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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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書號,概括地說,就是國有出版單位以合作出版的名義,利用其出版專有權,將圖書出版的編輯(終審權)和經營權以非常低廉的“價格”轉讓給非出版單位。其實質,就是(國有或民營的)非出版單位以“合作出版”的名義,憑藉其在資金、選題策劃能力以及銷售網路等方面的優勢,取得實際上的對圖書出版的投資權和收益權,從中獲取出版利潤。這樣,在”買賣書號”的過程中,出版社得到的僅僅是萬餘元的出版管理費,而“合作方”得到的則是數十萬甚至是上百萬的出版利潤。
買賣書號一般有兩個比較明顯的特征:
一是出版社放棄應該嚴格履行的把關職責,沒有按規定對書稿進行三審三校,特別是終審;或是雖然進行了三審三校,但沒能對圖書編輯出版的過程進行有效的監控,沒能確保進行終審的內容在圖書中得到不折不扣的體現。如某出版社在一本圖書的合作出版過程中,雖然出版社組織編輯對書稿進行了三審和三校,但由於沒有把好終審書稿付印前的監控關,出版社終審後的書稿被書商在付印前進行了修改,出現了嚴重的導向問題。
二是圖書出版資金的體外迴圈,即用於圖書出版的資金沒有經過出版社的賬戶,而是在出版社外運行,由合作方直接將錢轉給印刷企業;圖書的銷售回款也沒有入出版社的賬,而是直接給了書商。書商成了事實上的投資主體和出版利潤的獲得者,出版社從中得到的,只是微乎其微的管理費。由此可見,買賣書號造成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不僅容易出現導向問題,影響社會的穩定,影響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同時還腐蝕了編輯隊伍,削弱了出版社的經濟實力,造成國家稅收的流失。
買賣書號的有禁不止及隱性買賣書號的日漸增多,反映了我國出版業在深化改革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
從這些年受到查處的出版社來分析,買賣書號的大都是地處邊緣或出版資源比較匱乏、內部管理不善的出版社。這些邊緣地區出版社在自身條件上有些先天不足,如出版資源比較匱乏、內部機制不活、人才缺乏,加上出版社領導的責任意識淡薄,疏於管理,編輯工作制度執行不嚴,把買賣書號當成了其生存、生“財”之道。在這種情況下,出版社便降低門檻,尋求業外的有市場競爭優勢的合作伙伴,民營發行公司便成了這些出版社尋求合作的首選目標。在與民營公司合作的過程中,民營公司的選題策劃和銷售渠道的優勢,使之成了實際上的投資主體,掌控了整個出版過程。如在全國中小學教材招投標擴大試點的工作中,有的出版社名義上參與投標,但招投標的決定權實際上掌握在“幕後”的民營公司手中。
出版社是一個專業進入門檻較低、而政策門檻很高的行業,不少出版環節都可以外包,如組稿、選題策劃、編輯加工、市場推廣等,出版社的競爭優勢集中體現在對出版資源的整合能力上。圖書編輯出版的過程,就是整合出版資源的過程,通過富有創意的整合,把書號資源、出版社的信譽資源、資金資源、選題資源、書稿資源、編輯加工資源、媒體宣傳資源、銷售渠道資源等有機整合在一起,才能轉化為社會財富。在這些出版資源中,編輯策劃資源、作者資源和銷售渠道資源,有了這些出版社的核心資源,出版社的書號資源才能在經營中實現升值。
目前,出版社中開始出現兩極分化的情況,即強者愈強,弱者愈弱。那些內部機制靈活、創新選題策劃思路、市場營銷能力強的出版社,不斷策划出新的選題,不斷有新的圖書投放市場,形成了富有競爭力的圖書品牌系列,取得了顯著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有位出版社的領導對筆者說,“對我們來說,買賣書號是得不償失的事,低價轉讓出版專有權越多,出版社就越是被動,無異於慢性自殺。”而那些只有書號資源、資金資源等,缺乏選題策劃思路創新的出版社,買賣書號(包括隱性的)則成了生存之道。有的出版社出於自身實力的原因,或是人才缺乏,策劃無力;或是銷售渠道不暢通,市場鋪貨能力不強,只得求助於民營公司,接受民營文化公司提出的“不平等”條件,把圖書的投資權和收益權拱手交給民營公司。
在一定意義上說,買賣書號的有禁不止及隱性買賣書號的日漸增多,反映了我國出版業在深化改革中暴露出來的深層次問題,即出版單位的均衡分佈與出版資源的不均衡分佈的矛盾日益突出。我國現有的500多家出版社中絕大多數都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設立的,當時更多地是把出版社作為黨的宣傳事業單位,因此在出版社的設立中,基本上是按照地域和行業部門均衡分佈的。全國的每個省份基本上都設立了不同類別的出版社,如人民出版社、教育出版社、少兒出版社、科學技術出版社、文藝出版社等。中央每個部委都有其管轄的出版社。但出版資源在全國及行業間的分佈是不均衡的,出版資源與地方的經濟文化發展水平相關,一般說來,經濟發達、交通便利、文化繁榮的中心城市,其出版資源就比較豐富,而那些地處邊緣的欠發達地區,出版資源則相對比較貧乏。近年來,全國不少出版社紛紛在北京及沿海地區成立多種形式的分支機構,開展策劃、組稿、市場推廣等活動,充分利用該地區的出版資源優勢,開發新的出版效益生長點,以此擴大圖書出版規模,提升圖書出版的競爭力,就是一個明顯的例證。