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商品庫存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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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貿商品庫存統計是指對外貿易企業在一定時點上庫存出口商品及庫存加工出口商品的原材料的數量、金額卡總值統計。
其任務是要反映外貿企業出口商品及出口商品加工用原材料的庫存情況,反映對出口供應的保證程度。庫存出口商品和庫存加工出口商品的原材料在商占形態和核算目的上不相同,故在對外貿易統計中要分另進行核算。
出口商品庫存統計分類按其所處出口階段和存放地點的不同,可分為下述四類:
1.在庫出口商品
在庫出口商品是指對外貿易企業已經取得商品所有權,並已入庫,能夠隨時供應出口的實際庫存商品。
其統計所包括的範圍如下:
(1)存放在口岸和內地的倉庫、貨場、加工廠及其他場所的出口商品;
(2)存放在車站、港口、碼頭,但尚未接出庫單調運出庫的出口商品;
(3)已經進貨入庫待挑選整理的出口商品;
(4)寄存在國外和港澳倉庫的出口商品(鮮活商品除外);
(5)在庫出口商品不包括下列內容:
- 用於生產出口商品的原材料和扶持生產用的物資和原料;
- 進口商品的庫存;
- 用於國內市場銷售的商品;
2.調入出口在途出口商品
調入出口在途出口商品是指貸款已付,但尚未運到倉庫的出口商品;雖已運到,但尚待點驗入庫的出口商品。
3.口岸待運出口商品
口岸待運出口商品是指已做了出庫單,或已運抵港口、車站、碼頭等待裝船、裝車的出口商品。
4.加工未收回出口商品
加工未收回出口商品是指工廠正在加工,或正在挑選、整理、改製的出口商品。
上述四類出口商品庫存,除第一類須分商品統計其數量個金額外,其餘只統計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