
6、轉讓店鋪的時候需要房東同意,只簽定轉讓協議是有風險的,如果房東不同意,轉讓協議是無效的,所以轉讓的時候需要三方都同意的情況下在簽定協議。
如果房屋無裝修(或不是租戶出錢裝修)、無設備(租戶原來自購設備)、或無經營項目(指租戶不把經營項目留下),一般不產生轉讓費。但新的租戶如果急於尋找店鋪,也可能願意付出高於房租的代價,這部分也是店鋪轉讓費。
門(面)店轉讓費或叫商鋪轉讓費是一種轉讓門店使用權而在轉讓時一次性收取的費用(技術上也分期交付),看起來其起意是下家彌補給上家因轉讓所蒙受的損失的補償,一般是原承租者向繼承租者收取,有“上家非法做二房東”之嫌。也有房東收取的。費用的高低主要取決於原、繼承租者對門店本身獲利能力的認知和市場供求關係。一些地段繁華的門店,人流量大,轉讓費就高,而一些地段偏僻的門店,人流量小,轉讓費就低,甚至不需要。
目前法律法規方面尚沒有可以依附的的明確規定能夠干預此事,一般理解這是商業活動中“一個願打一個願挨”的事情。只有通過轉方和承繼方自己討價還價來定:需不需要轉讓費、付多少轉讓費。
正確的做法是,把店面業主請來三方一起協商、談判。這裡面就講究一些談判上的技巧。在事情議定後你一定別忘記與對方簽定書面轉讓協議,並另外與業主(還要註意查詢、督辦一下業主方面該出面辦理的店面租賃許可及轉讓手續)簽訂新的店面租賃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