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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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置換(Equity replac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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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置換就是把兩家以上的公司通過互換股權來達到降低有關公司的國有股比例、改善公司的股本結構、促使投資主體的多元化的目的。在股權互換的過程中,國有股東甲將其持有的乙公司的部分國有股與一非國有股東所持有的丙公司的股份進行等價值地交換,即甲持有丙公司的股份,則原來乙公司的國有股比例得到了降低。
股權置換需要通過書面協議形式得以體現。有關協議轉讓的法律要求對其也適用。同時,股權置換的雙方必須履行各自公司的董事會批准程式及必要的工商變更登記手續,以及國有資產的評估和審批程式。
股權置換,其目的通常在於引入戰略投資者或合作伙伴。通常股權置換不涉及控股權的變更。股權置換的結果是:實現公司控股股東與戰略伙伴之間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關聯。
交叉持股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間互相持有絕對控股權或相對控股權,使母子公司可以相互控制運作,其產生的原因是母公司增資擴股時,子公司收購母公司新增股份。
交叉持股容易發生不正當的關聯交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損害公司利益,不利於維護子公司獨立法人人格(是企業產權模糊化,難以形成實際控股股東,公司的管理人員取代公司所有者成為公司的主宰,形成內部人控制),不利於維護小股東利益(關聯公司中,少數股東的利益可能會受到大股東或控股集團意志的損害,在商業機會上、分配利潤上,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對待,從而激發股東矛盾,對公司法人治理十分不利。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可考慮通過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有關機構(三會)的表決,對投資的限額也有許可權制,因此加強對關聯公司經營決策的監管和控制,表決權的保護,增加審慎性。
關於股權置換的方式,實踐中有三種方式,即股權置換、股權置換加現金或股權置換加資產。
- (一)股權之間置換的法律風險
這是指不需要支付任何現金就能完成置換,從而有效降低了財務上的風險。通常發生在有優勢互補需要的企業之間進行。
比如,7月28日,一項醞釀了半年之久的股權置換案終於塵埃落定,聯想(0992,HK)將旗下IT業務主體部分作價3億元人民幣,置換亞信科技(即亞信控股有限公司NASDAQ:ASIA)15%的股權,完成了兩家公司在IT服務領域內的業務合作。
據聯想上一年度財報,其IT服務部門營業額為3億元,以此價格出手基本屬於平價。如果按照聯想歷年對IT服務部的累計投入1億元計算,此次股權轉換,聯想的投資收益相當於200%。目前亞信的股票正處於歷史最低點,僅3億元資產就換來單一最大股東地位,也較2000年亞信百元價位時划算了十幾倍。由於股權置換沒有涉及現金交易,也減輕了亞信的資金壓力。
- (二)股權加資產式置換的法律風險
我們首先研究一個典型案例,來說明這種併購方式的特點。
案例:齊魯軟體重組泰山旅游案。
齊魯軟體是浪潮集團的控股子公司,它是浪潮整合內部軟體資源組建成立辦公自動化研究所、系統集成事業部,購併整合外部社會力量組建成立通信事業部和金融事業部而成立的高新技術軟體開發企業。齊魯軟體作為浪潮的軟體旗艦,也是我國首批四大國家級軟體產業園——齊魯軟體園骨幹企業之一。公司基本定位確定為“面向通信、金融、政府等多行業的大型應用軟體開發與系統集成商”,並與浪潮其它的IT產業發展形成互動。公司擁有通信、金融、行政機關等行業適用的三十多種自主版權應用軟體。
泰山旅游是國家旅游局推薦的第一家上市公司,也是山東省上市的第一家旅游企業,是山東省旅游行業和泰安經濟的支柱企業,資產質量好,獲利能力強,是一個不可多得的優質殼資源。
齊魯軟體對“泰山旅游”的購併分為兩個步驟:一是齊魯軟體與泰安國資局簽定了部分國有股的轉讓協議,進行了股權轉讓,從而使齊魯軟體成為“泰山旅游”的第一大股東;二是進行資產重組,即將齊魯軟體的優質軟體資產(通信事業部、系統集成部)轉換裝入泰山旅游,完成後,齊魯軟體擁有泰山旅游三條索道的所有權,泰山旅游的主要資產及業務則為軟體的開發和生產。
強勁的技術支持和市場拉動,使齊魯軟體進入了迅速發展的快車道。全部收購活動完全結束後,在滬市掛牌的“泰山旅游”(600756)將更名為“齊魯軟體”,成功借殼上市。齊魯軟體將為股東帶來持續的投資價值。
從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這是指由公司原有股東以出讓部分股權的代價或者是採取增發新股的方式使公司公司獲得其他公司或股東的優質資產,優點在於不用支付現金即可獲得優質資產,擴大企業規模。這種方式通常用於一方存在優質資產的情況下,而這部分優質資產可以迅速提高一方的生產能力和規模,而且具有不支付現金的風險,降低了財務風險。
- (三)股權加現金置換式的法律風險
這是指除相互置換股權外,還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才能完成置換。如國美就通過這種方式如願取得永樂控股權。這通常發生在併購轉讓價格非常高的情況下,在置換後通常取得控股地位。
因此,股權置換的方式還是比較靈活的,置換的結果是相互持有股權,需要根據實際情況採取具體的方式
交叉持股通常是母子公司之間互相持有絕對控股權或相對控股權,使母子公司可以相互控制運作,其產生的原因是母公司增資擴股時,子公司收購母公司新增股份,還有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購買母公司的股份,實現交叉持股。
交叉持股容易發生不正當的關聯交易(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損害公司利益,不利於維護子公司獨立法人人格(使企業產權模糊化,難以形成實際控股股東,公司的管理人員取代公司所有者成為公司的主宰,形成內部人控制),不利於維護小股東利益(關聯公司中,少數股東的利益可能會受到大股東或控股集團意志的損害,在商業機會上、分配利潤上,都可能得到不公平的對待,從而激發股東矛盾,對公司法人治理十分不利。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可考慮通過公司章程予以限制,對外投資時,必須經過有關機構(三會)的表決,對投資的限額也有許可權制,因此加強對關聯公司經營決策的監管和控制,表決權的保護,增加審慎性。
感謝,學習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