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產品短缺,圖書和其他商品都是供不應求,因此出版社的生存、發展基本上不成問題,出版單位的均衡分佈與出版資源不均衡分佈的矛盾並不突出。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新形勢下,隨著圖書出版業市場化的不斷提高、圖書品種的增多和新媒體對讀者的吸引,圖書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出版業的人才流動加快,市場在出版資源的配置中起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一些在內部機制創新中獲得活力的出版社,以豐厚的待遇和誘人的發展平臺,吸引了不少優秀人才加盟,出版資源的整合能力不斷提升,在資源整合中占有了更多的出版資源,提高了再生產能力,拓展了市場半徑,形成了出版資源的積聚效應。而有些邊緣地區或是機制不活的出版社,由於受機制、地域、人才等條件的限制,發展空間較小,不但優秀人才流失,出現了有書號無選題的情況,有的出版社的圖書產品,除了面向本地發行的以銷定產的地方教材和教輔,面向市場的一般圖書品種少得可憐,碼洋也只有區區幾百萬,在一定程度上加劇了出版業的兩極分化。
買賣書號具有多種表現形式,其成因也是多方面的,其中既有業外資本向出版業滲透的逐利驅動因素,也有買方市場需求旺盛的動因,更有出版社圖書出版能力弱化、管理不力等主觀因素,是業內外多種因素互相作用的產物。因此,要根治買賣書號這個頑疾,必須實行綜合治理。
首先,對業外資本向出版業的滲透,實行梳堵結合。在堅持出版社以國有資本占主導、確保國家文化安全和守住意識形態陣地的前提下,可以嘗試進一步放寬出版業的融資政策,為業外資本進入出版業的非核心業務領域提供新的途徑。如可以允許業外資本參股出版社建立的發行公司、廣告公司,允許業外公司分包出版社的某些業務,如選題策劃、作者經紀、裝幀設計、技術加工、圖書直銷、主題活動策劃、周邊產品、衍生產品開發等,這樣既能確保出版社在主體投資中獲得主要收益,不斷壯大出版社的經濟實力,又能充分藉助業外資本延伸出版業的產業價值鏈,為業外資本提供新的獲利空間,併在資本的交融中,優化出版社的資本結構。
其次,對學習輔導類圖書的發行進行規範治理。黨政機關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權力,直接介入這類圖書的發行,與經商沒有本質上的差別,因此可參照壓縮黨政機關辦報辦刊的措施,制止依靠行政權力搞攤派發行的做法。對黨政機關發行圖書的做法進行規範,如要求圖書發行與機關的利益脫鉤,或是規定由出版社或是新華書店承擔學習輔導類圖書的發行任務。黨政機關組織各類考試,作為一種政府行為,是日常行政管理工作的一部分,不應該從這類圖書的發行得到額外酬勞。把這類圖書的發行從黨政機關剝離出來,或改變由黨政機關直接指定出版社的做法,以圖書出版招標的形式降低圖書的成本和價格,不僅能維護出版業正當的行業利益,又能確保國家的稅收款入庫。沒有了利益的驅動,書號的買方市場便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同時有助於黨風和社會風氣的好轉。
再次,進一步規範合作出版行為。明確合作出版的範圍及運作方式,明確出版社在合作出版中應該承擔的社會責任,明確出版社在合作出版中的主體投資資格和主要收益份額,明確合作出版的操作流程。從制度設計上把合作出版納入健康發展的軌道,讓合作出版成為出版社做大做優做強的有效路徑,並且有章可循。
最後,建立出版社的退出機制。新聞出版總署正在著手制訂的出版單位等級評估制度,通過等級評估,建立出版社的退出機制,以此優化書號資源配置,為解決這個矛盾帶來新的希望。擬議中的出版單位等級評估制度,把出版社分為綜合類、社科類、科技類等若幹類別,把出版社的圖書出版能力、隊伍建設能力、資產運營能力等量化為具體的考核指標,進行科學評估,根據出版社的不同類別,進行分類考核,分別評出若幹個等級。對圖書出版單位的評估等級結合年檢工作進行,不搞終身制,對達到較高等級的出版社,書號不受限制;對多次評為最低等級的圖書出版單位,新聞出版總署將發出退出警示通知書,直至取消其圖書出版資格,從而把出版社的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與書號資源的配置緊密結合起來。在這樣的政策環境下,那些綜合實力強,具有市場競爭力優勢的出版社,將能得到更多的書號等出版資源,為做強做大創造條件。而那些通過買賣書號求得生存的出版社,將面臨退出。
建立出版社的退出機制,也應從我國的國情出發,進行妥善處理,把有可能產生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對那些因出版能力弱化而難以生存、主要靠買賣書號度日、有必要退出的出版社,可實行托管制度,即在徵得其主管部門同意的前提下,委托有較強圖書出版能力的出版社對其進行管理。托管期間,被托管的出版社與其主管部門的行政隸屬關係不變。這樣既可避免因停業整頓、出版業務中斷而有可能帶來的出版社員工收入減少、生活困難、人心不定等問題,同時又能在托管期間,通過人員培訓、制度建設、選題結構的優化,獲得新生和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