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城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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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城化是指一个城市与另一个或几个相邻的城市,在经济、社会和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能够融为一体的发展条件,以相互融合、互动互利,促进共同发展;以存量资源,带动增量发展,增强整体竞争力;以优势互补,相互依托,完善城市功能。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与网络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区域经济一体化或城市群已经逐步取代单一型城市,成为国家或区域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的主流空间地域单元,加速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日益成为当今时代世界经济发展的重要特征。区域经济一体化,在国际上表现为跨区域性的国家间经济合作,在国家内则表现为以大城市、特大城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城市带以及城市之间的区域性合作,表现为城市空间向区域空间拓展与转化的趋势。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国家间和国家内的区域经济一体化总是交织在一起,而且相互利用区位优势与比较优势进行协调与合作,以寻求取得共同发展和双赢的结果。“同城化”正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这种大背景下发展起来的,尤其是作为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同城化更是在相邻城市之间围绕共同利益间做的“和题”。
同城化作为国内首创的概念,其产生和发展主要是伴随相邻城市之间交通的便捷化和时空距离的不断缩短,城市间的人流、物流、信息流、商务流越来越突破传统的行政区域界限,向邻近的更广阔的区域内流动与配置,各相邻城市逐渐形成一个经济紧密联系、区域利益共存共荣的城市群或大都市圈经济体。由此可见,同城化类似于国际上的“大都市区化”和“城市群”概念(王振,2010)。
近年来,随着我国各区域板块一体化的深入发展,以及区域内交通网络的日益便捷化与公交化,相邻区域与城市之间交通、信息、人才、资金等要素流动更为畅通,跨城居住生活、跨城购物消费、跨城养生养老、跨城教育医疗等方式越来越成为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新需求。因而,相邻城市之间的“同质”发展需求,即“同城化”需求愈来愈明显。从发展与规划实践看,继2005年深圳最早提出与香港形成“同城化”的发展态势和理念后,国内众多区域板块都提出了同城化的发展思路,并取得了不同程度的进展。如长株潭从“前五同”到“新五同”理念的更新;太原晋中同城化的“十同”标准;西安和咸阳实现电信同城化;郑州和开封实现金融同城结算、郑开(汴)城际公交车开通等等。由此可见,各区域经济板块正呈现出以“同城化”为导向的发展趋势,“同城化”逐渐成为我国城市协同发展的重要议题,其发展模式与发展战略也日益成为提升相邻区域经济板块的一种有效形式和竞争力的重要来源。
同城化发展的条件[1]
1、人口与用地规模
同城化发展的主要内在动力产生于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需求和辐射能力,直接表现为支撑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口集聚和城乡间人口转移的规模,以及由此产生的发展空间载体需求。这些中心城市的人口除了提供基本的劳动力规模外,还是各项公共服务、城市建设的重要参与者。相应的,城市化发展所产生的多样社会经济活动也需要足够的用地来支撑,并为这些活动的有序进行保留充足的生态环境腹地。
工业化造成了生产在城市中的集中,促成了资金、劳动力、资源、技术等在有限空间的高度组合,并形成了区域中心城市。城市主导产业在劳动力、资金、技术方面的效率提高不断形成更高收益的产业类型,原有产业则向中心城市以外的区域发展,依照产业分工和价值链合作,形成区域内统一的地域生产组织。区域内不同城市生产、消费着不同的产业原料、产品和服务,形成了彼此互补的市场和服务输入、输出地,也形成了整体区域的各类生产、生活用地与设施布局。
在我国已出现同城化发展趋势的区域,沈阳和抚顺两个城市各自在同城化中发挥服务中心和合作支撑的作用,并将互补产业迁移到彼此的优势地区。太榆同城化中,太原的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但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受地理空间、生态环境的严重制约,榆次作为扩展太原与周边区域联系的核心地区,可与太原的农业、旅游等产业进行合作。
3、空间临近与相向发展
