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制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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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部制電價是一種政府和市場機制混合作用的電價制度,包括容量上網電價和電量上網電價[1]。實施兩部制電價的根本目的是積極引導容量投資,實現電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促進電力工業發展[2]。
①兩部制電價容易實現合理補償成本、合理確定收益的原則。
②吸引投資,利於融資。
③有利於市場競爭。
④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發電廠商獲得超額收益。
兩部制電價的計算[3]
上網容量電價=與容量有關的成本+與容量有關的利潤+與容量有關的稅金
上網電量電價=與電量電價有關的成本+與電量電價有關的利潤+與電量電價有關的稅金
執行兩部制上網電價,由於電廠為了電網調峰而少發電量,但電廠的經濟效益並沒有受多大的影響,它們也就願意參加電站的調峰,因此也就解決了單一制上網電價中電廠大都不願意參加電網調峰的問題。另外,由於電廠多發電量時得到的只是電度電費,電廠多發電量只能得到少量的利潤。因此,小火電或獨立發電廠就不會存在執行單一制上網電價時拼命搶發電量來提高電廠效益的現象。
在執行兩部制電價時,可靠電能的電費收入=基本電費+電度電費,非可靠電能電費收入=電度電費,其中也體現了優質優價的原則。
我國兩部制電價制度與國外情況的比較分析[4]
1.執行範圍有限
當前,我國大部分地區兩部制實施範圍僅限於315kVA及以上的大工業用戶,普通工業、商業用戶等其他類別用戶均執行單一制電度電價。以普通工業用戶為例,與大工業用戶相比,性質相同、點多面廣、存在缺乏節約用電、削峰填谷、優化電能資源等現象,尚需以兩部制電價為手段以經濟杠桿激勵其改進用電方式,提高用電負荷率。同時,我國正處於優化產業機構,大力發展第三產業階段,商業、公用事業、非工業等一般工商業用電量占比逐年上升,亦應執行兩部制電價,更加符合其用電價格與價值統一,提高其用電負荷率。
2.基本電價偏低
與國外相比,我國現行的兩部制電價尚不能準確反映電力生產成本結構,突出表現在基本電價水平嚴重偏低。目前,我國基本電價約為20元/千伏安·月,與電量電價的比例仍維持在1:4左右,已實行兩部制電價的用戶基本電費僅占總電費的15%左右,遠低於國際經驗確定的基本電費占總電費收入40%~50%左右的比例。
3.基本電價不存在價差
從理論上分析,用戶的供電電壓、負荷率不同,需負擔的容量成本應不同,執行的基本電價應存在差異。因此,國外各國制定的兩部制電價政策的形式多樣,美國、加拿大和中國香港按容量區分基本電價檔次,美國部分州基本電價還實施了峰谷電價,新加坡和中國香港按電壓等級區分基本電價檔次。目前,我國各省執行的兩部制電價政策中的基本電價缺乏分檔、形式單一、同一地區標準基本統一。
4.基本電費計收方式不完善 我國大部分地區基本電費主要按變壓器容量(報裝容量)作為計費單元征收電費。這種計費方式一方面能夠調動用戶主動調整容量大、負荷小的變壓器,提高用戶的負荷率、合理調配電力資源,另一方面可能造成用戶選用小容量變壓器,讓變壓器滿負荷甚至超負荷運行,危及電網安全造成“小馬拉大車”的現象,也起不到真實反映電力成本以及有效激勵用戶降低最大需量的作用。
兩部制電價與發電容量投資的關係[2]
兩部制上網電價將上網電價分為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兩部分。 其中容量電價主要反映發電廠固定成本的補償 與發電廠類型、投資費用、還貸利率和折舊方式等密切相關。不管是否發電,只要有容量在電網裡,都會得到一定的費用補償。電量電價主要反映發電廠變動成本的補償,與燃料費用以及其它一些與管理水平有關係的成本密切相關。管理水平越高,變動成本就會控制得越好,在競價過程中就能把價格壓得更低。
《上網電價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容量電價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制定,電量電價由市場競爭形成。 政府制定的容量電價水平,應反映電力成本和市場供需狀況,有利於引導電源投資,在同一電力市場範圍內,容量電價實行同一標準。
容量電價的基本計算公式:
容量電價= | 容量電費 |
= |
機組實際可用容量 |
K×(折舊+財務費用) |
= | |
機組實際可用容量 |
K× | 折舊+財務費用 |
= |
機組實際可用容量 |
|
|
式中K,是根據市場供求關係確定的比例繫數。 折舊按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確定的計價折舊率核定。財務費用按平均投資成本80%的貸款比例計算確定。
兩部制電價對發電容量投資影響十分複雜,國內外學者對此有許多研究,這些觀點需要國內實際檢驗。
(1) 兩部制電價易導致發電容量投資過度
容量電價按機組容量而非發電量的多少向投資者支付的固定費用,政府以此保證電力投資者的預期收益和投資信心。因此,容量電價在一定程度上將決定電力長期投資是否合理。 容量電價水平和上網電價中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的比重都可能影響兩部制電價對容量投資的引導效果。
容量電價的最終決定權在發改委手中,容量電價水平能否合理確定,將直接決定在此基礎上通過競價而產生的電量電價,也就直接影響到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能否順利進行。上海大學教授、國家電監會專家組成員言茂松認為,兩部制電價充分考慮了電廠的成本,無法在發電端形成充分的競爭。
兩部制電價將上網電價分成兩部分 但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可能形成交叉補貼。英國電力管制辦公室(Office of Electricity Regulation,OFFER)認為,當容量電價較低時 發電上只需提高上網競價或者採取其它方法增加系統邊際價格(system marginal price,SMP) 即可得以補償。 因此 發電商的上網電價仍可保持較高水平 並導致發電容量投資過剩。反之,容量電價較高時,變動成本較高的電廠也仍能獲利,不利於電力產業結構的優化調整。
(2) 兩部制電價易形成發電容量投資的周期震蕩
英國電力市場根據失負荷概率( the loss of load probability,LOLP)、 失負荷價值(the value of load loss of load,VLL) 和系統邊際價格確定電價中的容量投資補償,即發電商除系統邊際價格外,還可得到的容量回報是(VLL-SMP)×LOLP。 Bunn和Larsen( 1992,1994)的一系列研究表明,英國電力市場的這種價格機制受到容量投資補償水平,新發電機組成本,新發電容量的建設延遲和投資者預測未來的能力等因素的綜合作用,從而會導致電力投資過量和不足的周期性波動,同時引起價格的劇烈波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