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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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租赁(International Le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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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租赁,又称国际租赁贸易、租赁贸易或租赁信贷,也称为国际金融租赁或购买性租赁。国际租赁贸易是商品信贷和金融信贷相结合,由出租人、承租人、供货人及金融界共同参与的一种新型贸易方式。出租人通过出租设备等向承租人提供信贷便利,而承租人则以定期支付租金的形式取得设备的使用权,而供货人则向出租人提供货物买卖。其实质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贷的一种交易方式。国际租赁贸易实质上是一种分期付款的信贷方式。
租赁贸易的最简单构成,仅包括出租人和承租人两方,由出租人将租赁物件租给承租人。但实际上,交易往往还涉及出售设备的制造厂商和金融机构,成为三边或多边交易。如果是三边交易,即租赁交易的直接当事人是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人,出租人介于供货人和承租人之间。出租人根据承租人所需的租赁物件向供货人订货,签订购货合同。出租人在订货前先与承租人签定租赁合同。供货人在收到租赁公司订货的货款后,待订购的物件准备就绪,就发运给承租人。承租人在租赁物件验收合格并安装投产后,,按期向租赁公司交付租金,直至合同履行结束。参与上项业务活动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如果与另一方分属不同的国家,即属于国际租赁。
在租赁贸易中,除非承租人有较好的信誉,经租赁公司评估后,在一定额度内实现租赁、通常租赁公司要求承租人提供经济担保人。
国际租赁它是租赁公司给予用户的中长期商 品信贷,是国际上通用的吸收外商投资的一种国际经济合作的方式。具体来说,它先由专营租赁公司,或附属于银行及信托金融机构的租赁业务(统称出租人) 出资,从制造商那里买下用户所选定的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然后出租给用户(承租人)使用。在租赁设备使用合约期内,双方不得随意中止合同,出租人 拥有设备所有权,用户则拥有使用权,设备的维修由用户负责,租赁公司按合同向用户收取租金。租期满届后,有三种处置方式:一是承租人将设备退还给租赁公司;二是用户可要求续租,即按原租约继续租用(续租应减少租金);三是按双方商定的较低价格将租赁设备买下来(称为购留,有时也可无偿取得)。
租赁贸易是指企业之间较长期的动产租赁,其对象主要是资本货物。
出租人一般为准金融机构,也有专业租赁公司或生产制造商兼营的租赁业务。承租人通常为生产或服务企业。
租赁贸易是在信贷基础上进行的。是以融物的形式实现中长期资金融通的贸易方式。
以三边贸易情况为例,租赁贸易的一般程序如图所示:
国际租赁贸易的在各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地位,在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起着作用。
租赁贸易实质上是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信贷的一种方式,对供需双方特有的优越性体现在:
对承租人而言,租赁的设备,不作为企业的负债记录,不影响企业的举债能力,可以增强流动资金的周转能力,改善企业的资产质量。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可列入生产或经营成本,降低了企业应税收人的数额。承租人可按自身需要选择生产厂商和所需设备。承租人只须和租赁公司达成协议,资金和采购设备均由租赁公司负责,业务环节减少。
承租人还可以分享租赁公司所享受的减免税优惠、资金运作优势及优越的谈判地位,降低租金支出。
对出租人而言,出租人购买设备进行租赁业务,作为设备所有人、可享受投资减税待遇,以及折旧或按政策加速折旧的优惠。
金融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租赁贸易是一种金融业务。扩大了资金投放市场,且贷款风险较小。
