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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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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管理(Revenue management)

目录

什么是财政收入管理

  财政收入管理是对财政收入过程的管理,也是对财政收入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组织收入、筹集资金的形式和渠道,根据国民经济运行的状况和政府履行职能需要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以及如何在财政收入管理中贯彻效率与公平原则。

财政收入形式[1]

  目前我国财政收入形式主要包括税收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债政府收费其他收入五大类。

  1.税收。税收是国家依据其政治权力向纳税人强制征收的收入,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税收是最主要的财政收入形式,除组织财政收入之外,还能对国民经济运行、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

  2.国有资产经营收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是国家凭借其对国有资产所有权而获得的经营利润租金股息红利资金占用费收入。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除依法征税之外,还有资产收益分配关系,即国家以资产所有者的身份要求企业缴纳利润国家股分红等形式来取得一定的收益

  3.国债。国债是中央政府以国家信用的方式取得的一种收入,具有有偿性、自愿性、灵活性和广泛性等特点,在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经济运行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

  4.政府收费。规范意义上的政府收费包括规费和使用费两种,前者是政府部门为公民个人或单位提供某些特定服务或实施特定行政管理所收取的工本费和手续费,如工商执照费、结婚证书费等。后者是指政府部门对其所提供的公共设施的使用者按一定的标准收取的费用,如高速公路使用费。

  5.其他收入。包括各种罚没收入、公产收入及杂项收入。

财政收入管理的内容[1]

  财政收入管理包括如何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财政收入各种形式之间的分工与协调,以及各种收入的具体管理措施等。

  1.确定财政收入的规模。这是财政收入管理的最基本问题,合理的财政收入规模,应考虑以下几点:(1)财政收入的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即财政收入增长速度经济总量增长速度之间保持合适的比例关系,不能为了追求财政收入的增长而抑制或妨碍国民经济的增长和运行。(2)财政收入规模应以能满足政府的最低支出标准为下限。政府取得财政收入的目的就是为了满足政府履行职能的需要,因此应该以能够维持政府正常行使职能的经费支出和满足经科学确定的社会公共需要的最基本供给的资金需要,作为财政收入规模的下限。(3)确定财政收入规模应考虑各种财政收入形式的协调,进行统筹安排。(4)财政收入规模应以一定时期的剩余产品价值量为上限。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一定时期社会生产的剩余产品价值,因此一定时期财政收入的规模不能超过同期劳动者所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总量。

  2.明确财政收入各种形式之间的分工与协调。财政收入的各种形式之间应相互协调补充,但由于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能给政府带来稳定可靠的收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的最佳资金来源,因此必须成为财政收入体系中的主力军,成为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而其他各种收入形式由于受自身特点的限制,只能在财政收入体系中居补充或辅助地位。

  3.财政收入形式的具体管理。主要包括:(1)税收管理,即对税收分配全过程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由制度管理、核算管理和征收管理三个环节组成。制度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完善必要的税收制度税收分配全过程进行管理,这里的制度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税种的法律、法规、税收管理体制、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在内的各种制度的统称。核算管理是指税收的计划会计和统计管理,包括对组织税收收入的事先预测、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征收管理是税务机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依法征税而开展的征收、管理、检查三方面的工作。(2)国债管理,包括确定国债发行的种类、规模和期限结构;确定国债发行与偿还的方式;确定国债的发行价格国债利率的高低;对国债市场包括发行市场流通市场进行规范和管理;对国债收入的使用进行管理。(3)政府收费管理,主要包括收费项目的审批立项、收费标准的制定、收入的预算管理和收入的征管等方面。第一,我国政府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两级审批的管理办法,省以下政府及其部门无权审批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中的管理性收费、资源性收费、全国性的证照收费和涉及中央和其他地区的地方性收费,实行中央一级审批的管理办法。收费标准的确定一般以费用补偿为原则。第二,政府收费的预算管理采用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或者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统筹管理使用。第三,政府收费的收入征管,采用四种形式:一是收费单位与费款分离,收费统一缴存财政在银行开设的专户;二是由统一的收费机构收取;三是由主管部门办理公务时一并征收,然后缴存国库财政专户;四是委托税务部门代征。

财政收入管理的原则[2]

