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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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業協會(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
中國銀行業協會官方網站:http://www.china-cba.net/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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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立於2000年5月,是經中國人民銀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併在民政部登記註冊的全國性非營利社會團體,是中國銀行業自律組織。2003年中國銀監會成立後,中國銀行業協會主管單位由中國人民銀行變更為中國銀監會。凡經中國銀監會批准成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及在華外資金融機構,承認《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為會員;凡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在民政部門登記註冊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銀行業協會,承認《中國銀行業協會章程》,均可申請加入中國銀行業協會成為準會員。
截至2007年12月,中國銀行業協會共有81家會員單位和37家準會員單位。會員單位包括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資產管理公司、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外資銀行;準會員單位包括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銀行業協會。
中國銀行業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準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為理事會,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常務理事會由會長1名、專職副會長1名、副會長若幹名、秘書長1名組成。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1名、監事若幹名組成。
中國銀行業協會日常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設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若幹名。秘書處共有9個部門,包括辦公室、宣傳信息部、自律部、維權部、教育培訓部、農村合作金融工作聯絡部、國際關係部、計劃財務部、熱線服務部。
根據工作需要,中國銀行業協會設立6個專業委員會,包括法律工作委員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外資銀行工作委員會。
中國銀行業協會以促進會員單位實現共同利益為宗旨,履行自律、維權、協調、服務職能,維護銀行業合法權益,維護銀行業市場秩序,提高銀行業從業人員素質,提高為會員服務的水平,促進銀行業的健康發展。
中國銀行業協會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由參加協會的全體會員、準會員組成,會員大會為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責:
- 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 審議批准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收支報告;
- 審議批准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 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監事;
- 選舉和罷免會長、專職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
- 審議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理決定;
- 審議通過會費的繳納標準;
- 審議決定對協會的解散和清算等有關終止事項;
- 審議批准需經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2、理事會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 負責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狀況;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 對會員遵守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進行處分,取消會員資格處分應報會員大會決定;
- 制定年度工作計劃;
- 制定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 決定會員的入會;
- 審查批准會員的自願退會;
- 擬訂行業自律制度;
- 決定協會內部機構的設置;
- 選舉、任免協會秘書長;
- 決定聘任協會副秘書長及各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
- 建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 制定協會的內部重要規章制度;
- 其他需經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
3、常務理事會
協會設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專職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監事長列席會議。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
4、監事會
協會設監事會。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幹名組成。
監事會的主要職責:
- 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 列席理事會會議,監督理事會工作;
- 監督協會的會費收取及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
- 監督協會的各項經營活動;
- 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 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進行取證調查,(也可委托秘書處辦理);
- 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5、會長、專職副會長、副會長、監事長
協會設會長一名、專職副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幹名,監事長一名。
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職責:
- 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 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 簽署協會的決議和有關重要文件;
- 組織、領導協會各項重大工作。
專職副會長履行下列職責:
- 協助會長主持協會日常工作;
- 具體領導協會秘書處開展工作;
- 提名協會各專業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及副秘書長人 選,提交理事會決定。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指定一位副會長代其履行職責。
監事長履行下列職責:
- 主持監事會會議;
- 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
- 主持監事會開展工作。
6、專業委員會
協會根據需要,設立專業委員會,經中國銀監會審核,報民政部門備案。目前,協會設立六個專業委員會,即法律工作委員會、自律工作委員會、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外資銀行工作委員會。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負責各委員會日常工作。法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維權部、自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自律部、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教育培訓部、農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農村合作金融聯絡部、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設在自律部、外資銀行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國際部。專業委員會主任由專職副會長提名,專業委員會會議選舉,理事會聘任。
7、秘書處
協會設秘書處,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協會秘書處下設九個部門:辦公室、宣傳信息部、自律部、維權部、教育培訓部、農村合作金融工作聯絡部、國際關係部、計劃財務部、熱線服務部,協會根據工作需要可增減秘書處職能部門。
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幹名。
秘書長主要職責:
- 在專職副會長領導下,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 協調內部機構開展工作;
- 提名秘書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報會長或專職副會長決定;
- 提出秘書處工作人員聘用名單,報專職副會長決定;
- 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秘書處各部門負責人為部門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