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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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等級往往自上而下進行命名,排名越靠上的名稱應用的類別越廣,排名越靠下的應用範圍越窄,品牌的修飾性號碼只用於特定的一種產品。
當然,在一個品牌中,不同的等級發揮的作用是不一樣的。
一般來講,產品的品牌名稱不僅僅是一個名稱,而是包含多個品牌名稱要素的組合。
- 一、卡菲勒的品牌等級理論
卡菲勒認為品牌可以分為六個層次(依據品牌等級的層次及其組合):
1、產品品牌:根據每個產品的獨特市場定位賦予一個只用於該產品的品牌,如寶潔公司的洗衣粉品牌汰漬、碧浪等。
2、產品線品牌:把產品線內的不同產品用一個品牌來標示,但不用於其他產品線。
3、範圍品牌:把具有相同或組合功能的一組產品用同一名稱標示,如歐萊雅系列化妝品。
4、傘品牌:支持不同市場上的不同產品,這些產品在各自市場上有不同的承諾和溝通方式,如:娃哈哈純凈水、八寶粥、AD鈣奶等。
5、源品牌:類似於傘品牌,但直接命名產品,不藉助於其他中間品牌,如海爾的洗衣機、電冰箱、空調等
6、贊助品牌:作為各種不同類型的品牌的支持出現,不作為主打品牌,如福特汽車的轎車。
- 二、凱勒的品牌等級理論
對品牌等級進行分析歸併,認為品牌等級可以從頂層向底層排列為:
1、企業或公司品牌:公司名稱經註冊後用於表示產品的品牌(或一部分)即是公司品牌,如IBM、微軟、娃哈哈、海爾等。
2、家族品牌:家族品牌是非公司品牌,但又用於表示不同種類的產品,如福特的路虎、美洲豹等。
3、單一品牌:只限於標示同類產品或同一產品的品牌。
4、品牌修飾:可以用於任何上述三類品牌之中,如波音777,汰漬第2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