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哈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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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Doha Ro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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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哈回合即多哈回合貿易談判,又稱多哈發展議程(Doha Development Agenda,DDA),是世界貿易組織於2001年11月在卡達首都多哈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四次部長級會議中開始的新一輪多邊貿易談判,旨在推動全球農業、製造業和服務貿易的自由化,建立更合理的多邊貿易體系。
議程原定於2005年1月1日前全面結束談判,但至2005年底為止仍未能達成協議,最終於2006年7月22日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的批准下正式中止。最近的一次是2008年7月下旬,由世貿組織30多個主要成員部長參加的日內瓦會議,終因美國在發展中成員農產品特殊保障機制上拒絕讓步而陷入僵局。12月,由於無法彌合分歧,世貿組織決定年底前不再召開小型部長會議,致使2008年內就多哈回合談判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準入兩個關鍵領域達成模式協議的目標徹底落空[1]。
重啟多哈回合談判,是在國際金融危機對世界經濟產生嚴重衝擊、全球貿易大幅下滑、失業增加、貿易保護主義有所抬頭的背景下實現的。世貿組織成員期望儘快結束談判,維護並鞏固多邊貿易體制,避免貿易保護主義泛濫。據估算,如果多哈談判取得成功,全球貿易由此帶來的增長量能夠在每年3000億至7000億美元之間,將對世界經濟走出危機和蕭條註入巨大動力。[1]
多哈回合的宗旨是促進世貿組織成員削減貿易壁壘,通過更公平的貿易環境來促進全球,特別是較貧窮國家的經濟發展。
談判包括農業、非農產品市場準入、服務貿易、規則談判、爭端解決、知識產權、貿易與發展以及貿易與環境等議題。談判的關鍵是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準入問題,主要包括削減農業補貼、削減農產品進口關稅及降低工業品進口關稅三個部分。
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舉行的世界貿易組織第五次部長級會議上,各成員國在農業問題上無法達成共識,令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僵局。
2004年8月3日,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議,達成《多哈回合框架協議》,為全面達成協議跨出一步。協議包括5部分:農產品貿易、非農產品市場準入、發展、服務貿易及貿易便利化。協議明確規定美國及歐盟逐步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及降低進口關稅,回應發展中國家的訴求。
2005年12月13日開幕的世界貿易組織第六次部長級會議,各國期望就多哈回合貿易談判收窄分歧,並希望可於2006年完成整個回合的談判。
2006年7月27日,世界貿易組織總理事會正式批准暫停多哈回合貿易談判。
2006年11月16日,世界貿易組織貿易談判委員會召開全體會議,與會代表一致同意恢復多哈回合談判的技術性討論,併為談判最終全面恢復作好準備。[2]
2007年1月31日,在世界貿易組織全體成員大使參加的會議上,與會大使一致同意全面恢復多哈回合各個議題的談判。[3]
2008年7月29日,基於印度、中國與美國在“特別防衛機制(special safeguard mechanisms)”的歧見,多哈回合談判正式宣告破局。[4]
2009年11月30日在瑞士日內瓦拉開世貿組織第七屆部長級會議序幕,這是繼2005年香港會議之後世貿組織所有153個成員的最高貿易官員4年來首次聚首 。歷時8年的多哈回合談判依然沒有打破僵局,全球貿易因為經濟危機出現了二戰以來最嚴重的萎縮;鑒於多哈回合談判毫無起色,在避談多哈回合的同時,這次的世貿組織部長級會議將重點放在了審視自身,會議的主題被選定為“世貿組織、多邊貿易體系和當前全球經濟形勢”。
2011年1月29日,世貿組織小型部長級會議在達沃斯舉行,與會代表希望恢復談判,認為2011年將是考驗各方能否把握談判“機會之窗”的關鍵一年。貿易談判委員會在農業、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貿易便利化、貿易規則等具體領域展開密集談判,爭取2011年結束談判。為推進談判,時任WTO總幹事拉米在2011年5月底的貿易談判會議上提出以貿易便利化、農業和發展三大議題為核心的“多哈回合早期收穫路線圖”計劃,得到各成員同意。2011年12月在日內瓦召開的WTO第八屆部長級會議沒有就此達成協議。
