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事業單位預算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科學事業單位預算是單位根據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製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
作為籌集、分配、運用、控制資金的依據,單位預算由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和其他收入組成;支出預算由事業支出、經營支出、自籌基本建設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和上繳上級支出組成。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共同構成科學事業單位的預算整體。
國家對科學事業單位實行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核定收支,即單位要將全部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列預算,報經財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財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根據單位的特點、事業發展計劃、單位收支狀況以及國家財政政策和財力可能,核定單位年度預算收支規模。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即對非財政補助收入不能滿足支出的單位實行的辦法,其中,定額補助就是根據單位收支情況,並按相應標準確定一個總的財政補助數額;定項補助則根據單位收支情況,定額或者定項補助的程度也各有不同。對非財政補助收入可以滿足經常性支出需要的單位,定額或者定項補助的程度也各有不同。對非財政補助收入可以滿足經常性支出需要的單位,定額或者定項補助可以為零。超支不補、結餘留用,即單位預算在經財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以後,由單位自求平衡。除特殊原因外,單位增加的支出,財務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不再追加經費,因增收節支形成的結餘,可留歸單位繼續使用。
為了保證預算編製的質量,加強對單位預算的管理,預算編製必須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
必須堅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則;
必須籌兼顧、保證重點、合理安排各項資金,將有限的資金用於事業發展的關鍵方面;
必須扶持規範化、科學化的原則,運用科學的方法進行編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