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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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規則(Buffett Ru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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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菲特規則”,也稱“巴菲特稅”,指的是,百萬富翁投資收入的稅率,不應低於工資等普通收入者的稅率。巴菲特規則是美國總統奧巴馬提出的一項對富人增稅計劃,以確保年收人超過100萬美元的富豪所繳稅率不低於中產階級。[1]
作為億萬富翁的巴菲特,曾以自己繳稅的稅率“還不如手下的秘書多”,直指美國稅收體制的不合理性。巴菲特繳稅的稅率約為15%,而其秘書繳納的稅率則為30%。巴菲特為此支持奧巴馬政府推動稅制改革,並表示自己願意繳納更多的稅費。
巴菲特規則的出台背景[1]
2011年8月14日,巴菲特在《紐約時報》上發表題為《停止溺愛超級富豪》的評論文章,認為超級富翁承擔的實際稅率遠低於普通勞動者,呼籲政府著眼公平、美國富人階層應當為改善國家的財政狀況做出貢獻。
9月19日,奧巴馬向國會負責削減財政赤字的“超級委員會”提交了赤字削減計劃,其中就包括這一向富人增稅的措施,建議用征收巴菲特稅和減少課稅漏洞等方式增加稅收收入,進而達到減少赤字的目的。
反對觀點
“巴菲特規則”與共和黨主張減稅和削減財政開支的經濟政策理念背道而馳,因而遭到以共和黨為主的自由主義陣營的強烈指責與反對。眾議院議長博納批評該法案是搞“階級鬥爭”、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主席瑞恩與參議院共和黨領袖麥康奈爾都表示該提案將打擊實體企業的投資和民眾的創業熱情,擾亂就業市場,放緩經濟增長進程,不利於美國經濟複蘇。此外,美國一些富人也回應自己已繳納足額稅收,不應再繳納新稅。
按照巴菲特的演算法,他的秘書繳納的稅率是他的稅率的兩倍。巴菲特認為,美國的稅賦體制不合理,投資收入的稅率應該被調高。根據美國現行的稅法,工資等普通收入的稅率上限為35%,但資本利得和分紅的稅率上限僅為15%。
當前,美國普通中產階級支付的邊際稅稅率大概為15%或25%,更加富有的中產階級或富豪階層則可能需繳納35%的邊際稅。但由於資本所得特惠稅率不超過15%,以及慈善捐贈稅率優惠等政策,很多主要靠投資獲利的富翁承擔的實際稅率可能要遠低於中產階級。
2011年以來,面臨預算赤字的奧巴馬政府一直在推行所謂的“巴菲特規則”,即向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的美國富翁開刀,征收30%的所得稅,並以此為競選連任的重要綱領。根據奧巴馬的稅收計劃,一旦“巴菲特”規則實施,最高稅率可能上升到39.6%。
2011年9月19日,奧巴馬在白宮發表講話,呼應巴菲特的提議,聲稱要對百萬富翁實行新的最低稅率,這是他限制開支,增加收入,降低預算赤字的一部分努力。有關官員說,這項所謂的“巴菲特規則”是總統奧巴馬削減赤字長期計劃的一部分,這個方案的目的是確保年收入超過百萬美元的人交稅的稅率與中產階級大體一致。這一新生稅種被美國媒體稱之為“巴菲特稅”。
2012年3月31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每周周末例行講話中,呼籲國會通過“巴菲特規則”,增加對百萬富翁的徵稅。他說,過去10年來,美國用於給2%最富有美國人的臨時減稅達數萬億美元,現在美國計劃還要再支出1萬多億美元。今天,最富有美國人所付的稅,是50年來最低的稅率之一。億萬富翁巴菲特付的稅率,低於他的秘書,而中產階級家庭的稅率30年來幾乎沒變。
奧巴馬說:“這不公平。這不合情合理。我們還要給像我,或沃倫-巴菲特,或比爾-蓋茨這樣最富有的美國人減稅嗎,這些人不需要減稅,從來沒要求過減稅。我認為要億萬富翁付同他的秘書一樣的稅率,是個常識。在這個國家,我們不嫉妒成功。我們嚮往成功。但是我們也深信,那些自己做得好的人,做你份內的回報,以便更多的人有機會取得進展,而不僅僅是一些人”。
奧巴馬稱他的計劃為“巴菲特規則”。根據這項計劃,如果你年收入超過100萬美元,就應至少付同中產階級家庭相同稅率的稅。如果你的家庭收入低於每年25萬美元,就像98%的美國中產階級家庭一樣,你的稅負就不會增加。
預計,奧巴馬這項要求富人加稅的議案將於4月16日在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表決。但是分析人士認為,這項議案在國會獲得通過的可能性很小。但這是奧巴馬和國會民主黨人努力推動的一個顯著象徵,把他們自己塑造成經濟公平的擁護者。美聯社評論說,共和黨卻認為奧巴馬的想法是個政治花招,對政府預算沒有什麼真正的影響。美國國會稅務聯合委員會估計,如果奧巴馬這項議案獲得國會通過,政府將在今後10年多收繳470億美元的稅,但這與同期的美國聯邦預算赤字7萬億美元相比,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