2012年,各成員繼續就“早期收穫”計划進行談判,在2012年12月11日舉行的WTO總理事會會議上,WTO總幹事拉米表示,貿易便利化協議談判已取得積極進展,有成員提出在2013年將其作為“早期收穫”協議簽署。
2013年9月,新上任的WTO總幹事羅伯特·阿澤維多敦促WTO159個成員的貿易代表展開了一系列密集談判,力求在各成員間儘快就貿易便利化、農業和發展三大議題達成一致,形成協議文本,併在12月初召開的部長級會議上,送交各國貿易部長正式簽署。
2013年12月3日,第九屆部長級會議在印度尼西亞巴釐島舉行,會議通過的“早期收穫”協議,包括貿易便利化、部分農業議題以及發展三個部分。會議同時明確,在未來12個月內,對所有多哈未決議題,尤其是農業、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關心的議題制定工作計劃。[5]
2015年12月15日至19日在肯亞內羅畢舉行世貿組織第十屆部長級會議,這是世貿組織成立20年來首次在非洲舉辦的部長級會議,共有162個成員超3000名代表參會。會議通過《內羅畢部長宣言》及9項部長決定,承諾繼續推動多哈回合談判。主要成果包括:首次全面取消農產品出口補貼,達成涉及1.3萬億美元貿易的《信息技術協定》擴圍協議,強化最不發達國家貿易優惠條款,批准阿富汗和賴比瑞亞加入世貿組織。
多哈回合談判中止的直接原因[6]
(一)農業議題
根據《多哈宣言》的工作計劃,農業議題主要包括四個內容,即市場準入的實質性改善、削減並取消所有形式的出口補貼、實質削減貿易扭曲性質的國內支持、對發展中國家的差別待遇。
多哈回合農業談判的最大特點是出現了數量眾多的國家利益集團,形成了以美國、歐盟、G20、10國協調小組(G10)、特殊產品(SP)和特殊保障機制(SSM )聯盟(簡稱G33)等5方面為主要力量,以G20與美歐矛盾為主線的談判格局。談判各方的立場相距甚遠:(1)美國和凱恩斯集團農產品競爭力較強,試圖利用新一輪談判推動農產品貿易自由化,主張大幅度提高市場準入機會,實質性大幅度削減農業關稅,總體上不希望給予任何關稅少減或不減的例外條款,積極推動出口補貼的取消。(2)歐盟和G10集團的農業缺乏比較優勢,談判的主要目標是儘可能維持對農業的高度保護和支持。在市場準入方面,強調靈活性以便在產品間調整以保護重點產品,力圖通過增加敏感產品數量、減少敏感產品關稅削減或配額擴大承諾。(3)G20和G33集團主要由發展中國家組成,強調國內支持和出口競爭方面的嚴重不平衡以及發展中成員的發展需要,要求發達成員實質性開放市場,主張發展中成員關稅減讓承諾取決於發達成員在國內支持和出口補貼方面的承諾,要求給予發展中成員特殊產品和特殊保障機制等特殊差別待遇政策。(4)G90國集團是由最不發達國家、非洲聯盟國家組成,代表最不發達國家的利益,強調最不發達國家削減例外、特惠安排以及侵蝕、SP和SSM等問題。希望敦促美國等國家取消對棉花的補貼。
在世貿組織2006年6月22日公佈的農業和非農產品市場準入問題協議草案中,有關農業問題的分歧多達760處。談判中各方固守立場,互不讓步,其中歐盟和美國之間的分歧尤其嚴重。對於多哈回合的中止,WTO總幹事拉米表示,談判的主要障礙是農業問題,美國提出的削減農業國內支持的報價與歐盟提出的削減農產品進口關稅的報價都無法滿足對方要求,這是此次談判破裂的主要原因。
(二)非農業產品市場準入議題
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談判的目標是削減工業產品和水產品的關稅和非關稅壁壘,其中關稅談判是重點。分歧主要存在於歐美等發達成員與巴西等發展中成員之間。由於談判本身的複雜性和各成員的談判立場存在巨大差異,所以談判進展極其緩慢。
首先,在談判範圍上,美歐等發達成員均倡導將環境產品納入非農產品市場準入談判。而發展中成員認為,如果將高環境標準強加於發展中成員,會導致其生產成本增加、競爭力下降,阻礙其產品進入發達成員市場。發展中成員不願意看到發達成員以環境名義濫用貿易措施或採取單方面製裁行動,從而造成新的非關稅壁壘。
其次,在談判內容上,發達成員要求發展中成員將約束稅率削減至實施稅率以下,創造切實的市場準入機會。發展中成員則強調特殊和差別待遇。他們認為發展中成員最近幾年來已經大幅度削減了工業品關稅。如果按照發達成員的建議繼續削減工業品關稅。大多數發展中成員的工業部門將會更加難以生存,違背《多哈宣言》提倡的“發展”宗旨。另外,發展中成員將非農談判與農業談判緊密掛鉤,指責美歐在農業談判中的削減國內支持和出口補貼存在水分。巴西、印度等許多發展中國家警告說,如果美歐不停止對農產品出口的補貼,它們就不會考慮在降低製成品關稅等問題上與美、歐達成協議。
(三)新加坡議題
新加坡議題包括貿易與投資、貿易與競爭、政府採購透明度和貿易便利四個內容,它是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立場最為對立的領域。自從1996年WTO新加坡部長級會議起,歐盟、日本等發達成員就試圖把它們列入談判議程,而發展中成員對此明確反對。經過各方的艱苦談判,直到2004年,成員方纔同意將新加坡議題中的貿易便利化問題納入多哈談判框架協議,由於發展中成員的抵制,其他三個問題“在多哈回合期間,在WTO中不針對其開展旨在進行談判的工作”。
