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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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房東(Second-hand landl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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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二房東[1]
二房東是指那些把自己在房東那兒租到的房子部分或全部轉租出去的人。由此也引申出“三房東”、“四房東”……有些人是將自己空餘的房間轉租出去而成為二房東,有些人是為了賺取中間的房租差價而成為二房東。從法律意義上來講,房屋出租人為房東,承租人為房客。房客將房屋以高於原租金的租金轉嫁他人,稱為“二房東”。
二房東轉租騙局[2]
“二房東”設下的轉租騙局,通常有三種情形。
第一種是“二房東”要求新房客一次性支付長期房租後,突然捲款潛逃。
第二種是“二房東”已超出合同約定租期,在房東已經催房租或還沒有找上門前,趕緊將房屋租給房客,然後帶著收到的租金逃跑。
第三種則是“二房東”將房子高價轉租給房客,並且收取多月房租後離開,從中騙取差價。
上述“二房東”的轉租騙局對於房東和新房客都造成了傷害。一些房東粗心疏忽,沒有將租房者的身份、姓名、工作單位等情況瞭解清楚,就把房子租了出去,結果被“二房東”偷偷轉租後,不僅經濟上有損失,還成了“詐騙幫凶”。而新房客沒有瞭解出租人的身份真偽,有時衝著房子環境設施好或價格便宜就不假思索租下來,結果省了小錢虧了大錢,而且如果房主堅持要他搬走,那麼由於轉租合同無法律效力,房客大多是無可奈何的。
遇到二房東的應對[1]
對於租房者而言,在租房時當然不願意遇到“二房東”,生怕一個不小心會上當受騙,可是就目前北京房屋租賃市場而言,“二房東”的存在已屬普遍現象。特別是對於剛剛走出校園的畢業生和初人社會工作的年青人來說,毫無租房經驗的他們在遇到這種情況時會不知如何應對。
第一,租房者在約見“二房東”看房時,可以“察言觀色”,通過言語交流,看其性格、愛好等方面是否與自己相近,是不是最佳的合租伙伴,也好避免日後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第二,租房者可以要求查看“二房東”與“原房主”所簽訂的租賃合同。因為轉租合同的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原租賃合同規定的終止日期,否則,就會對租房者產生較大風險。
第三,“二房東”如果將租賃屋轉租,必須要經過“原房主”的同意或承諾,否則是無效的。如果是部分轉租,則要看“原房主”和“二房東”的租約,是否有限制轉租的條款。如果沒有限制,那麼,租房者便可與“二房東”簽約。
第四,租房者與“二房東”私下簽訂協議時;一定要將合同條款細節寫清楚。如:房屋租賃期限是半年或1年;付款方式是押一付二還是押一付三等;租賃期間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上網費用等如何分攤。將這些條款詳細寫清楚之後作為合同附件收好,日後一旦發生糾紛時也能免去些許風險。同時,承租過程中註意保留收款憑證、付款憑證等相關證據,以防日後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雖然,目前市場上“二房東”捲款逃跑、租客被趕出租住房屋等惡性事件屢見不鮮,不過,“二房東”中卻也不乏為了減輕自身負擔而征求合租伙伴的,在合租的過程中建立較為深厚的友誼也是不無可能的。因此,租房者即便在尋找合租房的過程中遭遇到“二房東”,也不要感到恐慌,通過上述四點驗證“二房東”是否可信,也能降低許多風險。當然,對於租房者來講,如果“二房東”惡意欺騙,則可以通過相應法律途徑來解決。
現如今的“二房東”已從過去的個人個體逐漸向公司化發展,更規範化,具有多重身份,包含中介身份,“二房東”分身,物業身份。比如像鏈家專做住宅,長租公寓專做整體公寓,臻千里專做商業房產等租賃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