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學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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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學年學分制[1]
學年學分制是指大學既規定某一院系或專業的學習年限,又規定學分總數和每一學期的學分數,學習優秀的學生可以通過多選課來擴大知識面,充分發展自己的智力和能力,但是學生必須在規定的學習年限畢業而不能提前畢業,這樣它在學分制精髓的基礎上吸取了學年制教學管理模式中行之有效的內容,把學分制與學年制有機地結合了起來。
學年學分制的內容[2]
學年學分制規定了修業年限,它把公共課、專業基礎課、專業課都列為必修課,同時還增加了部分選修課,從而體現出它的靈活性。學年與學期對學生應修的學分都有具體要求,教學計劃的彈性略小於計劃學分制,一般不允許提前畢業,並註重立足於班級教學。必修課約占70%,門門必修,無選擇餘地;而選修課門數不多,學生選課的自由度不大。國內如華東師範大學、吉林大學等高校實行的是學年學分制。
這種學分制還具有尊重學生主體性,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的主動性與積極性,允許學生自主安排學習進程,自主選擇所學課程,根據自己的能力,自發地學好功課從而提高學習效果等優點。學年學分制下,許多高校開始註重學生個性發展,努力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等無形的軟性管理。各種不同性質的學生社團紛紛成立,極大地滿足了具有不同興趣愛好的學生參過社團集體活動彼此熟悉,相互學習,共同提高。其不足在於它沒有完全體現學分制的優越性,也沒有解決學年制條件下學生所學專業越分越細,知識越學越狹窄,所培養的人才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對複合型人才所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等問題,更沒有過多觸動高等教育固定學制等諸多弊端。
學年學分制的主要模式[3]
實行學年學分制的高校很多,其本質上還是屬於學年制範疇,是以學年制為基礎,以選課製為前提的一種管理模式。它大致分為幾種類型:
1.學年學分型
學年學分型是將學年制和學分制的管理方法合為一體的管理模式,又分為兩種:一種是既規定修業年限又實行學分制管理;另一種是修業年限有一定彈性的學分制管理。
目前實行學分制的高校,實行的是從學年學時制脫胎出來的學分制,具有學年制的烙印。一般規定本科修業年限為4年。必修課為學生必須修讀的課程,分為校公共基礎課和院、系基礎課以及專業課。必修課門門必修,課時居多。選修課為學生可以選擇修讀的課程,一般為加深專業基礎、拓寬專業技能和擴大知識面而開設的課程,設有校公共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兩種。開設的選修課門數不是很多,學生選課自由度也不是很大,教學計劃中對每學年、每學期應修課程及學分數有具體要求,註重班級集體授課,一般不許提前畢業。例如,北京大學實行彈性的學習年限制度,在標準修業年限的基礎上適當放寬了某些硬性的規定,學生優先修滿學分,可以提前畢業;學習有困難者,也可滯後一定時間畢業。教學計劃要求准予畢業的總學分控制在140以內,其中必修課程一般在84學分左右,約占總學分的60%,選修課程約占40%。目前,學校有“4+1”、“5十1”和“6+1”三種學制①,分別針對沒有達到學分要求、休學和轉系、有特長和留級的不同學生。
2.加權學分型
先將學生的德、智、體等各方面都用學分量化,再根據課程的性質、類別、地位、難度等差異分別確定其加權繫數,學生的實得學分就是計劃學分數與加權繫數的乘積。學生實得的學分可作為衡量學生學習的質與量的重要指標,也可為選拔優秀學生、評定獎學金和推薦免試碩士生等提供重要參考依據,由於考慮到了不同課程的差異,因而在實施上有其一定的科學性。例如:浙江大學將學校核定的數學、物理、化學、外語類公共必修課及程式設計基礎等公共必修課的課程權重繫數規定為1.2,將其他必修課和選修課的課程權重繫數分別規定為1.1和1.0。
3.學年學分雙軌型
基本思想是以學年製為主,輔以學分制管理;從學生成績管理看,是以絕對成績為主在,相對成績管理為輔。從整體上看,學生達到教學計劃規定學分即可畢業,每學期對學生所修課程進行考核,根據學習成績決定學籍變動;對優秀學生給予學習主動權,對差生予以警告甚至淘汰。因此學年學分雙軌制既繼承了學年制的計劃性,又體現了學分制的靈活性,實質上是對優秀學生實行學分制,對一般學生實行學年制的雙軌制。
4.混合複合型
這是按教學階段或課程類別分別採用學年制和學分制的管理辦法,主要有兩種形式,即大學一、二年級以基礎教育為主,實行學年制,保留班級制,班級相對穩定,三、四年級以專業教育為主,實行學分制;必修課實行學年制,選修課實行學分制。其主要特征是,分階段分別實行學分制和學年制;在教學計劃中,學年、學期界線分明的計劃性和高年級課程選修的靈活性相統一;在學籍管理上引入競爭淘汰機制,以學分積點制限定各類證書的頒發,以制約那些滿足於只要求及格畢業的學生學習心態,激勵主動進取創新精神。根據今後學分制改革趨勢,混合型學分制有可能發展為主要模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