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规则体系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什么是市场规则体系[1]
市场规则是伴随着市场和市场主体行为的发展、变化而逐渐繁衍的。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前,是漫长的小商品生产和交换时期,与之相对应的市场主要是商品市场,市场主体主要是小商品生产者。此时的市场规则主要是商品交易方式及其交易责任和义务方面的规范,又多以交易和约、传统和习惯等形式出现,这种区域性的市场规则主要靠市场组织和市场交易双方制定并实施的。随着简单商品生产转化为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进人市场交换的不只是劳动产品,还有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交换活动由短期交易市场向长期交易市场延伸,由地区市场向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展,形成完整的市场体系。与之相适应的市场规则也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的规则体系,不仅有商品市场规则,而且有劳动力市场规则、资本市场规则、技术市场规则、信息市场规则和其他生产要素市场规则,不仅有单一的具体市场的规则,而且有区域性市场规则、行业性市场规则,乃至统一的国内市场规则和国际性市场规则,不仅有以交易传统、风俗、习惯等非正式制度形式出现市场规则,而且有以法律、政策、条例等正式制度形式存在的市场规则。各种市场规则之间密切联系、相互制约,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这就是市场规则体系。
市场规则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任何系统都有一定的结构,系统的结构是系统保持整体性以及具有一定功能的内在依据。市场规则体系是具有多层次、多要素的集合体。从不同角度划分,市场规则体系有不同构成。按照市场规则的基本内容和作用划分,一般把市场规则划分为制度性市场规则和运行性市场规则,这样便于从理论上整体把握市场、商品运转的基本条件和规律。而按市场规则的存在方式划分,就构成正式制度规则和非正式制度规则。在现实的市场活动中,人们往往是按照市场经营的范围和交易的对象来组建和运作市场、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市场规则的,这样就形成各类商品市场规则和生产要素市场规则的基本构架。此外,在现代市场经济实践中,人们对市场规则的认识和揭示在不断深入、不断拓展,加上社会文明传递及其影响的加强,国际性市场规则与国内市场规则的联系和影响愈来愈大,成为一个愈来愈受关注的特殊规则子系统。
市场规则体系的特征[1]
市场规则体系的构成和发展是社会生产力发展进步的结果,它要反映市场和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规律,并为市场实践的健康有序发展服务,因而必然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第一,整体性。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是建立在完整的市场体系基础上的。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社会经济资源的配置主要依靠市场来完成。所谓社会经济资源,主要是指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生产要素,如劳动力、生产资料、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的多样性决定了复杂多样的生产要素专业市场存在的必要性,而资源配置的过程又将各种要素市场联结起来。所以,现代市场经济一方面要求细分各种要素为各种不相同的专门市场,以利交换;另一方面又要求各种专门市场相互联系,成为完整无缺的统一整体。如只有商品市场,而没有生产要素市场,市场行为主体就无法从市场中获得商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劳动力、信息等。因此,作为社会资源配置方式的市场必须是完整的整体。
那么,市场规则作为市场行为的规范,就必须适时适应和规范不同社会环境下的市场和市场行为。于是,完整的、系统的市场和市场行为,就要求有完整的系统的市场规则与之相适应。缺失市场规则的市场行为只能导致混乱、无序,市场连续有效地博弈是无法维持的。因此,无市场规则的市场和市场行为是无法想象,组织完整的市场体系和相应的市场规则系统就成为构建市场经济的一个基础性和前提性工作。