专业租赁公司作为出租人,一般只需支付所购设备款项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可以抵押贷款,但仍享有全部减税利益。
一些大型制造公司往往附设租赁公司,通过以租代销扩大出口业务,成为行之有效的促销方式。
国际租赁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所起的作用,主要是:
1.国际租赁在扩大一国的生产规模和促进设备更新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各国制造企业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强竞争力,要求更新陈旧设备,扩大生产规模,形成对资本投资的需求高涨。但很多国家财政困难,无法解决资金短缺问题,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渠道,通过商品资本的形式,满足了扩大再生产的需求,对推动一国的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2.国际租赁在促进国际资金融通和商品交流方面发挥着纽带作用
从金融角度看,通过国际租赁的方式进行国际投资,比单纯的国际信贷安全可靠,成为国际间直接投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发展中国家通过国际租赁,一方面利用外资,另一方面引进先进设备,借以发展本国经济。
从商品贸易角度看,通过国际租赁,既可以解决产品滞销问题,又可满足国内外用户对设备的需求。就发展中国家来说,只需动用少量外汇资金,就能租到所需设备,且在租赁期满后可以低价购进。所以,国际租赁业务实质上也是一种国际商品贸易。
3.国际租赁为发展中国际在技术引进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
通过国际租赁业务,承租人可以完全掌握其所租用设备的使用技术,同时,采用国际租赁方式引进技术,有利于引进方不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
目前国际上通用的租赁方式有以下几种:
1.融资租赁
融资租赁,指出租方按承租方的意向购买机器设备,并以租金的形式给予出租方补偿,出租方收取的租金不仅弥补了其本金,而且还可以获取收益。这种租赁方式的租赁合同一般时间较长,包括了整个设备的使用年限,当合同结束时,机器的价值已全部以租金形式返还出租者,因此残存设备的所有权属于承租方,而且承租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或更改协议内容。承租人负责设备的维修与保险等费用。
在整个设备使用期内只租给一个用户,租赁公司按设备成本利息加上费用,分摊成租金向承租人收取,是最基本的租赁形式。
2.杠杆租赁
杠杆租赁多见于价格昂贵的设备和固定资产。由于所需资金金额巨大,出租人无力独自购买,以设备本身和设备出租后租金的受让权为担保,向银行贷款,用贷款和一部分自有资金购买设备,再把设备出租给承租人,用租金偿还贷款本息。
在这种租赁方式中,出租人居中,从承租人处收取资金,并需归还银行贷款。出租人对其所贷款项负责,若承租方违约,出租人承担损失,银行本息照付。
杠杆租赁方式结构复杂,当事人较多,是租赁贸易中较特殊的方式。租赁合同一经达成协议,不得中途撤销。杠杆租赁并非完全属于全部回收性租赁,也不是仅一次性就签订租赁合同。
杠杆租赁与传统的单一投资租赁有很大不同,比较表如下:
杠杆租赁与单一投资租赁的比较
项目 单一投资租赁 杠杆租赁 参与当事人 出租人、承租人、制造商 物主出出租人、物主受托人、承租人、债权人、合同受托人、制造商、经纪人、担保人 资金来源 出租人 20%-40%由物主出租人垫付
60%-80%来源于债权人贷款合同文本 购买合同、租赁合同 参加协议、购买协议、转让协议、物主信托协议、合同信托协议、租赁合同 项目规模 较小 较大
3.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方式中,出租人拥有原始设备,承租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确定租赁机器设备时间的长短,付给出租人租金。租期结束后,如果承租人无意再租或购买该设备,可以把设备归还给出租方,出租人可以继续把设备出租给下一个承租人。
经营租赁合同期间,承租人可以中途解约。如合同中附有违约责任条款,应遵照执行。租赁期间,设备的维修费、保险费和资产税均由出租方负担,租金也较高。
