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隊式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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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式結構(team-based struc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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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隊式結構也就是任務編組(task force)的組織結構,可快速回應變化快速的環境,由不同專長的團隊根據組織的需要,在短期間內連結完成任務,隨著不同的需求彈性組合團隊,組織以鬆散、分散的方式管理。
另外,許多結構龐大的組織,為了從事一些跨越功能或部門的工作,突破科層結構橫向協調的不足,也會在組織中插入這樣的結構體,以達到因應環境挑戰的目的,通常稱為矩陣式結構(matrix structure),這不是一種常態性的設計,只有當組織需要處理新的、技術化的產品或功能時的臨時性設計,當任務完成時,此矩陣部份就歸建。屬於矩陣部分的人員必須分別向產品部門和功能部門主管負責,這樣的設計常導致一些權責衝突發生,如兩個主管的問題(two boss problem),或橫向部門組織本位主義至上的問題,這些也是矩陣式組織最常被提出的問題。
此外,當組織日益龐大而形成高度分化,高階管理階層也成為一個相當大的結構體,組織的溝通與協調將複雜而不易之時,為解決這種組織高層之間疏離的問題,如何設計其溝通、報告與協調的結構,也是大型組織設計時的一個重點。
高階管理團隊組織(top-management-team)就是高階管理階層的結構方式,主要是指高階管理的溝通、授權與決策形態,常見的有兩種:
1.輪型(wheel):不同部門的管理者分別對高層管理者(一般是CEO)報告、負責,高層管理者在統整這些資訊作成決策,部門管理者之間並不互相協調,必須透過高層管理者。這種方式的溝通較單純明確,適用於環境簡單時。
2.環型(circle):不同上者,這種方式不同部門的管理者之間,以及與高層管理者之間皆必須協調、溝通,形成所謂的群體思考、群體決策(group think, group decision) ,時間上可能較為費時,但因為各部門之間有較直接的溝通,因此彼此的瞭解與隔閡以會減少,適用於複雜的環境中,解決複雜的問題。
團隊結構的特點是在管理者對團隊實行放權,在團隊內部打破部門界限與職位界限,鼓勵團隊成員的自主管理、自主決策和相互合作。有些小型組織可以完全採取團隊結構,而在某些大型組織中,則常在一定層次、一定範圍內採取團隊結構,作為對整個官僚結構的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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