第二,联系性。市场和交换是相互联系的,市场行为往往涉及不同的市场和领域,各种市场规则之间及其运作绩效之间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一个规则与另外一个规则、一个子系统规则与另外一个子系统规则之间、单个规则和子系统规则与市场规则整体系统之间都是有机组成的,任何一个规则的运行状态都会影响其他规则甚至整个规则系统。比如,市场诚信规则一旦失效,对市场规则论整个市场规则体系都会造成强烈的冲击波。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发现,“在现实经济中存在的多种制度之间,时常可以看到通过一个制度的存在、运转而导致另一个制度更加巩固的关系”。这种经济体系中“一个制度的存在成为另一个制度存在的理由”的关系,被称为制度的“互补关系”。在市场规则体系中,这种互补关系是大量存在的,如独立产权与自由竞争、公平与诚信等,它们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市场规则体系的联系性还表现为规则之间的存在着内在平衡的要求。在现实市场实践中,市场行为本身就是在不同的市场规则之间进行选择之后才发生的,市场规则体系又会因为市场行为的选择和变化而调适。比如,不同的资本市场规则决定不同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方式,而不同的投资行为反过来又进一步修正不同市场领域的投资规则,就像我国证券市场规则与期货市场规则之间存在较大差异而对资本吸引和分离作用非常突出一样。于是,平衡规则就成为平衡市场的先决条件,市场博弈过程实际上也就成为与市场规则进行制度博弈的过程。
因此,市场规则作为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就绝不仅仅要构成完整的体系,而且要科学设计和合理安排规则结构,有效地控制和利用系统因素之间的影响力和制约力,保持市场规则之间的平衡,为市场行为规范化、理性化铺垫基础,引导市场实现有序和均衡。
第三,开放性。市场规则的开放性源于市场的开放性。与封闭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不同,市场经济是一种开放型经济。社会分工的深化,商品交换的发展,都必然要求市场扩大,市场扩大表现为市场容量扩大,又表现为市场空间扩大,它要求打破地区的封闭性、割据性,形成全国性的统一市场。并且,社会分工也必然扩大为国际分工,形成世界市场,从而使现代市场体系变成世界性的了。这说明社会分工、交换,乃至市场竞争,都应当是一种开放的动态过程,市场行为规范也应当适应这种开放性。一方面,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市场规则对外来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必须是开放性的,而不是封闭、排斥的。这是因为,开放性的市场就必须有市场行为主体的自由选择,即自由选择一定的具体市场及其市场规则,或者有退出一定的市场及其市场规则的自由。这就客观地决定了开放性是市场规则保持市场的竞争性的基础和前提,否则对外封闭保守的规则必然造成封闭保守的市场,这是违背市场“天性”的,这种缺乏基本制度理性的市场规则迟早要被淘汰。另一方面,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市场规则应当适时根据市场的发展变化情况,不断地修正自己,尤其在全球化背景下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吸收外来制度文明的精华和成果,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内市场规则的内容和实施方式,才能真正跟上市场的时代步伐,起到引导、约束市场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市场规则体系在相对稳定的前提下要不断变化和发展,而不是固步自封的。
市场规则体系的上述三个基本特征是就其总的历史发展趋势和发展方向而言的,并不排除某些具体的市场规则的封闭性、独立性和特殊性。如我国香港、澳门地区的博彩业的市场规则就是如此。
市场规则体系的构成[2]
- 一、市场主体规则体系
一定市场规则,总是针对一定市场行为制定的。
由干市场行为复杂多样,相应的市场规则也有许多具体形式。各种具体市场规则的总和,便构成市场规则体系。市场规则体系,可按市场主体和市场客体的差别, 区分为市场主体规则体系和市场客体规则体系两大类。市场主体规则体系包括涉及政府、企业和消费者行为的一系列市场规则,主要有:
1.政府管理和调控市场的行为规则体系。主要有:经济合同管理规则,产品质量计量、监督规则,工商行政管理规则,破产企业产权转移、债务清理和职工安置规则,商标、专利、版权、货源标坊或原产地名称标记等知识产权管理原则,包装和广告管理规则,防止不正当竞争规则,反倾销规则,反垄断规物价管理和调控规则,税收调控规则,信贷调控规则,审计监督规则。以及打击经济犯罪活动规则等。
2.企业从事市场营销活动的行为规则体系。主要包括:企业进入或退出市场的规则,生产、经营、营销、投资和创新等方面的规则,产权占有、使用、获益和处置的规则,企业劳动用工、人事管理和机构设置的规则,以及承担社会责任的规则等。企业行为规则体系,将随着市场业务范围的扩大而不断增多,例如,近年我国电信行业, 从单一的话音服务, 向多媒体信息服务转变。先后推出了短消息、移动传真和数据通信、自由呼、亲情号码、秘书服务、虚拟专用网、手机证券、手机上网、手机空中下载、手机支付等业务系列,要使这些新服务项目有序开展,必须制定相应的企业行为新规则。否则,就会陷入混乱状态。
3.消费者的行为规则体系。主要包括: 遵守平等互动和自愿让渡原则,防止不正当购买行为规则,以及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规则等。这一规则体系的结构和重心,会跟随消费结构的变化而相应变化。例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居民消费结构发生了 大变化,消费构成中食品支出的比重明显下降。