这种形式的租赁期限较短,在设备使用有效期内不仅租给一个用户,每个用户所缴付的租金只相当于设备投资的一部分。
经营租赁的标的物是通用设备,出租人通常是生产制造商兼营的租赁公司或者专业租赁公司。
4.回租
回租,即承租人将自有设备作价卖与出租者,先将固定资产转变为现有资金后,再将原设备反租过来,采用分期交付租金的办法。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赁原来属于自己的设施,—般做法是:先由承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租赁协议,然后再签订买卖合同,由出租人购进标的物,将其租给承租人,即原物主。这种租赁方式主要用于不动产,由于承租人缺少资金而出售不动产以筹措所需资金。
回租租赁均为融资租赁。标的物的售价将分摊在各期租金中,往往并不反映真正的市场价,多取决于承租人所需资金的数额。
5.综合性租赁
综合性租赁是租赁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对外加工装配、补偿贸易及包销等其它贸易方式相结合的租赁方式。但租赁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相结合的 方式,必须是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以外的部分。具体来说,由出租人将机器设备租给承租人后,承租人或用租赁的设备生产出的产品偿付租金,或用加工装配 所获工缴费顶替租金分期偿付,或把产品交出租人包销,由其从包销价款中扣取租金。
我国的租赁市场主要由租赁专业公司、中国银行的信托部门(中国银行信托咨询公司)以及各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等组成。这些公司在租赁业务的经营 中,一般是通过将外国制造的设备租给本国企业使用,或把我国的部分机器设备出租给国外公司、企业的形式来进行。有时这些租赁部门也为国内用户单位 介绍国外的租赁公司,由租赁部门作担保,国内用户可直接与国外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入设备。
从我国国陆租赁业务来看,租赁方式多以融资租赁(金融租赁)为主,即 由国外租赁公司或我方公司垫付资金,购进企业所需设备,并分期支付租赁费, 以取得设备的使用权。在租期内,企业用设备投产的所创外汇,分期偿还总租 赁费,最后以象征性的付款取得设备的所有权。
租赁贸易本身的特点对交易双方都十分有利,体现在:
1.承租方可以有效地利用出租方的资金
承租方可以先使用机器再付租金,可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出租方的资金来帮助自己生产。
2.承租方可以利用出租方及时得到所需设备
租赁方式可以使得承租人在需要时及时得到设备投入生产,有利于节省资金和抢占市场。
3.降低了承租人的风险
承租人在计划购买设备前,可先租用设备了解性能及其适用性,避免盲目购买的风险。
4.采用租赁方式可以节省开支
对不经常使用的设备,没有必要花费大量开支,采用租赁的方法可以节约开支。
5.设备出租方可以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设备生产厂家搞租赁,有利于扩大产品销售,并能获得税收方面的优惠。
- (1)国际租赁对承租者的好处
①能充分利用外资。当国内生产企业急需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又缺乏外汇资金时,国际租赁是利用外资的有效途径。因为国际信贷购买设备,仍需自筹部分资金,并预付15%的合同价款。而用租赁方式引进,生产企业可先不付现汇资金即可使用设备,留待以后分期支付租金给国外出资者,使企业资金周转不会遇到困难,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量和扩大出口的目的。
②能争取引进时间。国内生产企业如果向银行申请贷款和外汇,再委托进口公司购买所需设备,一般来说,时间是相当长的。而使用融资租赁的形式,通过信托公司办理,可使融资与引进同步进行,既减少了环节,又缩短了时间,使进口货物很快落实,从而达到加快引进的目的。
③有利于企业的技术改造。企业采用租赁方式,能经常替换残旧和过时的设备,使设备保持高效率及其先进性,使企业产品更具有竞争力。尤其是经济寿命较短或技术密集型的设备,用经营租赁方式引进最新设备,出资者负责维修,更能使企业的技术改造有所保证。