同城化发展意味着城市之间日益密切的社会联系,催生了大规模的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并有效缩短了城市间的出行时间和沟通费用,降低了设施的开发成本。城市间大量基础设施集中发展,将相邻城市的建设连接在一起,形成“同城化”的一体化发展空间。城市间的空间临近和相向发展,将有助于降低设施建设的投入,吸引较大的出行人流、货流,以利于大运量公共交通对区域内城市空间格局与社会经济活动的时空分布的协调引导。
4、人文历史环境相似
城市化改变了农村单一、封闭的生活模式,形成了依社会化分工为基础的现代城市生活,对场所空间的活动范围、活动内容、风俗习惯、兴趣爱好进行了再造。具有共同人文和历史渊源的区域在构建同城化发展时可以减少生活模式融合的矛盾,继承和保护区域内的历史文化遗产,避免外部开发和行为模式对本土认同的侵蚀,并创新出适应本地风俗特点的新生活方式,促进区域内同城化发展的进程。如沈阳和抚顺山水相连,一脉相承,沈阳东部的棋盘山风景区和南部的白清寨风景区分别与抚顺的友爱风景区和关山湖风景区连为一体,浑河从两个城市中间穿过,同为两市的景观廊道,清东陵等历史文化遗产和园艺博览馆等文化交流场所分布其中,成为沟通两市的重要媒介,并共同构成了两市多样化的旅游资源。
5、通勤与信息交换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与外部环境的能量和信息交换,大型的对外交通通道和交通设施往往成为区域中心城市发展的强大推动因素。城市服务于外部的产品交易和物资供给所确立的产业规模决定了该城市在区域中所处的位置、职能和对外部环境的影响度。良好的通勤与信息交换条件也是城市吸引外部流动要素,弥补自身劣势、缺陷并推动城市快速发展的重要条件。
6、技术迁移
经济发展的每个阶段都需要选择符合自身要素禀赋的产业结构和生产技术,具体的技术运用会影响市场交易、分工的难易程度,进而决定了地理格局下各项活动空间区位的分布和集中、分散程度。同城化发展的形成源于各要素依照资源禀赋形成的交易需求不断克服空间障碍的束缚,向优势区位的集聚与分工合作,通过向彼此外部环境的学习,引进新的技术模式,从而有效地提升城市的生产效率,并形成新的组织架构来开发利用未被整合的市场空间,促进同城化区域内部空间结构的整合。在这个过程中,技术迁移往往能对城际与城乡关系产生跳跃式的影响,形成或促进相互融合的同城化区域发展。
我国同城化发展的问题和建议[2]
同城化发展必须以科学的、高瞻远瞩的城市规划为指导,把两个(或多个)城市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统一编制总体发展规划,统一产业、技术开发、招商引资、外贸出口、财政税收、土地征用、工商管理、物价调控等方面的政策。日本首都圈成立以来,已先后制定了5次基本规划。每一次基本规划都是在充分考虑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地域对象以及人口规模等诸多因素下形成的,并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加以修改。在我国具有同城化提法的地区,有关同城化发展规划还不多见。同城化既涉及经济建设,也涉及社会建设。同城化中的社会建设关键是要营造无差异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应研究制定统一的政策和法规,完善各种协调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来推进同城化。
2、地方保护主义与行政壁垒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
同城化的发展有赖于中心城市与周边地区的互动,只有城市与周边地区形成良好的关系,才能在空间上跨越行政区的界限,形成城市经济圈。现行的行政区划边界的硬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中心城市的集聚功能和辐射功能。由于我国区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扩大,区域之间的利益摩擦激化,各级地方政府为了追求和保护自身利益,往往以行政区为依托,构筑贸易壁垒,实行市场封锁,阻碍经济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中心城市担心“肥水”流入“外人田”,地方城市担心自己生产要素流失,成为“过水田”。各地按各自的行政区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轻视和忽略区域发展合作,造成盲目重复建设、产业结构雷同、交易成本过高、纵向部门分割、横向地区封锁现象的产生。
3、深层次的合作与功能一体化建设还不够深入
