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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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換房,就是在國家政策框架內,堅持承包責任制不變、可耕種土地不減、尊重農民自願的原則,高水平規劃設計和建設有特色、適於產業聚集和生態家居的新型小城鎮。農民則以其宅基地,按照規定的置換條件換取小城鎮中的一套住房,遷入小城鎮居住。
宅基地換房的緣由[1]
用宅基地換房成為了近年來不少城市趟路新型城鎮化的一大主要途徑。所謂宅基地換房,就是農民自願以其宅基地,按照規定的置換標準,無償換取小城鎮內的住宅,遷入小城鎮居住。在胡存智眼中,宅基地換房的合理性就體現在農民的財產被轉換成房子了。
此前,全國最早進行宅基地換房試點的天津市發改委副主任委員邵寧曾表示,宅基地換房實施前,天津城郊農民宅基地非常分散,占地較多,宅基地集中以後統一建設房屋給農民居住就能節約出很多土地,“與原先的面積相比,宅基地換房後能節約1/2-2/3的土地,大大提高了土地集約化程度”。邵寧稱。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陳國強也表示,早年間,一家一戶自行在宅基地上建設的住房通常都以平房、小院為主,最多也就是兩三層的小套房,非常容易形成土地浪費和無序建設的問題,由政府選定開發商建設類似城市住宅一樣的樓房,對於土地的利用無疑更充分了。
從更巨集觀的角度表示,在推進城鎮化過程中,政府會面臨資金、戶籍、基礎設施建設等瓶頸問題,結合實際來看,宅基地換住房是有效解決這些問題的一個辦法,即把老百姓宅基地連地帶房子進行價格評估,或者政府、開發商在集體建設用地上投資蓋房子後根據這些房屋的價格、面積為農民分配一定面積的住房,以此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質量。在引導農民逐漸進入城市的同時利用騰退出來的土地發展經濟,比如建設工業園區、基礎設施或公共服務,會令城鎮化進程推行得更加順利。
- 2005年 天津市華明鎮成為國家首批宅基地換房試點。
- 2008年 十七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農村宅基地和村莊整理所節約的土地,首先要復墾為耕地,調劑為建設用地的必須符合土地利用規劃、納入年度建設用地計劃,並優先滿足集體建設用地。
- 2013年 十八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 》保障農戶宅基地用益物權,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選擇若幹試點,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探索農民增加財產性收入渠道。
宅基地換房雖然增加了土地利用率但是根本不利於農業的發展,以華明鎮為例很多農民現在的居住地距離自己的耕地有幾十里地的路程這種情況占大部分,一是不利於莊稼的管理,二是由於距離太遠荒蕪了很多的田地,這是最大的浪費。造成這種情況就是現在的很多領導已經脫離了實際,脫離了百姓,試問人民的利益究竟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