④不受国际通货膨胀的影响。租赁合同;经双方认可,根据租赁时设备的售价初银行利息而确定的金额,在写成正式书面合同文件后,就固定了下来。因此,在整个租期内,合同条款不会变动,即使遇到通货膨胀或国际贷款利率上浮等情况发生,也不能改变合同中已订的价款、利率和租金。
⑤能减少盲目引进的损失。购买引进设备,一旦发现其产品不符合国内外市场的形势和要求,要想很快脱手是相当困难的。若压价出售,会使企业蒙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暂时闲置不用,又会使企业背上沉重的包袱,占用资金;勉强维持生产,而产品又销售不出去,则会造成更大的损失。而采用经营租赁方式,灵活方便,如果发现情况不好,则可立即收手退租,力求使企业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⑥有利于适应暂时性和季节性需要。有些设备在生产中的使用次数不多,却又不可缺少,如探测仪器、仪表等;有些设备受生产的季节性影响较大,适用的时间少,闲置的时间多,如农用设备等。如果购置备用,则造成积压浪费。而采用租赁形式,急迫便利,又节约,还能节省保管和维修费用。
- (2)国际租赁对出租者的好处
①是扩大设备销路的新途径。机器设备只有尽快销售出去,才能收回资金,促进生产的进一步发展。如果需要设备的用户,缺乏资金又不易获得银行贷款,难于一次付清货款时,就难以达成交易。采用租赁贸易的方式,以租金的形式回收资金,是商品拥有者扩大商品销路的一条新途径。出租者承接租赁业务,起着促进达成交易的作用,并能从中获得一定的利益。
②能获得较高的收益。出租者在设备出租期间所获得租赁费的总和,一般都比出售该设备的价格要高。而设备的所有权仍届于出租者,使其收益更安全可靠。同时,在租赁期间内,出租者还可向承租者提供技术服务,包括安装、调试、检测、维修、保养、咨询和培训等,也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额外收入。
③能得到缴纳税金的优惠待遇,可以享受税负和加速折旧的优惠。采用融资租赁形式出租的设备,国家一般均不将其作为该企业的资产处理,因此能在本国获得减免税的待遇。
- (3)国际租赁贸易的局限性
①租金高昂,即比用现汇或外汇贷款购买的代价高,从而提高了产品的生产成本。通常情况下,高出的幅度可达12%一17%左右。
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只有使用权,设备的所有权仍属于出租者。因此,承租人不能将租赁物进行技术改造、抵押或者出售。
③租赁设备在租用期满后的残值,仍属于出租人所有。如果采用经营租赁方式,承租人对于在设备使用期间内所确定的租金,没有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核算租用设备的使用寿命及其利用率,将是一笔很大的损失。
④长期按规定支付租金,而设备利用不充分,则生产成本将会增加。
⑤租赁契约经双方签订认可后,一般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果一方毁约或不履行有关条款,就要赔偿对方损失,且罚款较重,因此应慎重考虑。
租赁贸易决策过程中大体经过以下几个程序:
1.申请租赁
承租者向出租者提出申请,表达承租意向,经出租人口头同意,填写租赁具体项目委托书,正式提出租赁委托。
2.租赁设备的确定
由承租者确定将要租用设备的种类、数量、规格、供货时间及维修保养条件。若出租人目前不能满足承租人的要求,可以向生产商直接订货。
3.租赁方式与期限的确定
租赁方式可根据承租者的需要和方便选择。租赁期限则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设备的生命周期来确定。
4.租金的估算
租赁公司根据租赁委托、设备价格、租赁方式和租赁期限,可向承租人提交租赁费用估算单。其计算公式如下:
P=(C-Q)+ r + M + B + R
式中P代表租金;C代表设备价格;Q代表估计残余价值;r代表银行利息;M代表应缴各种税金;B代表保险费用;R代表净收益。
其中:设备的价格是指向制造厂商购买设备的市场销售价格;估计残余价值是表明设备租赁期满时,仍保留的残余价值;银行利息是表明国外租赁公司是向国外银行借钱所购买的设备,须由出租公司按时支付利息;各种税金包括出租者应缴纳的资产税和营业税等,税金的高低可影响租赁交易的成本;保险费应包括设备维修费和运输费用等;净收益为出租者的目标利润值,一般应略高于银行放款的利率;租金支付期数,可按月、季、半年或1年交付一次租金。
5.签订协议
经双方协商,就以上内容达成协议,并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可靠的付款保证后,双方即可正式签订租赁合同。