  (一)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为了实现其国家职能,需要大量的、不断增长的财政资金。这种巨额资金不可能从外部获得,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依靠本国人民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充分利用本国资源,发展经济,提高劳动生产率来取得。具体地说,就是要通过发展生产和扩大流通,开展对外贸易劳务输出,发展国内第三产业等,以增加各项收入,广开财源,确保国家财政收入在生产发展基础上不断增加。同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可能从外部得到更多的援助,能够争取到的援助只能是财政收入的一小部分。有些国家给予我们一定的财力支持,无论是贷款还是进行投资大都是为了获得平均利润或超过平均利润超额利润。因此,社会主义必须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筹集财政收入。

  自力更生不等于不要外援。当今世界发展的趋势是国际间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任何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都离不开世界经济的大循环。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生产力发展水平、技术条件和资金条件方面都有不少差距。为了发展生产力,建立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我们应当吸收外国资金和引进外国技术,以增强我国自力更生的能力,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利用了一定数量的外资。外商投资结构改善,境外大公司、大财团来华投资增多,投向基础设施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外资继续增多,这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加快经济发展。

  (二)发展经济、广开财源的原则

  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是发展生产力。生产发展水平和经济状况决定一国的财政收入状况。因此,发展经济,开辟财源,培养后续财源,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

  农业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财政收入的基础。农业的发展,不仅使农业税增长,直接增加财政收入,而且能为轻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使轻工业创造更多的税收、利润。此外,农业的发展还会带动加工工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引起财政收入结构上的变化。因此,要大力加强农业,增加农业收入,逐步放开农产品价格,以提高农业部门的盈利率,增加来自农业部门的财政收入。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工业部门不断生产出先进技术设备装备国民经济其他部门,为改善人民生活提供丰富多彩的日常消费品,为出口创汇提供各类工业品,还为财政提供大量的税收和利润。建国以来,来自工业部门的财政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数量不断增加,比重逐步提高。工业部门是提供财政收入最重要的部门,“九五”期间,财政总收入中来自工业部门的收入18538.6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51.3%。因此,加速工业的技术改造,努力实现工业现代化,提高工业经济效益,是社会主义国家增加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

  建筑业国民经济的一个支柱产业,是一个特殊的工业部门,它也能够创造产品和实现价值。因此,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要逐步推进建筑产品商品化,大力发展房地产市场,以大幅度地提高来自建筑业的财政收入。

  交通运输业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要大力发展交通运输业,相应地提高交通运输业的收费价格,加强交通运输业的管理,使来自交通运输业的财政收入明显增长。

  发展商业,也是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途径。必须认真抓好国内商业和对外贸易,加强对流通领域的税收征管

  。旅游业、金融保险业、信息产业等,近年来发展速度很快。要重视这些行业的发展,加强税收等方面的管理,使其成为有发展前途的财政收入来源。

  (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原则

  社会主义财政分配,是以国家为分配主体,国家为实现其社会职能而参与社会产品分配的活动。如果在财政分配活动中,国家不能取得必要的财政收入,经济建设和其他事业的发展将失去资金保证,人民的长远利益和国家的安全也将会失去保证。但是,如果国家集中的财政收入过多,就会损害集体和个人应有的利益,不利于充分调动地方、企业、个人的积极性,最终将造成财源枯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针对原有的集中过多、管得过死的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以放权让利为特征的财政体制改革。在各级财政之间,扩大了地方财权;在国家与企业之间,增加了企业鬻利;在国家、集体、个人之间,提高了个人收入水平。现在,地方财政占国家财政的比重有很大提高,中央财政占国家财政的比重相对下降,这调动了地方当家理财的积极性,但也出现了不该分散的财力却分散了的现象。在我国目前条件下,为了保证重点建设需要和全局需要,中央财政应当集中必要的资金,提高中央财政在国家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这是近年来财政收入管理中应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

  (四)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社会各阶层收入必然有差别,甚至高低悬殊;由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生产条件和物质技术水平不同,各部门的盈利率高低不同;由于历史原因和自然条件不同,各地区之间的生产发展水平也各不相同。因此,在筹集财政收入时,必须贯彻区别对待、合理负担的原则,以利于发挥财政收入的调节作用,促进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

  区别对待,就是在组织和管理财政收入时,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对不同经济成分、不同部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和个人的收入性质与收入状况加以区别,进行调节。合理负担,就是量力负担。这是在具体分析和区别各方面的收入性质与收入状况之后,确定各方面应为财政做出多少贡献的原则。

参考文献

  1. 1.0 1.1 赵长茂主编.宏观经济管理通论.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07月第1版.
  2. 于中一主编.基层财务管理与会计监督实务全书 上卷.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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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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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99.* 在 2013年4月30日 09:54 发表

Revenue management 只是单只国家的财政收入管理么?此页有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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