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協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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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協同(knowledge Collaboration,K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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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協同是指知識管理中的主體、客體、環境等達到的一種在時間、空間上有效協同的狀態,並實現在恰當的時間和場所( 實體空間或虛擬空間) ,將恰當的信息和知識傳遞給恰當的目標或對象,並實現知識創新的“單向”、“雙向”或“多向”的多維動態過程,是知識管理的高級階段。[1]
知識協同的理解[1]
知識協同是知識管理髮展的高級階段。在以“知識協同”為主要標誌的知識管理階段,企業組織通過實踐社區、學習社區、興趣社區、目的社區等進行知識的協同和交互。知識協同是組織的一種能力,它能將恰當的信息在恰當的時間傳遞給恰當的人。知識協同是一種“活動”,如協同開發、協同著作等; 活動中參與成員努力進行個人的知識創造,並最終形成有價值的成果。
知識協同有利於企業整合組織的內外部知識資源,使組織學習、利用和創造知識的整體效益大於各獨立組成部分總和的效應。在敏捷製造環境下,“知識協同”就是利用團隊和企業的知識來協同企業的工藝設計過程,並強調“知識”反映經濟環境和企業競爭的焦點,而“協同”則代表了企業的工作模式。知識協同可以看作是同一產業或相關產業的關聯性組織( 包括企業、科研院所、政府等) 在集群的協同化環境下,以知識創新為終極協同目標,融合多項知識資源和協同能力,多個協同個體參與的知識活動過程。
綜合以上對知識協同的認識,可以得到以下幾點:①知識協同包括四個要素,即知識主體( 知識活動的參與成員,知識主體組成“空間”的概念) 、知識客體( 知識) 、時間、環境( 包括“軟環境”如文化環境,以及“硬環境”如電腦環境等) ; ②知識協同強調知識傳遞的時間、對象、空間的“準確性”,即時間的準時性、傳遞目標( 主體) 的準確性、傳遞對象( 客體) 的準確性和準時性等; ③知識協同強調“動態性”,即在不同的時刻知識的主體和客體所處的狀態是不同的,隨時間的變化而不斷地發生改變; 一般情況下,由於眾多知識主體在“知識協同”活動中的不斷參與和個人知識創造,“知識客體”的內容越來越豐富,價值也會越來越大。
知識協同產生的背景[2]
知識協同的出現,與社會經濟發展、科技進步、市場需求以及一些先進理論的發展有密切相關的關係。近年來,知識管理、協同學等理論的發展為知識協同研究提供了思想、理論與方法基礎,而現代網路信息技術的發展為知識協同的實踐提供了平臺與技術支撐,社會經濟發展與市場需求對知識協同的發展起到了推動作用。
(1)全球經濟一體化。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企業之間依賴性和關聯性加強,企業之間的競爭演變為鏈與鏈、群與群、生態圈與生態圈之間的競爭,企業必須面向全價值鏈、供應鏈或集群整體進行協同創新,實現企業共生。
(2)信息技術的迅猛發展。隨著現代網路信息技術的發展,使企業可以藉助網路把產品沒汁、工程、製造、採購、市場、銷售、供應商、客戶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形成一個全球的知識網路。通過網路信息技術,可將企業寶貴的知識資源轉移到一個易控制的、方便共用的平臺上,並對相關的知識、信息進行有效的獲取、處理、傳遞和應用,能夠實現跨組織的異地同步協作。
(3)知識成為企業最具競爭力的資源。知識經濟時代要求以知識、信息為增值的主要對象,知識創新成為企業活動的核心。企業要提高知識創新的速度和效率,就需要通過協同的方式加強知識的共用、交互與激活,並通過挖掘知識資源之間的關聯進行知識整合。
(4)企業存在知識缺口。企業面對複雜網路中大規模、快速的知識創新活動時,常常出現知識缺口,為彌合知識缺口,需要選擇動態聯盟或建立虛擬企業的方式進行合作知識創新。基於知識協同過程,可實現快速的知識傳遞和有效的知識共用,通過知識吸收增加企業的知識存量。