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之間在新加坡議題上存在巨大分歧。從本質上看,新加坡議題超出了貿易問題的範疇,因為它涉及投資、知識產權保護、競爭政策、政府採購、環境,甚至人權等領域。發達成員在以上領域占據明顯優勢,他們堅持將其列入議程,試圖通過對這些議題的討價還價來遏制發展中國家,並伺機取得對WTO體制的控制權。通過投資自由化、知識產權的高要求和勞工標準以及對發展中國家競爭政策的干預,可以使其更徹底地滲透到發展中國家的社會經濟體制內,併在自身利益受損的時候,冠冕堂皇地實行保護主義,限制發展中國家產品進入他們的市場。發展中國家認為這些議題不屬於WTO範疇,引入它們只能分散WTO的註意力,擱置發展中國家關心的農產品等貿易問題,加劇規則不公和義務負擔失衡,使本國喪失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自主權。發達成員和發展中成員在新加坡議題上的重大分歧是導致多哈回合談判西雅圖會議和坎昆會議失敗的重要原因。
多哈回合談判的意義和對我國帶來的好處[7]
1、有利於我國維護多邊貿易體制
實現共同發展多邊貿易體制是促進世界穩定和諧的平臺,是抵制貿易保護主義,應對和處理貿易摩擦的有效途徑。多哈回合談判的結果將規範今後的國際貿易秩序,為我國更加開放地參與世界經濟和貿易創造穩定的外部環境。多邊貿易體制是推動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的重要舞臺,有利於我們密切與各成員的合作,在複雜利益格局中把握和處理與各成員之間的經貿關係,尋求利益交匯點,實現各成員的共同發展。
2、積极參与規則的制定
多哈回合談判於 2001 年啟動,是 1995 年 WTO 成立後的第一輪多邊貿易談判,也是迄今參加方最多、議題最廣的一輪多邊貿易談判,旨在進一步推動全球貿易自由化,談判結果將對未來國際經貿政策走向產生重要影響。我長期以來一直是國際貿易規則的接受者。2001 年我加入世貿組織,參與多哈回合談判,首次贏得全球貿易規則制定的發言權。加入 WTO 二十年以來,我逐漸成為多哈回合談判核心成員,話語權得到進一步提升,有利於把握議題設置權、規則制定權。
3、有利於促進中國出口和市場多元化
首先,全球貿易自由化是世界各國、特別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發展經濟貿易的助推跑道,多哈回合成功將為全球每年創造至少 1500 億美元的收益,我國作為世界第一大出口國,必將受益。多哈回合談判如果能夠取得的成功,將進一步促進國際市場開放,為我貨物和服務的出口創造更多機會,另一方面,談判成功將促進全球資金、技術、勞動力等要素的流動,有助於我積極利用這些要素,轉變我國經濟發展方式,參與國際競爭,實現市場多元化,加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難得的機遇。
4、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融入全球產業鏈
多哈回合談判和多邊貿易體制是推動互利共贏開放戰略的重要舞臺,有利於我們密切與各成員的合作,在複雜利益格局中把握和處理與各成員之間的經貿關係,尋求利益交匯點,在爭取維護我核心利益的同時,實現各成員的共同發展。貿易談判中沒有“免費的午餐”,我國也需要作出一定的減讓承諾,以換取其他成員對我的開放。如果多哈回合談判重新啟動的話,中國將進一步擴大開放,和其他成員一道降低貨物的關稅、取消服務貿易限制。
5、提高我國百姓生活水平
多邊貿易體制對我國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所發揮的作用是有目共睹的。加入 WTO 二十年來,我國的進出口貿易在創造就業方面發揮了顯著的作用。目前,我國外貿、外資和勞務輸出等涉及直接就業人數達 1 億。我國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質量得到了顯著提高,我人均 GDP 突破了一萬美元。按照世界銀行的劃分標準,我國已經由低收入國家躍升至接近世界中等收入國家的行列。
深入參與多邊貿易體制,將進一步鞏固、深化上述成果。
以商品貿易為例,多哈回合談判將降低關稅、消除貿易壁壘,從而有助於我過增加出口,創造更多更好的就業機會,就業機會的改善將有助於進一步提高我國人民的收入,從而也有助於我擴大內需,增加國內消費;同時,關稅的降低還將幫助我國擴大進口,豐富國內市場,為人民群眾提供更多質優價廉的商品。我們相信,多哈回合談判的成功必將從整體上為我國人民群眾的生活帶來實惠。
6、我國應和 WTO 成員一道通過世貿組織的必要改革,推動恢復 WTO 的有效性和相關性
儘管多哈回合談判目前陷入停滯,但從多邊貿易體制對當前應對危機及對世界經濟的長期影響來看,其改革和完善依然是大勢所趨。從中國實質性參與多哈回合談判的經驗來看,如果 DDA 談判能夠重新啟動,不僅將為世界經濟增長註入新的活力,還將為我戰略發展機遇期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我國作為全球第一大出口國,多哈回合談判是我參與和影響國際經貿規則制訂的重要機遇,有利於促進我國產品和服務出口,為我國經濟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



也就是說不會再有多哈回合的任何進展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