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責任指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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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經濟責任指標體系[1]
經濟責任指標體系是指企業為保證實現其總目標,按照企業內部各責任實體的崗位職責確定的各項經濟責任指標所組成的一個完整而系統化的集合體。
一級經濟責任指標體系[2]
一級經濟責任指標體系指根據總目標分解為由職能部門責任實體所承擔的系統的責任指標集合體。其主要指標:
(2)成本費用方面有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額、工資費用總額、管理費用總額和百元產值成本降低率;
(3)利潤方面有利潤總額、上交利潤和資金利潤率。此外,還有輔助指標,如總產量方面有總產值和產品產量;產品質量方面有產品合格率、產品優級品率、產品質量成本降低率和廢品降低率;產品品種方面有品種計劃完成率和新產品開發投產率;人力開發利用方面有出勤率、勞動生產安全率和全員勞動生產率;科技開發利用方面有技術改革和新產品設計項目數等。
建立經濟責任指標體系的原則[3]
①可控性。是指責任指標是否能夠如期按質按量完成,完全決定於該責任實體的主觀行動,而不受外部客觀的影響和責任實體的努力與否。
②可預算性。是指責任指標的計算,應當符合會計核算的方法。在對責任指標進行計量時,應當有客觀的標準可循,不能使得一個指標在運用多種方法和多種標準計算後,可以得出若幹個不同的結論,這樣就會使考核工作無所適從,甚至混淆了是非與功過,一個指標應當用一定的方法進行計量核算,完成與否,只能有一個結論。這就是責任指標的可預算性。
③可使用性。是指責任指標應當能夠滿足企業和責任實體用以編製預算,用以進行預測、決策、控制和考核的需要。
④整體性。是指企業所屬各種類型的責任實體,下達各項不同的責任指標時,圍繞“為了實現企業總目標”這樣一個中心,從企業的整體角度出發,制訂和下達各種責任指標的原則。
設計經濟責任指標體系的重要性[1]
科學地設計經濟責任指標體系是實行責任會計管理的一個基本環節。因為經濟責任指標體系中所確立的各項責任指標,不僅是各責任實體在一定時期內的奮斗方向和目標,而且是考核各責任實體應負經濟責任的具體標準。所以,只有科學地設計經濟責任指標體系,才能準確劃分經濟責任和規定經濟責任;才能按照所確立的經濟責任指標體系科學地組織責任會計核算;才能按照責任指標和核算反映的實際業績考核各責任實體的經濟責任;最後,才能根據內部各經濟責任實體履行經濟責任的程度,正確執行獎懲制度。從而為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度的貫徹和責任會計管理科學化,以及為達到實行責任會計管理的終極目的——實現企業從生產經營的總目標奠定良好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