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信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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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信贷是指社会主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的活动。和财政拨款无偿的资金活动性质不同,它是有偿的资金运动,存款可以提取,贷款必须归还,并且要支付利息。
社会主义信贷的性质和特点[1]
信贷是从属于商品货币关系的一种经济关系。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信贷反映着不同的经济关系。在资本主义以前的社会里,信贷的主要形式是高利贷。它是历史上最初的,最古老的信贷。这种信贷反映的是高利贷者和奴隶主,封建主对广大劳动群众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信贷关系也进一步发展,它表现为借贷资本的运动,反映的是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消灭了信贷资本,信贷仅仅是保留着旧的形式而改变了它的社会本质。国家银行与国营企业的信贷关系,国家银行与集体企业的信贷关系,国家银行与劳动人民的信贷关系,以及农村信用合作社与农民的信贷关系等,都是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的信贷关系。社会主义信贷,不再是阶级剥削的工具,而是有计划地动员和再分配闲置资金的工具,是对国民经济进行监督的有效手段,是国家调节货币发行和货币回笼的重要杠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信贷体现着国家、集体、劳动者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它是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造福于劳动人民的工具。
社会主义信贷除具备信贷的一般特点即有期偿还,按期付息之外,由于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制约和社会主义经济规律支配,还具有不同于私有制信贷的特点:
其一,社会主义信贷具有集中性特点。资本主义信贷分散在各个职能资本家和银行资本家之间进行,加剧了资本主义再生产过程的盲目性。社会主义信贷集中由国家银行统一经营和领导,社会主义信贷是国家有计划地控制货币供应量的一种经济杠杆,企业单位不得抛开国家银行相互直接借贷。坚持信贷的集中可控性,对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地按比例发展,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二,社会主义信贷具有计划性特点。资本主义信贷相资本主义生产一样,是盲目的,自发的、无政府状态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信贷是在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指导下,按照国家批准的信贷汁划进行的。这样就能保证信贷资金的合理分配,取得应有的经济效果。
其三,社会主义信贷具有稳定性特点。资本主义的信贷是极不稳定的,经常爆发信用危机,而且往往同经济危机交织在一起。社会主义信贷是由国家银行按计划集中统一进行的,在稳定通货、稳定币值和稳定物价政策的指导下,信贷是根据生产和流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行的,有着可靠的基础,因而是稳定的。
社会主义信贷的主要形式[2]
社会主义信贷的主要形式有:
(1)银行信贷。银行信贷指银行等各种信贷机构直接以货币形式提供的信贷。只业务包括存款和贷款两个方面。
(2)商品信贷。商信贷是指企业之间互相提单的、与商品交易直接联系的信贷。如商品的赊销、分期付款和预付款等。
(3)国家信贷。国家信贷是指政府发行公侦或国库券筹集资金。在一定时期,国家为调整经济,平衡财政,需要发行一定数量的公债或国库券以扩大财政预算资金,或者用于平衡国家财政。
(4)国际信贷。国际信贷是指国际间相互提供的信贷。随着对外开放的发展.我国与各国经济技术交流的扩大,必须积极采用出口信贷、银行信贷、租赁信贷等信贷形式引进和利用外资。
(5)消费信贷。即用赊销、分期付款等形式推销消费品所提供的信贷。
社会主义信贷的作用[2]
信贷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多方面的积极作用。社会主义信贷对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可以使社会主义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合理地调配资金,使用资金,加速资金的周转。我国当前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建设任务相当繁重,而资金相当缺乏。信用是筹集社会资金的重要工具,社会主义国家通过信贷把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中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动员起来,进行合理的分配和使用,可以充分发挥现有资金和它所代表的物资的作用,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可以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有效地利用资金。信贷对仑业经营活动的反映是比较及时和灵敏的。企业是否能按期如数归还贷款,反映了企业经济效益和经营情况的好坏。国家银行对经营好坏不同的企业,可以通过扩大或减少贷款数量,降低或提高贷款利息牢,免除或增加贷款条件等办法来影响它们,实行择优扶植,促使它们改善经营管坦,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是社会主义国家调节宏观经济的重要扛杆,对调节商品流通和货币流通,调节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有着重要的作用。当商品流通需要增加货币量时,国家可以通过增拨贷款,增加货币投放,来满足流通的需要:而流通中的货币量过多时,国家可以通过紧缩信贷,减少贷款,多吸收存款,使更多的货币回笼,从而使流通小的货币量减少。同时,国家对于不同生产部门贷款的发放是有选择的。对于那些产品供不应求的部门,可以用增拨贷款来加速这些部门生产的发展;对于那些产销持平或产品已有积压的生产部门,则用维持或减少贷款来防止盲目增产。通过对信贷资金的分配、调整,可以调节社会总需求,保持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之间平衡,保持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正常比例关系,使主平衡协调地向前发展。
社会主义信贷的必要性[1]
社会主义信贷是社会主义货币流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主义信贷,是指体现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以限期偿还和有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形式。马克思说:“这个运动以偿还为条件的付出,一般地说就是借和贷的运动,即货币或商品的只是有条件的让渡的这种独特形式的运动”。
第一,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信贷是由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货币关系决定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国家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劳动者之间的经济联系,都要利用和通过货币,因此,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存在着广泛的货币关系。这种广泛的货币关系是信贷存在的客观基础。
第二,再生产过程中货币资金运动的不平衡性,分配和消费之间时间上的差异性,直接产生了货币资金的动员和再分配的必要性。
一方面,在再生产过程中必然有大量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其一,企业资金周转过程中,生产经营活动是连续进行的,生产经营的货币资金收入也是连续发生的。然而,发放工资,购买原材料、上缴税以及固定资产的更新等,则是比较集中的。这样,每个企业都会经常有一部分货币暂时闲置。其二,财政部门在收支过程中,由于先收后支,也必然形成一笔很大的待用货币资金,由国家财政拨给机关,团体,学校等的经费,是定期一次拨付,再由单位逐渐支付使用,因而也形成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其三,城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定期分配,而消费支出是逐渐进行的,分配和消费在时间上的差异,出现了货币收入的暂时闲置。其四,社会财产保险金也形成闲置货币资金。这些情况说明,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经常有大量的闲置货币资金可以动员和再分配。
另一方面,在社会主义再生产过程中,也经常发生暂时性的货币资金短缺,需要进行补充。有这样一种情况:其一,企业在产品售出后贷款还未收回时,需要发放工资或支付紧急开支,这就需要临时借入资金。其二,季节性生产部门,如农牧业,以及与季节性生产有关的工业企业,如榨油,制糖工业等,在每年的各个时期生产过程中,占用的资金量是不平衡的,占用资金量大的时候,就要借入货币资金。其三,当折旧基金还不能满足设备更新需要而又必须更新设备时,也需要临时补充货币资金,等等。
总之,在再生产过程中,既会有大量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又会有临时需要补充的货币资金,而且在同一时间,又往往是一些企业货币资金暂时闲置,另一些企业又出现货币资金不足,这样就有必要对货币资金进行再分配,用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补充临时货币资金的不足。
第三,这种货币资金的动员和再分配,只能采用信贷方式,而不能采用财政方式。财政方式是无偿的,信贷方式则是定期偿还并付利息的。社会主义企业是进行独立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单位,因此,只有采用信贷方式,才符合经济核算的要求和企业的物资利益原则,因而也才能顺利地进行货币资金的动员和再分配,并促使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