6.交货与验收
根据租赁公司提供的订货规格、数量、质量及期限等要求,供货的厂商可直接向承租方交货,也可通过出租人交货。承租人收到租赁设备后,经检验、调试、运转正常,并核实其它租赁条件和手续完备无误,即确认租赁合同正式生效,租赁期从这一天正式开始。
7.支付货款与租金
租赁公司根据购货合同上的条款,及时向供货或提供设备的厂商交付货款。承租人从租赁合同生效的一天起,即开始按合同中的规定,定期支付租金给出租人。
租赁决策,是运用长期投资决策的基本技术进行租赁的可行性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融资方案,确定项目合同的内容,并采取措施,保证合同实现,保护当事人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一)租赁决策的前提分析
租赁决策之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是否具备必要的前提条件,主要有:
1.适合企业需要
企业进行设备投资的目的各不相同,各国的各个租赁机构各有优势,一家租赁机构很难满足承租企业的所有要求。因此,企业在向租赁机构寻求资助之前,要明确自己的需要,根据需要进行选择。
2. 周密的技术可行性研究
周密的技术可行性研究,主要包括:
(1)企业的领导班子是否健全,组织机构能否适应新的生产组织方式;
(2)企业的人员素质是否合格,是否有消化吸收先进技术的能力;
(3)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完备,各项防污指标是否达标;
(4)需用的土地能否顺利解决,此项工作的进程是否会影响其他工作的进程;
(5)产品是否有销路,有竞争能力;
(6)原料、动力是否有充沛的供应等。
在技术可行性研究过程中要注意两点:
第一,必须以运动的观点看待各种相关因素。技术可行性研究针对的是各种因素的未来值,因此不能简单地使用现时数值。
第二,要以联系的观点看问题。进行技术可行性研究时,决不能孤立看待企业的发展。例如在国际租赁中,充分估计到汇价、利率等的走向等。
3. 租赁机构的积极配合
实际生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同样重要。只有双方积极配合,才能做出有成功希望的决策。
- (二)办理国际租赁业务时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租赁业务中,当事人属于不同国家,涉及的当事人多而且复杂,租赁物件需要跨国运输,还面临交易货币的汇率风险。因而,办理国际租赁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关于资信问题
要选择资信好、商誉卓著、业务成绩大的国外租赁公司。国内承租人应事先通过多种渠道和窗口进行咨询,选择诚实的出租人,避免国外一些租赁公司利用我国企业经验不足和政策疏漏牟取不义之利。
2.注意各国法律规定
必须了解出租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和税收制度,以便选择合适的商法作为鉴定和阐释国际租赁合同的依据。
3.规避汇率风险
在浮动汇率制下,合同应加列处理汇价风险问题的条款。在交易币种的选择上,进口或支付租金时应争取选用软币,产品出口则应争取选用硬币。
4.防止国外出租人乱收费
一般而言,承租人除了支付租金以外,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所以银团贷款中会出现的费用,承租人应予拒绝。此外,若国外出租人要单独收取手续费时,必须在原租金不包括此项费用时,方能同意。
5.把好技术关
国内承租人务必了解国内外有关行业的技术进展概况,进行预测,防止租赁物件由于无形损耗而丧失使用价值的风险。
6.重合同、守信用
国际租赁业务中,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就具有法律效力,承租人不得无故不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但如果合同不合理,可根据国际惯例,及时提出修改或更正。
7.关于税务处理问题
国际租赁贸易具有跨国性,很可能成为两国税制的调整对象,而各国税务当局对一项租赁贸易的认识和判断基准并非完全相同。因此,出租人应事先全面调查对方国家的预提税及相关规定,避免因跨国税务处理而遭受损失。
一般吧。对经营租赁的介绍少,片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