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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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财政收入是政府为了供应政府公共活动支出的需要,履行政府的公共管理、公共服务以及国民经济的市场化管理等职能而从企业、家庭等社会目标群体中所获得的一切货币收入的总和。公共财政收入的规模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从而决定着政府活动的范围,进而影响到一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因此,各国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公共财政收入的管理,科学设定财政收入的规模、结构,明确规定财政收入的范围、形式,建立规范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以实现政府的经济意志,促进公共财政分配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有效实现政府的各项管理职能。
公共财政收入一般包括税收、公债、非税收入三种形式。税收是政府为了履行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获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是政府调节经济和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政策工具。公债是政府在资金持有者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信用原则,有偿l地获取公共收入的一种手段。相比于由法律预先规定的税收而言,政府可以根据公共收支的状况,更加灵活地确定是否需要发行公债来调节经济、平衡收支。非l税收入包括政府性基金、公共收费、罚没收入、特许权收入、国有资产收益与境l内外机构和个人捐赠等多种形式。
公共财政收入的作用基本上有两大方面:一是收入作用。政府获得较多的财政资金,又不伤害人们的投资和劳动热情,并使收入过程中成本耗费最少。二是调节作用。财政收入是政府调节社会经济的重要工具。具体表现为:(1)收入再分配。通过税收,缩小个人收入分配差距,体现公平。(2)改善资源配置。通过1差别税收、奖限政策,调整投资方向和结构,使资源优化配置。(3)稳定经济。根据不同经济波动周期调整财政收人,高涨时,增加财政收人,衰退时,减少财政收入,使经济稳定发展。
1.公共性
公共财政收入是以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为目的的,并且在使用上应强调公共参与决定,而不是由少数官僚集团或个人以国家的名义来随意安排。
2.强制性
这主要是从公共财政收入来源的角度来说的,由于公共财政收入的获取主要以公共权力为依托,而公共权力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强制性,相应地公共财政收入也就具有了强制性的特征。
3.规范性
公共财政收入主要取自家庭、企业的所得,因此在获取公共收入的过程中一定要依据一定的法律、法规或政策,做到有章可循,依法行事,避免侵害公众的利益。
4.稳定性
由于公共财政收入是政府行使职能的必要物质基础,政府要运行,国家要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物质保障,因此必须保证公共财政收入有稳定的来源和一定的数额。
公共财政收入的结构[1]
公共财政收入的结构主要是指公共财政收入的来源结构,包括公共财政收入的价值结构、所有制结构和国民经济结构。
从商品价值的结构来看,社会产品价值是由c、V、M三部分组成的。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M部分,只有新创造价值中归社会支配的M部分多了,公共财政收入的增长才有坚实的基础。此外,c中补偿固定资产耗费的折旧也可以构成公共财政收入来源。而对V部分征税,既是调节个人经济行为和控制消费基金增长的重要手段,也是筹集公共财政收入的重要渠道。
从所有制的结构来看,公共财政收入作为一个整体,是由不同所有制的经营单位所上交的利润、税金和费用等部分构成。在我国,国有企业上缴的税、利是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非国有经济上交的公共财政收入比重也在逐年上升。
从国民经济的结构来看,国民经济结构包括部门结构、产品结构、地区结构、规模结构、技术结构等。这里主要分析部门结构。公共财政收入的部门结构是指来自工业、农业、商业、建筑业等部门的公共财政收入所占比重。这一比重是国民经济各部门在经济中所占比重及其效益高低在公共财政收入上的反映。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导,也是公共财政收入的主要部门。工业部门的积累水平较高,为公共财政提供的税利具有比重大、收入及时的特点。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公共财政收入的基础。农业部门一方面以农业税等形式直接向国家提供公共财政收入,另一方面通过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将农业部门创造的一部分价值转移到工业部门实现并以税利形式上交财政。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在经济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部门,是国家的支柱产业之一。随着我国建筑产品的商品化,建筑业与房地产业将提供越来越多的公共财政收入。目前有的开放地区这类收入已占公共财政收入的10%以上。此外,商业部门,以及金融保险业、服务旅游业等第三产业部门所提供的公共财政收入,也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大幅度提高。
公共财政收入的管理原则[2]
公共财政收入管理是指对财政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分配过程的控制和各项财政资金的管理,是财政分配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涉及财政收入分配活动的方方面面,关系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政府财政收入管理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财政收入规模必须与政府职能相适应。财政收入的首要任务是为政府开展各项活动、充分实现政府职能提供物质保障和财力支持,这就要求财政收入的规模、结构必须适度、合理,以满足公共支出的需要。
