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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中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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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中立(Network Neutrality)

目錄

什麼是網路中立

  網路中立是指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所有互聯網用戶都可以按自己的選擇訪問網路內容、運行應用程式、接入設備、選擇服務提供商。這一原則要求平等對待所有互聯網內容和訪問,防止運營商從商業利益出發控制傳輸數據的優先順序,保證網路數據傳輸的“中立性”。

  最初的互聯網有一個重要特點,即多數價格都設定為零。加入互聯網價格為零;用戶和網站相接觸的價格為零;網站向運營商收取的內容傳送費也是為零。而決定“三個零”的就是“網路中立”原則。

網路中立的概念提出

  “網路中立”的概念可以上溯至上世紀30年代美國的電信法。當時,法律規定任何電話公司不得阻礙接通非本公司用戶的電話。互聯網興起以後,“網路中立”概念的自動延伸,運營商均不得對來自非本公司用戶的數據,比如郵件、視頻等設限。

  從設計之初,互聯網就是對所有人開放的,用戶可以通過簡單合理的定價收費標準來利用網路資源,輕鬆收髮網絡內容,而不必擔心這些內容的網路流量級別會被降低。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普及,平等地對待所有流量也是互聯網具有吸引力的原因之一:個人、新興公司、業界巨頭相互平等。而現在,美國電信運營商正試圖改變長久以來形成的行業慣例,圍繞網路中立性原則展開博弈,他們希望對不同的網路流量實行相應的分級服務。這樣一來,網路用戶就可能面臨兩種選擇:要麼接受低優先順序服務,要麼接受更高的資費標準。

  對於這項原則的支持者來說,他們認為這是保持網路自由與創造力的基本保證。而它的反對者則都是AT&T、Verizon和貝爾公司這樣的電信及互聯網接入服務方面的巨頭。他們認為自己作為商業公司,在建設網路的基礎設施的同時自己的利益卻被邊緣化。《華盛頓郵報》援引Verizon公司高級副總裁約翰的話報道稱,Google正在享受著本應由服務提供商享受的免費午餐。AT&T的首席執行官愛德華也表示,Google和雅虎正在利用互聯網大發其財,認為這兩家公司和他們的用戶都需要為使用互聯網接入服務而付費。美國的大型電話公司都希望通過增設一條“收費車道”來改變這種情況,他們希望給予付費數據優惠待遇,使之能夠更快速地傳輸,即建立起歧視性的網路接入服務。由於這些巨頭多半垂涎於建立自己的有線網,做內容供應,他們的提議是,為了網路更好的發展,建立起歧視性的網路接入服務。

  這種所謂歧視性的接入服務,舉例來說,就是你用Gmail我用Yahoo,而我們都用Bell的網路。由於Yahoo和Bell有合約,前者付錢,後者給與來自Yahoo的數據包優先權,所以不管你Gmail的性能再好,都比我Yahoo的慢,在網路擁擠的時候甚至會有丟失的危險。事實上,這並不是危言聳聽,AOL和Yahoo的郵件就開始通過給各自對方在Spam識別和傳遞優先權等方式,變相的執行類似的歧視性服務了。

  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Who Control the Internet”的作者Tim Wu在Slate上寫道:

  我們最終所面臨的問題是亞當斯密曾經面臨的,即在那些所謂“載體”或者說是基礎建設--道路、溝渠、電纜鐵路和互聯網--中,應該有著特殊的運行原則嗎?自從17世紀以來,我們就強烈的認同一個觀點,即基本的交通通訊網路應該屬於公眾利益範圍內,而不得對個體有所差別,因為有太多的東西依靠與此,它催化整個產業。只要你還是認為互聯網更像是一個高速公路而不是快餐店,它就應該在它所負載的東西上保持中立。

  互聯網之父Vicent Cerf則指出(via Cathayan)網路的特殊結構對於商業和創造力的影響:

  互聯網是分層的...互聯網是端到端的....IP協議是開放的。正因為如此,互聯網沒有中央管理的功能,也正因為如此,互聯網成了創新的基地。人們可以在上面進行他們所能設想的任何活動,進行任何開發,發展任何合理的商業模式

  萬維網發明者Tim Berners Lee則在自己的Blog上寫道:

  重要的在於,當你我連接到網路上的時候,我們可以運行任何程式,沒有人會因為我們是誰或者我們正在做什麼就給與我們排他性的待遇....我們會為了一個高質量或者低質量的網路付費,我們會為了一個特別適合播放視頻或者高質量音頻的網路付費,我們每個人都付費上網,但是誰也不會為了單單為我的排他性網路付費。

網路中立的觀點

  支持者

  網路中立性原則與支持互聯網中立性的條例,是在眾多論壇中熱烈討論的一個主題。從2000年代早期開始,網路中立性規則的支持者們便已開始警告說,寬頻提供商會竭力地在“最後一公裡”(last mile)攔阻他們不喜歡的應用,並且還會區別對待不同的內容提供商(譬如網站、服務、協議等),特別是他們的競爭者。中立性的提議者還認為,電信公司會尋求把捆綁服務的模式更多地用於從其控制的通訊管道獲利的目的,而更勝於滿足客戶對其內容或服務的需求。其他支持者則表示,他們相信“網路中立性”是現今自由的根本重要保證。如互聯網協議的共同發明人Vint Cerf所說的那樣:“互聯網沒有為新內容或服務設計看門人。一條輕鬆但強制的中立性規則可以保證互聯網的持續興旺。”

  反對者

  同時,批評者也認為網路中立性規則是“尋找問題中的答案”(a solution in search of a problem),並相信網路中立性規則會打擊寬頻提供商升級網路與推出下代網路服務的積極性。其他批評者則認為,某些種類的區別對待——特別是為了保證“高質量服務”時——不是問題,而且這還是非常值得期待的。互聯網協議的另一位共同發明人Bob Kahn認為網路中立性術語是一條可調整的口號,他所反對的是:“如果目標是鼓勵人們去構建新的能力,然而構建這種新能力的領導團體,很可能只會把它用在自己以它開始的網路上,而它很可能不會出現在其他團體的網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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