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股股東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乾股”是一種俗稱,乾股股東又被稱為影子股東,是指不實際出資或用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等不符合《公司法》規定出資形式的要素出資,而占用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的股東。
1、不公開身份的乾股股東。
在現實的經濟活動中,一些國家公務人員利用自己職務上的便利條件,以及一些不願意公開身份,但卻掌控公司資源,或對公司的經營活動有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或法人、採取不投入出資而占有公司股權。其所占有股權的出資並未體現在公司登記或備案的工商材料中,也未體現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中,而是以他人名義占有公司股權,或乾脆用另外的文字載體、口頭協議等約定享受企業收益。這種股權被人通俗地稱為“乾股”。
2、公開身份的乾股股東。
與不公開身份的乾股股東相對應,有一些自然人或法人雖未對公司履行出資義務,但卻通過種種方式登記為公司股東,並取得了公司向股東頒發的出資證明,也登記在公司的股東名冊,並參與公司的管理及利潤分配。這種不出資但卻取得股東資格的民事主體也被稱為“乾股”股東。在實踐中,這種乾股的表現形式較為多樣,其存在的基礎大致有兩種情形,其一是因腐敗而產生,其二是因交易而產生。
1、不公開身份的乾股股東的法律責任。
不公開身份的乾股股東,其共性在於既未出資,也未進行形式登記,這種共性的法律後果是無論其股權取得的原因有何不用,其股東資格都不會受到法律保護。對於一些對公司的成立或運營起過重大作用,通過不對公司出資卻享受公司收益的法人或自然人而言,其收益權隨時可能被終止,法律無法以股東資格去保護其取得收益的權利。對於那些利用職權享有公司收益,這種股無疑是“權力股”,這種不勞而獲的行為無疑是違法或犯罪行為。如果這種“乾股”股東的違法行為如果符合受賄罪等罪名的構成要件,則要受到刑法的製裁。如果違反了黨紀、政紀,則要受到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2、公開身份乾股股東的法律責任。
根據公開股東身份乾股股東的兩種存在基礎,其法律後果也不同。對於因腐敗而產生的乾股股東,如上所述要承擔其違法甚至於犯罪行為所帶來的法律責任。對於因交易而產生的乾股股東,其交易的形式不同,導致其法律責任也不同。如對於掌控公司運營資源或對公司設立或動作有重大貢獻,取得公司股權並登記為公司股東的,更趨近於《民法》的贈與行為,我國法律保護當事人在不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或公序良俗的意思自治行為。對於因違法交易行為而產生的乾股股東,當然不會保護其股東資格,同時也要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另外需要說明的是,根據修訂後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不允許法人或自然人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等作為出資,因以上出資取得乾股的股東資格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誰能告訴我如果乾股的股東調離公司時,他所持有的股份怎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