(2)财政收入形式必须有利于财政收入分配职能的实现。财政分配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强制性分配,既要尊重价值规律,注重效率,又要关注公共财政的公共性,实现公平、公正和公开分配。而财政收入是财政分配的基础环节,因此,必须选择有利于财政收入分配职能实现的财政收入方式,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实现财政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
(3)坚持区别对待、合理负担原则。实现政府职能对财政资金的需要是资金越多越好,而一定时期内国民经济发展水平是一定的,所能提供的资金又是有限的,两者之间始终存在矛盾,要恰当地处理这个矛盾,就应该既考虑财政支出的需要,又考虑财政收入缴纳者支付的承担能力,处理好不同的财政收入缴纳者之间的分配关系。
(4)财政收入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原则。政府借助政治权力取得财政收入为实现国家职能提供资金保证,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要求财政分配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使财政分配关系的客体与主体的利益分配格局处于一种合理、稳定、规范的状态。另外,公共财政本身就是由“公共”对之规范、决定和制约的财政,公共财政收入不仅来自于民,财政支出用之于民,而且整个财政收支活动 要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就要求财政分配政策和收支安排必须公开、透明,有利于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共财政收入的规模分析[3]
一、公共财政收入规模及其衡量指标
一般来看,一个国家的财政实力主要表现为其财政收入规模的大小。财政收入规模是指财政收入的总水平。考察一个国家财政收入规模的常用指标有绝对量指标和相对量指标。绝对量指标主要是财政收入或财政收人总额。相对量指标主要有: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或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财政收入增长速度与经济增长速度之比,等等。一般情况下,主要运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来考察和反映政府的财政收入规模或财政实力,该比重越高,表明一国的财政收入规模就越大。
目前,一般用财政收人占GDP的比重,而不用财政收入占国民收人的比重来反映财政收入的规模,其原因在于:(1)从统计角度来说,我国核算体系已由MPS体系转向SNA体系,在SNA体系中,主要用财政收人占GDP的比重来反映财政收入的规模。(2)GDP反映整个国民经济的最终生产成果,传统的国民收入指标只反映五大物质生产部门的净产值,而财政收人来源于整个国民经济(包括整个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所以,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比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更科学、合理。(3)从财政收入规模的国际比较来看,通常使用的都是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
二、公共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因素
一个国家的财政收入的规模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其中主要的影响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经济发展水平
这是影响一个国家财政收人规模的决定性因素。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用人均GDP来反映,它表明了一国生产技术水平的高低和经济实力的强弱,是一个国家社会产品丰裕程度和经济效益高低的概括说明。一国的人均GDP较高,表明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经济发展水平高,人均GDP较高,则为增加财政收入规模奠定了基础。可以说,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财政收入规模的一个最综合的基础因素,也即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经济决定财政。因为,财政收人最终要来自社会总产品,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社会产品丰裕了,可供财政支配的部分也就会相应增加。根据世界各国的情况,无论是从横向比较还是从纵向比较,都说明了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从横向看,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发达国家,其财政收入规模一般都高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从纵向看,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其财政收入规模一般会呈现上升的趋势。这种情况充分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对财政收入规模的影响。当然,这是就普遍情况而言,并不排除一些例外,因为经济发展水平毕竟不是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惟一因素。
(二)政府职能范围
