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學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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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完全學分制[1]
完全學分制是指以選課為前提,以學分和績點作為學生學習的質和量的計量單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學分為畢業標準,採用多樣的教育規格和較為靈活的過程管理方式的一種教學管理制度。
完全學分制內容[2]
它以選課製為基礎,集導師制、淘汰制、績點制等於一身,它是一種能較好適應市場經濟對複合型人才的需求、滿足學生個性差異、具有比較完善的競爭機制的教學管理制度。實行完全學分制的學校規定學習優秀的學生可以多選課,如達到規定的總學分就可以提前畢業;但是學習差的學生就可以少選課且可通過延長學習年限來取得總學分。這樣就把學生置於動態、多元、開放的教學格局中,學生自覺地學習、自覺地適應未來社會分工多元化和職業變換的要求,從而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有條件的可縮短學習年限,早日走向社會而搶占先機。然而在完全學分制條件下,學生選課的自由度進一步提高,學習自主性進一步增強,學生之間學習進度的差距會越來越大,一大批優秀學生會脫穎而出,而自覺性差,不求上進的“差生”也會為數不少,差生必然會出現學習壓力大,產生焦慮、自卑等不良心理傾向。同時在完全學分制條件下,班級功能的離散化,學生生活的主要場所轉到寢室,以學生宿舍為中心,形成了包括食堂、文體活動場所和宿舍區商業服務網點在內的課外活動、自學、群體活動等校園特色區域。開放的生活區域要求學生具有很強的自我管理能力,因而對學生進行自我管理教育,強化制度的學習和教育,加強正面引導,教育學生學會做人,學會生活,學會關心,學會創造,達到“教為不教”、“管為不管”的目的,培養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務意識,從而帶動各項管理工作形成合力,促進學生管理工作的規範化。
在完全學分制條件下,建立什麼樣的評價機制,對於學生工作的開展帶有明顯的導向性功效。運用精神和物質的獎勵手段,達到鼓勵、調動學生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目的。要根據實際需要,在合適的平臺上建立科學的評價激勵體系,形成科學化的評價操作規範。
完全學分制優缺點[2]
實施完全學分制的優點:一是有利於貫徹因材施教的原則。完全學分制既能照顧到學生原有基礎的差別,又能剋服學年制較難解決的智力強弱、愛好不同的差別、按同一進度學同樣課程等弊病,可以更好地貫徹因材施教原則,賦予學生學習的自主權,提高自己的業務技能,完善知識結構。二是有利於調動教師教學的積極性,提高教師素質。賦予學生選擇任課教師的權利,勢必增強教師的競爭意識,給任課教師增加壓力。因此,完全學分制可以使優秀教師更有用武之地,促使其他教師自覺提高教學業務水平、更新教學內容和方法,更新自身知識結構,最大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潛能,有力地推動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的提高。三是有利於促進教學管理的科學化。完全學分制淡化了過程管理,強調目標管理,它使教務管理人員從繁雜的事務管理中解脫出來,轉變管理思想,更新管理觀念,增強服務意識。完全學分制要求教務管理人員站在一定的高度用全局的眼光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做好“巨集觀管理”,從直接管理變成了“引導”、“服務”。四是有利於文理交融,實施素質教育。完全學分制課程分必修課、限選課和任選課。任選課為有一定愛好的同學學習專業課以外的知識提供了良好的條件,有利於拓展自身素質;限選課可為學生提供多種專業方向選擇;必修課也可限定必修、選擇必修,滿足學生不同需要,如經管類學生可以選擇多學時數學、也可以選擇少學時數學。更為重要的是,實施完全學分制的院校,大多通過限定選修課的政策導向,實施文、理科學生知識的交叉。完全學分制的這些制度,既在高等學校教學管理中有著不可忽視的積極作用,同時在我國中小學應試教育尚未根本改觀的前提下,對推進中小學素質教育改革也具有極其重要的意義。五是有利於高校間資源共用。完全學分制根據學時認定學分,使學生的學習量化標準更加明確,為高校間加強校際合作、學分互認、開放選課、組建教學共同體提供了良好基礎條件。六是有利於推進教育大眾化。完全學分制沒有嚴格的年級區分,學習年限較為彈性,學生對上課時間也有很大的選擇權,對於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和在職人員來講,可以中途停學、休學或將課程選排在晚上、周末,無疑會給更多的人提供接受正規高等教育的機會,有利於繼續教育的發展和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推進。
完全學分制也存在許多不足:一是容易造成學生知識結構割裂。完全學分制賦予學生一定的選課權,但由於我國許多大學生自主能力不強,有可能負面利用這種權利,出現盲目選課現象。他們把獲取學分作為學習的主要目的,選擇易得學分的課程,或是選擇教學管理不嚴的教師的課程,形成“湊學分”現象,這勢必降低學習質量,破壞知識結構的系統性和完整性。二是可能帶來學生集體主義觀念淡化。選課和彈性學制使得人手一張課程表,人人一個學習進度。傳統的班級逐步淡化,甚至取消。而我國學生教育管理體制是以班級為基礎的,通過班級組織學習、活動,強化學生組織紀律性和集體主義精神。班級的淡化將使我們行之有效的管理失去基石,也失去了培養學生集體主義觀念的陣地。三是會給教學秩序造成一定的衝擊。由於學生自主意識不強,加上對完全學分制理解不夠,會片面認為只要取得足夠學分就可畢業,容易造成遲到、早退乃至曠課的現象,同時,也會出現學生負面利用完全學分制的選課權,把自己所學課程儘可能多地安排在周中,而周末、周初不排課。此外,完全學分制在實施過程中也會出現許多意料不到的新的問題,對原有的教學管理體系造成一定程度的衝擊。
完全學分制的基本特征[1]
完全學分制是相對於學年制而產生的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沒有統一的模式,不可一概而論。我國各所高校目前實行的學分制,大都是在借鑒外國和其他高校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的,存在一定的差異性,但在基本特征上,有很多共性之處。
(一)強調目標管理
堅持以人為本,註重學習計劃和學習內容的多樣性和選擇性,主要以學分、學分績點來進行學籍管理和衡量學習效果。
(二)實行選課制
選課作為學分制的基礎,也是學分制的靈魂和本質所在。在選課制下,學生不僅可以跨年級、跨專業、跨院系、甚至跨校自由地選課,還可以選擇任課老師、授課時間和修讀方式,可以設計和優化自己的知識結構,具有極大的學習自主性。有利於幫助學生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
(三)實施彈性學制
學分制是以學分及平均學分績點來衡量學生學業成績的,它參考學年制教育所要求的學習年限,但是又不囿於學習年限的嚴格限制,學生修滿規定的學分,就可以畢業。允許學生因學習能力及經濟等因素停學、休學或延緩畢業,不存在升留級概念,體現了較強的靈活性。有利於因材施教,調動學生的學習主動性和教師的教學積極性,全面推進我國高校素質教育進程。
(四)強調個性發展
學分制充分尊重學生的個性特征、實行個性化教育,學生在課程的修習上有了更多的靈活性和選擇性,有些學生選修的課程出現不及格就可以放棄,或重選其他課程,也可以多次重修,充分尊重了學生的選擇權,為學生創造了因材施教的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