各地区同城化发展虽然取得不同进展,但还面临一些问题和矛盾,主要表现在局限于交通基础设施与空间发展战略层面。现有的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考核制度,都是以单个城市为考察对象,不可避免地诱发地区经济结构的趋同和重复建设。以辽宁中部城市群各同城化发展城市为例,目前城市群各城市产业结构和企业结构趋同现象十分明显,专业化的分工体系尚未建立,除沈阳外,城市群中其他城市的主导性行业基本集中于制造业、采掘业、建筑业、电力煤气及水生产供应等第二产业部门,而且比较单一,产业结构明显雷同;从各城市的企业结构来看,由于多数城市过分追求自我体系的完善,“大而全”、“小而全”现象十分严重,产业的前后向联系不紧密,比较典型的是虽然有发达的石油加工和钢铁工业,但其前向联系程度却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化工、机械等主要行业的前后向联系程度也不高,城市企业结构也明显趋同,城市企业之间并没有形成真正的专业化分工,技术关联度低,企业之间缺少合理的分工协作。在供水城市与用水城市之间, 生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以及能源设施一体化方面,尚未建 立起市场化的运作机制;在建立区域共同市场,主要是金融市场方面存在一定的障碍,在深层次的功能一体化制度建设层面缺失。各城市政府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以整个区域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进行决策并采取行动,当地方经济利益与整个城市群经济发展全局性、整体性、长远利益发生矛盾时,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和实施者,会竭力维护地方利益,尤其是短期地方利益。这种矛盾表面上看是由于 行政区划所造成的,实质上却是深层体制性的。
4、缺乏地方性团体与民众的广泛参与
在全球化和网络化时代,区域协调主体的一元化正日益被多元化所替代,政府并不需要垄断一切合法的权力,而社会上的各种力量包括其他非正式组织(机构、单位、社团等)也可以负责维持秩序、参加经济和社会调节。未来区域问题的解决和区域协调 必须依靠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公民社会、非政府组织、跨国和跨区域企业联盟、认知共同体等都将发挥重要作用,以社会参与和网络治理来达到更高水平的治理模式。这些 非正式的制度安排,更具开放性和广泛性,可以为社会组织和市民提供更好的参与同城化发展与治理的途径,为更高层次的城市区域组织建立创造条件。同城化发展的终极目的是提升城市竞争力,为市民提供完善的城市功能和良好的生态环境,因此,必须要征集大量的民众参与。而我国目前的同城化发展大多为政府主导型,没有形成真正具有影响力的地方性团体,企业、市民真正参与其中的不多,农村居民没有或很少享受到同城化的建设成果。在同城化建设的过程中,区域共赢、互惠的观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共同打造区域“文化名片”的意识也没有真正形成。
实施同城化发展,可以有效地解决行政区的矛盾和摩擦,消除行政壁垒,开拓共同市场,减少资源消耗,实现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但是同城化发展的发展条件需要培育。有效的同城化发展策略能节约城市间交易成本,平衡不同等级城市的政治权力,促进城市间和谐发展。
1、制定同城化发展规划
制定同城化发展规划要以促进城市内部和城市之间协调发展为主要目的,发展规划中主要针对影响同城化发展较突出的问题,如城市政府在一体化进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区域产业分工与合作、区域环境治理、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土地开发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并以地方法律形式予以固定,使同城化发展规划有法可依,更为重要的是将同城化发展区域的建设和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建立同城化区域管理委员会
建议由同城化发展所在省份的省主要领导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具有同城化发展趋势的各城市的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各市经贸委、建委等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大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人大代表、各种非政府团体的代表、市民代表及各领域的专家担任委员。该委员会基本职能包括制定区域发展政策,协调地区产业发展,制定同城化规划,为地方政府提供技术支持,保护区域环境,协调基础设施建设以监督规划实施等。
3、尽快建立同城化发展的激励机制
申请国家、省政府的行政拨款以及通过同城化发展城市参股的形式设置同城化发展基金,对同城化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城市,由发展基金进行重点补贴,并制定相关政策,引导各城市的统筹协调发展。
4、鼓励成立各种行业的认知共同体
在同城化发展区域,要定期召开区域发展论坛或研讨会,鼓励规划部门、环境、交通、市政、评估等行业组建认知共同体,对城市群内规划建设、产业发展、环境资源、基础设施、土地开发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展开分析或论证,同时可以创造各行业交流的机会与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