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設投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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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設投資來源亦稱基本建設資金來源是指基本建設投資的取得和形成。
基本建設投資來源的內容 [1]
我國現行基本建設投資分別來源於不同的部門和渠道,其中主要有國家預算提供的資金、銀行貸款資金、自籌資金、利用外資和資金市場籌集資金等渠道。
(1)國家預算撥款和貸款資金
在我國目前條件下,投資資金的很大部分是由國家預算提供的。國家預算提供的資金可以分為國家預算撥款和國家預算貸款。前者是指根據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由國家預算付給建設單位或建設部門無償使用的投資資金;後者是指根據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計劃由國家預算通過建設銀行向建設單位或建設部門提供有償使用的投資資金。
(2)銀行貸款資金
銀行貸款資金是來源於銀行在國家預算提供的貸款基金之外,採用信貸方式對建設單位提供的有償使用的投資資金。它是我國基本建設投資來源的一種新形式,銀行提供的有償使用的投資資金主要有銀行自有資金、流通中貨幣,各項存款、金融債券等。
(3)自籌資金
自籌資金亦稱預算外資金,是指各地區、各部門和各單位、自行籌集用於投資項目的資金。根據現行規定,自籌資金包括各級地方財政自籌的資金和各主管部門、各單位自籌的資金兩大類。白籌投資資金的使用要嚴格控制,並按規定程式報批。
(4)利用外資
利用外資也是我國基本建設投資資金的來源之一。目前,中國的外資來源主要有兩個方面:
一是借用國外資金,包括向外國銀行。外國政府或國際金融機構借人資金和在國外金融市場上發行債券,吸收外國銀行、企業和私人的存款等;
二是吸引外國資本直接投資,包括本國與外國合資經營企業、合作經營企業,外資企業以及合作開發、補償貿易、設備租賃等。
(5)利用資金市場籌集資金
我國現行利用資金市場籌集基建投資資金主要有兩方面:
一是國家發行債券籌資,即“公債”、“國庫券”;
企業的各種預算資金和居民的消費基金剩餘。
在建設單位會計中,應按照規定的會計科目,對涉及到的基本建設投資來源進行核算。施工企業會計不核算此項內容。
中國的基本建設投資來源,在20世紀50年代、60年代和70年代,以國家預算撥款為主,自籌投資比重不大。進入80年代以後,自籌投資的比重迅速增大,銀行貸款也成為不可忽視的投資來源,並產生了企業債券資金這一投資來源。
- ↑ 關恆林.投資項目管理實用手冊.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1991年12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