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年学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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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学年学分制[1]
学年学分制是指大学既规定某一院系或专业的学习年限,又规定学分总数和每一学期的学分数,学习优秀的学生可以通过多选课来扩大知识面,充分发展自己的智力和能力,但是学生必须在规定的学习年限毕业而不能提前毕业,这样它在学分制精髓的基础上吸取了学年制教学管理模式中行之有效的内容,把学分制与学年制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学年学分制的内容[2]
学年学分制规定了修业年限,它把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都列为必修课,同时还增加了部分选修课,从而体现出它的灵活性。学年与学期对学生应修的学分都有具体要求,教学计划的弹性略小于计划学分制,一般不允许提前毕业,并注重立足于班级教学。必修课约占70%,门门必修,无选择余地;而选修课门数不多,学生选课的自由度不大。国内如华东师范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实行的是学年学分制。
这种学分制还具有尊重学生主体性,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允许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自主选择所学课程,根据自己的能力,自发地学好功课从而提高学习效果等优点。学年学分制下,许多高校开始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努力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无形的软性管理。各种不同性质的学生社团纷纷成立,极大地满足了具有不同兴趣爱好的学生参过社团集体活动彼此熟悉,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其不足在于它没有完全体现学分制的优越性,也没有解决学年制条件下学生所学专业越分越细,知识越学越狭窄,所培养的人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对复合型人才所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等问题,更没有过多触动高等教育固定学制等诸多弊端。
学年学分制的主要模式[3]
实行学年学分制的高校很多,其本质上还是属于学年制范畴,是以学年制为基础,以选课制为前提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大致分为几种类型:
1.学年学分型
学年学分型是将学年制和学分制的管理方法合为一体的管理模式,又分为两种:一种是既规定修业年限又实行学分制管理;另一种是修业年限有一定弹性的学分制管理。
目前实行学分制的高校,实行的是从学年学时制脱胎出来的学分制,具有学年制的烙印。一般规定本科修业年限为4年。必修课为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分为校公共基础课和院、系基础课以及专业课。必修课门门必修,课时居多。选修课为学生可以选择修读的课程,一般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技能和扩大知识面而开设的课程,设有校公共选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两种。开设的选修课门数不是很多,学生选课自由度也不是很大,教学计划中对每学年、每学期应修课程及学分数有具体要求,注重班级集体授课,一般不许提前毕业。例如,北京大学实行弹性的学习年限制度,在标准修业年限的基础上适当放宽了某些硬性的规定,学生优先修满学分,可以提前毕业;学习有困难者,也可滞后一定时间毕业。教学计划要求准予毕业的总学分控制在140以内,其中必修课程一般在84学分左右,约占总学分的60%,选修课程约占40%。目前,学校有“4+1”、“5十1”和“6+1”三种学制①,分别针对没有达到学分要求、休学和转系、有特长和留级的不同学生。
2.加权学分型
先将学生的德、智、体等各方面都用学分量化,再根据课程的性质、类别、地位、难度等差异分别确定其加权系数,学生的实得学分就是计划学分数与加权系数的乘积。学生实得的学分可作为衡量学生学习的质与量的重要指标,也可为选拔优秀学生、评定奖学金和推荐免试硕士生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由于考虑到了不同课程的差异,因而在实施上有其一定的科学性。例如:浙江大学将学校核定的数学、物理、化学、外语类公共必修课及程序设计基础等公共必修课的课程权重系数规定为1.2,将其他必修课和选修课的课程权重系数分别规定为1.1和1.0。
3.学年学分双轨型
基本思想是以学年制为主,辅以学分制管理;从学生成绩管理看,是以绝对成绩为主在,相对成绩管理为辅。从整体上看,学生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即可毕业,每学期对学生所修课程进行考核,根据学习成绩决定学籍变动;对优秀学生给予学习主动权,对差生予以警告甚至淘汰。因此学年学分双轨制既继承了学年制的计划性,又体现了学分制的灵活性,实质上是对优秀学生实行学分制,对一般学生实行学年制的双轨制。
4.混合复合型
这是按教学阶段或课程类别分别采用学年制和学分制的管理办法,主要有两种形式,即大学一、二年级以基础教育为主,实行学年制,保留班级制,班级相对稳定,三、四年级以专业教育为主,实行学分制;必修课实行学年制,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其主要特征是,分阶段分别实行学分制和学年制;在教学计划中,学年、学期界线分明的计划性和高年级课程选修的灵活性相统一;在学籍管理上引入竞争淘汰机制,以学分积点制限定各类证书的颁发,以制约那些满足于只要求及格毕业的学生学习心态,激励主动进取创新精神。根据今后学分制改革趋势,混合型学分制有可能发展为主要模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