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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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Accounting Of Foreign Economic Cooperation Enter Pri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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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是指設立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但在境外(包括我國香港、澳門和臺灣地區)從事工程承包、合作業務的企業。以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為會計主體的一種行業會計。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的具體包括:
(1)經國家批准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註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從事對外經濟合作業務的企業,包括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外經濟合作業務的企業,包括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所屬公司(總公司及其分公司)、以及以總公司(或總包單位)名義承攬業務、簽訂合同、辦理價款結算,對內自籌資金、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執行國家規定的對外經濟合作企業財務會計制度,並向總公司(分包單位)(簡單國內公司)。
(2)各國內公司駐外機構,如分公司、經理部、辦事處、代表處及項目組等(簡稱境外分公司)。
(3)國內公司和境外分公司所屬從事製造業、商品流通業、飲食服務業、技術咨詢業務等多種經營業務的獨立核算單位。
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核算的特點與國內國營施工企業相比,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會計核算有以下主要特點:
(1)以外幣為記賬本位幣。由於國內企業的經濟業務一般用人民幣進行結算,外幣業務較少,因而一般採用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而對外經濟合作企業的外幣業務多,而且大部企業(總公司)所屬分支機構分佈在多個國家,這些國家的法定貨幣又各不相同,不可能以當地貨幣或通用貨幣——美元作為記賬本位幣記賬,再採用一定的方法折算為人民幣,以便總公司彙總反映整個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
(2)匯兌損益的核算非常重要。對於對外經濟合用企業來說,由於外匯匯率變動頻繁,蕩兌損益的產生與存在是大量的和普遍的現象,因而匯兌損益的核算成為這類企業會計核算的非常重要的內容。
(3)報表彙編的特殊性。與國內其他企業不同,對外經濟合用企業的分支機構分佈在多個國家,所採用的記賬本位幣各不相同。因而,如何將以不同貨幣反映的報表彙總,以總括反映整個企業的財務狀況與經營成果,成為對外經濟合作企業會計核算的難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