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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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對不同納稅人或不同課稅對象分別高低不同的稅率,是稅率的一種類型。差別稅率通常在比例稅率和定額稅率形式下,用於體現不同的稅收負擔政策。如對統一進口貨物,各國往往根據其是否屬於貿易互惠國而分別規定最低關稅率和普通關稅率。中國的農業稅按照各地區的土地肥瘠程度,分別不同地區規定高低不同的農業稅稅率,以調節土地級差收益。我國1994年新稅制實施前,按照不同經濟成份區分納稅人,分別規定不同的所得稅稅率,對某些產品如化肥,則是按照不同設備能力,分別規定高低不同的稅率。
在具體運用上,比例稅率是稅率高低的差別;累進稅率是累進方法和累進級距的差別;定額稅率則是每一單位課稅對象稅額高低的差別。
差別稅率大體分為不同產品間的差別稅率,不同行業間的差別稅率,不同地區間的差別稅率,不同經濟成份間的差別稅率等。
差別比例稅率有四種類型:
(1)產品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產品大類或品種分別設計不同稅率,如消費稅就是採用產品差別比例稅率。有的產品還按質量標準設計多檔次稅率,如卷煙就是按照不同等級分設四等三檔稅率。實行產品差別比例稅率有利於調節不同產品因價格等客觀原因所形成的盈利,為企業創造平等的競爭條件。
(2)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即按照應稅產品或經營項目所歸屬的行業設計稅率,盈利水平不同的行業採取不同的比例稅率,如營業稅就是按照不同行業分別設計比例稅率。
(3)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即對同一課稅對象按照其所在地區分別設計不同稅率。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具有調節地區之間級差收入的作用,農(牧)業稅就是採用這種稅率。
(4)幅度差別比例稅率,即在稅法規定的統一比例幅度內,由地方政府根據本地具體情況確定具體的適用稅率,如現行稅制中歸地方的一些稅就是由備地在一定幅度內自主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