(5)市場要求企業快速響應。動態多變的市場環境要求企業做出快速響應,這就要求流程中的知識/信息能夠快速流動且保持一致。而企業流程單元中的知識常常被封裝在一個個“小隔問”內,無法高效、快速的流動,形成了“知識孤島” ;同時,來自業務流程終端— — 客戶的知識無法溯源而上。因此,企業需要通過協同的方式加速流程網中的知識流動,對市場變化做出快速、準確的判斷,縮短產品上市時問。
知識協同的特征[2]
(1)面向知識創新。知識協同的最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完成知識創新任務,知識協同的實質就是一個協同知識創新的過程。知識創新包括原始知識創新和集成知識創新等,具體體現在管理創新、組織創新、流程創新、產品創新等多個方面。在知識協同的過程中,始終將知識資源作為運作和管理的核心。
(2)知識互補性。知識互補性是擁有知識資源的各個行為主體之間進行協同的基礎,也是知識協同的重要特征。知識協同中的多個知識資源通常屬於不同的行為主體,這些行為主體既是知識的提供者,也是知識的接收者。通過知識協同的方式,可以彌補各自行為主體的知識缺口或知識能力的薄弱,從而減少知識學習和吸收的成本。
(3)共贏性。知識協同的前提基礎是所有行為主體的互利共贏。在知識協同過程中,每個行為主體不僅可以減少知識創新的運作成本,獲得知識資產創造的價值,而且還能實現整體協同效應的最大化。
(4)知識協同平臺支撐。知識協同平臺是由電腦網路、工作系統、知識庫、交互界面和支撐技術(Groupware、Knowledge Grid和Ontology等)等構成的一種協同環境或系統平臺。參與協同的各個行為主體藉助知識協同平臺可獲得定製的知識服務,並得到最大限度的知識共用和傳遞,從而可以真正高效地進行協同工作。
(5)“1+1>2”的效應涌現特性。多個行為主體在協同過程中,通過知識的關聯、交互、共用、碰撞、整合和激活等一系列知識活動,將使協同團隊整體獲得的效應大於各行為主體獨立完成任務的效應之和。
知識協同與相關概念的區別[1]
(一)知識協同與知識共用
1.側重點不同。知識共用強調的是知識成果的“共用”、“共用”,而知識協同強調的除了知識的“共用”之外,更重視針對一個或多個目標而“協同”或“協作”運行,解決“誰”( who) 、何時( when) 、誰先、誰後,是“並行”( parallel) 還是“串列”( serial) 提供或獲取相應的知識等問題,並將“恰當的知識”傳遞給“恰當的人”,進行知識的共用和共用,即知識協同強調知識傳遞的“時間”和“目標”( 知識傳遞的對象) 的準確性,否則可能會影響知識項目“按時”、“按質”地完成。
2.時間相關性不同。知識協同強調時間的準確性,與時間“高度相關”,而知識共用在一般情況下是不受時間限制的,授權範圍內的知識主體可以“任何時間”共用相應的知識客體。這一點可以引文中的知識共用為例,一篇已經公開發表的文章可以在任何時間供任何知識主體共用。
(二)知識協同與知識轉移
1.側重點不同。知識轉移側重於研究知識從知識主體的一方( 發送方) 到另一方( 接收方) 知識轉移的過程,這與知識協同的側重點是明顯不同的。
2.蘊含關係。在知識協同過程中,存在著知識主體之間的“知識轉移”,因此二者存在蘊含關係,即知識協同包含知識轉移。
(三)知識協同與知識網路
1.側重點不同。知識網路側重於探討由知識結點及結點間的聯繫組成的網路體繫結構,它是對已經發生了的知識主體之間的“聯繫”的描述,但不能反映是“何時”的以及是“如何”發生的。知識協同強調的是知識主體、客體等之間的協同化動態交互過程,目的是在“恰當的時間”內將“恰當的知識”傳達給“恰當的對象”。
2.轉化關係。知識協同的結果表現為“知識網路”的結構; 知識協同體現的是一種“過程”,而知識網路體現的是一種“結果”(曾經發生的總的“結果”) 。
(四)知識協同與知識整合
1.側重點不同。知識整合側重於探討知識的“集成”、“組合”、“整合”( 同時也可能會產生知識的創新) ,是一種從個人知識變為組織知識的過程,而知識協同強調的是知識主體之間的“協同”、“協作”及“時間”、“目標”的準確性,二者的側重點明顯不同。
2.時間相關性。知識整合與時間有一定關係,但是並不像知識協同那樣與時間密切相關,強調時間的準確性,而是側重於最後時間的綜合集成過程。
(五)知識協同與知識創新
1.側重點不同。知識創新側重於對知識“增值”的過程探討,而知識協同側重於探討知識主體之間的“協同”( 或“協作”、“合作”,且強調時間、目標等的準確性) 。
2.因果關係。知識協同是“因”,知識創新是“果”。知識協同以知識創新為最終目的,知識協同是實現“知識創新”的內在動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