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加現金置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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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加現金置換是指除相互置換股權外,還要支付一定數額的現金才能完成置換。
例如:國美就通過這種方式如願取得永樂控股權。這通常發生在併購轉讓價格非常高的情況下,在置換後通常取得控股地位。
優缺點主要是針對雙方的收購目的而言的。如果永樂的股東想套現而國美想快速收購,那麼此方式的優點就是縮短談判過程,減少收購成本,與全部用股權置換相比,國美的控制權流失較小;缺點就是國美需要支付一定額度的現金,可能影響企業現金流。
操作方式一般是:A公司增發新股,B公司的股東C公司以其對B公司的股權對A公司投資,取得A公司增發的新股,而A公司取得B公司相應的股權;同時B公司以一定的現金向A公司投資,取得A公司增發的部分新股,成為A公司的股東。
股權加現金式置換的流程如下:
第一步,A公司召開股東大會,決議增發新股;
第二步,B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對股東C公司將其持有B公司的股權轉讓給A公司作出決議,或者直接由B公司其他股東放棄優先購買權,同意C公司將其持有的B公司股權轉讓給A公司。同時B公司根據章程規定召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對B公司以現金向A公司投資事宜作出決議;
第三步,C公司或A公司聘請評估機構對C公司持有的B公司股權進行價值評估;
第四步,A公司與C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且A公司與B公司簽署增資協議;
第五步,A公司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B公司股權,及B公司現金出資進行驗資。A公司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向C公司及B公司頒發股東出資證明,並將C公司、B公司納入股東名冊。同時,B公司辦理變更登記,向A公司頒發股東出資證明,並將A公司納入股東名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