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豁免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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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豁免員工是指薪水按照小時計算的(雖然有些非豁免員工領取的是薪水)員工。但是,如果非豁免員工一周的工作時間超過40小時的話,需要支付加班費。 胡說
這種豁免/非豁免的區分是帶有極端主觀色彩的。例如,負責監督員工、管理某項預算或是需要超出規定的條條框框自行進行分析、判斷、解決的工作,那麼該職位就可能是豁免的,而像一些行政性的工作,如填寫表格或只需要按照條條框框執行、無須自己再分析判斷解決的工作,這樣的職位可能就是非豁免的。
如果你一直將某位員工歸為豁免員工,而政府的勞工部門不認同你的劃分方式,你將要向這名員工補發所有的加班費,時間要追溯到兩到三年前。這筆補發款將會是很巨大的一筆數額。你採用什麼樣的方式劃分員工的豁免身份,會因為你的企業身處行業的情況而變得很複雜。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向你所在地區的勞動管理部門咨詢,或是請教律師。如果這個問題沒有妥善處理,將會給企業帶來嚴重的後果。
員工不可以放棄自己獲得加班補償的權力。因此,即使員工在協議中簽字認可,放棄獲得加班費,這樣的協議也是毫無意義的。員工還可以在日後申訴,要求自己的非豁免的身份。
對於非豁免員工來說,加班費似乎是工資中一塊不可或缺的部分,許多行業的非豁免員工都是靠這份加班費來維持生計。沒有人會對加班在許多情況下的必要性有爭議。問題是,你要問問自己,加班是否是企業最佳的選擇。這個問題的答案並非是你所認為必定無疑的,看看以下這些有關加班的真實情況:
相比之下,讓目前的工人多加班比招聘一名新員工花費要少,招聘一名新人需要支付額外的福利和工資稅。當然,通過加班來降低成本只是一種短期有效的行為。長期通過加班來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最終會導致消極的後果。大量的研究證明,超負荷、長期的加班將會增加工傷事故的發生率,損害員工計程車氣,並給員工的家庭生活帶來壓力。你最好不要把加班當作萬全之策,而只是在短期內,例如當員工請病假、休假或短期內工作負擔太大時進行使用。如果勞動力的缺口持續增加,你就要考慮招聘新員工或通過聘請應急工來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