政府取得财政收入是为了履行其职能,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显然政府的职能范围越大,政府需要筹集的财政收入规模也就越大。所以,政府的职能范围是决定一国财政收人规模的直接因素。这一点可以从西方国家财政收入规模的发展变化中得到反映。在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政府的职能范围十分有限,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国防以及维护国内法律秩序,因而有“夜警国家”之称。在这种“越小的政府是越好的政府”的观念下,自然是“花钱越少的政府就是越好的政府”。当时,西方国家的财政收入一般都不到GDP的10%。但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社会要求政府提供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呼声日益高涨。到19世纪的后期,西方国家政府担负的社会福利职能越来越大。相应地,各国政府的公共收支规模也不断地攀升。目前,西方国家的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3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50%,其中财政收入的40%一50%是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开支。
(三)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
社会产品生产出来以后要在政府、企业和居民个人之间进行一系列的分配和再分配。在我国,国家制定的国民收人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决定了政府、企业和个人在国民收入分配中所占的份额。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国家对国有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的财务管理体制,对城市职丁实行严格的工资管理,对农产品实行“剪刀差”的价格政策,在这种分配制度和分配政策下,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中政府财政的收入规模较大。
在经济体制改革以后,由于国家改革了分配制度,调整了分配政策,国民收入分配开始向企业和个人倾斜,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对于国有企业而言,通过“放权让利”对国有企业利润分配制度进行改革,从而使企业上缴财政的税利有所下降。在国有企业改革的同时,国家还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其发展。另外,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国家为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城镇职工的工资水平,并且在坚持按劳分配的同时,允许存在一定形式的按要素分配。在农村经济改革方面,国家多次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从而使农民个人的收入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经过上述一系列改革政策的出台,原有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改变。政府财政预算内收人占GDP的比重大幅下降。与此同时,个人收入占GDP的比重则有较大幅度的上升,企业收入所占的比重也有所上升。很明显,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府财政收入规模的下降与国民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化也是分不开的。
(四)价格变动
财政收入是政府取得的货币形态的社会产品,它是按照当年的现行价格水平计算出来的。这样,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某个财政年度的价格水平上升,该年度的名义财政收入就会增加。但这种财政收入的增加完全是由于价格水平上升造成的,并不代表财政收入的真正增长。也就是说,这时名义财政收人虽然增加了,但实际财政收入并不一定增加。所谓的名义财政收入是指当年在财政账面上实现的财政收人;而实际财政收人则是指财政收人所真正代表的商品物资(劳务)的数量,在价值上它可以用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财政收入的量来表示。
价格水平对财政收人的影响有三种情况:一是价格水平的增长率超过名义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则实际财政收人水平下降;二是价格水平的增长率低于名义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则实际财政收入水平提高;三是价格水平的增长率与名义财政收入的增长率相同,则实际财政收入水平不变。
从上面的分析来看,物价水平上涨对财政取得收入并不一定有利。但如果物价上涨是由于财政出现赤字,中央银行被迫发行货币弥补赤字而引起的,那么这时的通货膨胀对财政来说是有利的。因为财政在引发通货膨胀的同时,自己多取得了一笔收入(即财政赤字部分),企业和居民个人的实际收入则因通货膨胀而有所下降,财政这种靠中央银行发行货币弥补赤字的做法实际上是对企业和个人征收了一笔税收,人们通常把它称作“通货膨胀税”。另外,如果一个国家的税收制度是以累进的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当出现通货膨胀时,企业和个人的名义收入水平就会提高,其适用的最高边际税率就会相应提高,出现所谓“档次爬升”的局面。一旦出现了“档次爬升”,政府的财政收人水平就会提高。
(五)税收管理水平和税收政策
由于税收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因此影响税收收入的因素也就成为影响财政收入规模的重要因素。在税源既定条件下,税收管理水平和税收政策决定了税收收入的规模。税收管理水平包括税务管理的质量、国家对税务管理组织力量的安排、纳税人的守法程度、税务官员的廉洁程度、对征纳双方违法行为处罚的轻重、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质量与税收效率等等。税收政策则包括税种的选择、税种的数目与结构、税率的高低与税收优惠的实施情况等。
除上述因素外,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和经济管理体制,一定时期的经济结构,如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以及宏观经济政策、经济的景气周期等都是影响一国财政收入规模大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