城镇居民人均支出增长最快的项目,是通讯工具、住房装饰.旅游和教育、衣着;农村居民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消费增速加快。与此同时,消费者行为规则体系的重心发生了明显变化: 就消费者购买行为的规U来说,与吃相关的规则所占比重在下降,与住、穿、用和服务相关的规则所占比重在大幅度上升。就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规则来说, 目前消费者运用规则向有关部门投诉的,吃的方面趋向减少,而住的、穿的、用的和服务的方面则大量增多。
- 二、市场客体规则体系
市场规则不仅要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而且还要规范市场客体,因为市场主体的行为准则,必须以规范的市场客体为基础。这如乒乓球比赛一样,既要制定调整乒乓球运动员的比赛规则,又要制定乒乓球、球拍、球网、球桌等比赛客体的标准。市场客体规则主要有:
1.产品责任规则。它主要针对因产品缺陷造成消赀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规定厂商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产品责任规则是市场客体规则体系中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其目的在于用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产品质量、品种、规格、计量、卫生、安全、环保.性能.功用和包装等方面的标准,安装、调试.维修和退换等方面的保证,以及对消费者造成损害所承担的各种责任。
2.餐饮市场规则。餐饮市场是专门从事加工烹制餐饮食品,提供消费设备和场所,就地供应顾客,直接满足消费需求的经济活动领域。餐饮市场规则具有明显的地方性色彩,反映各地风尚习俗、生活习惯和社会环境的差异。它除了以餐饮食品为对象的一般交易规则外。还突出表现在卫生标准、菜谱配方和饮料配方标准、加工技术标准、特色风味标准等方面。
3.旅游市场规则。旅游商品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生产”、交换和消费具有同一性,它的“生产”、或提供与交换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这使得旅游市场的交易规则与消费规则是融为一体的。同时,旅游商品不是物质产品。它的物流跟商流相分离,旅游者经交易得到的是一种感受或经历,而不是具体的物品。所以,旅游市场规则的制定。还必须反映旅游商品的不可贮存性、不可转移性、综合性和脆弱性等特点。
4.房地产交易规则。房地产表现为,土地、土地上的定着物如建筑物、桥梁、基础设施等, 以及与土地、定着物有关的各种权益。其中房产和地产是它的主要内容。房地产交易规则的内容主要涉及房地产的类别与等级标准,房地产交易的行为规范,禁止房地产非法交易的规定,违反房地产交易规则的处罚规定,管理房地产交易的规章制度, 房地产产权转让制度,以及与房地产买卖、租赁、典卖、抵押、转租等具体交易方式相关的规定。
5.劳动力交易规则。其内容主要涉及,规定劳动力进入市场和退出市场的准则,界定劳动力竞争的正当行为与非正当行为,确定违反劳动力交易规则需承担的责任,制定最低就业年龄和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劳动力市场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建立安全检查与劳动保护制度, 建立劳动、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
6.金融市场规则。金融市场规则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货币市场规则,主要用于规范从事非投资性的货币借贷活动,包括短期信贷市场规则、商业票据市场规则、定期存单市场规则、短期国库券发行和买卖规则,以及用来规范金融机构相互之间资金借贷的同业拆借规则等。二是资本市场规则, 目的是用来规范从事投资性的信贷活动, 资本市场的金融工具主要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的市场规则, 分发行规则和交易规则两类。有价证券主要包括债券和股票,所以,它又分为债券发行与交易规则.股票发行与交易规则。
7.技术成果转让规则.技术成果是一种以知识形态为主的劳动产品,技术成果转让表现为。不仅要为购买者提供技术成果,而且要提供实施该技术成果的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协助购买者形成实际的生产能力。技术成果转让规则,贯穿干技术成果整个转让过程的每道环节。其中主要有技术成果有偿转让规则、技术服务规则、技术咨询规则.技术合作规则、技术承包规则、技术入股与合资联营规则等。
8.信息交易规则。信息指具有新内容. 新知识的消息,包括报道.情报、指令,代码以及包含有一定内容的信号等。信息的交换客体还包括输送.传递各种信息的物质资料。如电话、电报.光缆.卫星通信、计算机网络,以及电子信箱系统.传真存储转发系统.电子数据交换系统之类数据通信网等。信息交易规则,主要表现为有偿转让信息规则、有偿收集和加工信息规则、有偿传递信息规则等。
9.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表现为。交易成立时,约定一定日期实行交割,它适用于大宗商品、外汇、证券等交易。期货交易只能通过交易所会员在交易所内进行,不允许场外交易。期货交易规则的主要内容是,期货交易的规范程序与正当交易的行为规则,履行期货交易合同的行为准则,进入或退出期货市场的规定,期货交易所的规章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