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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狩獵旅游是指利用目的地的野生動物或圈養動物資源,通過游客參與動物獵捕的活動而達到滿足旅游者精神需要為目的的一種旅游方式。狩獵旅游的目的在於消遣、休閑和娛樂,並非獲取動物骨肉和皮毛,因而不同於傳統的狩獵活動。通常,狩獵旅游者的經濟收入相當高、文化教育素質較高,旨在追求個性化、具有冒險精神的旅游方式。因此,狩獵旅游屬於高端旅游項目,對目的地的設施、設備、服務質量等要求較高。
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理事會(WCED)首先提出旅游可持續發展的概念及其包含社會、經濟和生態3個方面的可持續發展內容。其中,社會可持續發展是指所有參與旅游活動的個人和團體都有權決定旅游費用、收益和旅游決策,目的在於消除當地的貧困(UNECP,1992)。經濟可持續發展是指在現有資金條件下,通過發展旅游,最大限度地提高當地居民的生活水平(Pae.hike,1999)。生態可持續發展則要求生態資源的使用速度不能超過生態資源的自然恢復速度(Serageldin,1993)。具體到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兩個方面,旅游可持續發展要求優先考慮當地居民的經濟和社會文化的可持續發展,限定任何形式的旅游必須首先顧及當地居民的利益,而不能將當地居民的利益排除在旅游可持續發展之外。狩獵旅游是一種特殊的旅游產品類型,它的發展對當地自然、生態環境有極強的依賴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是保證狩獵旅游持續發展的基本條件。
(1)發達國家狩獵旅游與目的地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係
發達國家的狩獵旅游發展,已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社會、經濟和生態可持續發展的良性迴圈。首先,狩獵旅游帶來豐厚的經濟回報,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1998年,在美國,狩獵對當年的經濟影響超過650億美元,狩獵產業的直接收益額為400億美元,當年參加狩獵的人員超過1400萬,15個美國人中就有一個參加了狩獵活動,並且解決了70多萬人的就業問題,如將這些個體狩獵者合成一個公司,他們的稅收將會排到美國500強企業的第35位。其次,發達國家的狩獵旅游收入真正做到了“專款專用”,經濟收入主要返回了狩獵旅游的目的地,有力地推動了當地經濟、社會和生態的可持續發展。例如,加州漁獵局銷售狩獵執照和狩獵指標的收入進入一個特別的“漁獵保護賬戶”,作為漁獵局的預算收入來源,主要用於發展狩獵目的地的經濟和保護生態的多樣性(FishUA,WildlifeMA,1998)。
(2)發展中國家狩獵旅游與目的地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係
狩獵旅游是發展中國家旅游業發展中的一柄雙刃劍。一方面,可以通過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和監督體制,以提高當地經濟發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為目的,形成兼顧生態效益的狩獵旅游發展模式,有助於目的地旅游業發展水平、經濟發展水平和居民生活水平的全面提升。印度加撒爾瑪(Jaisalmar)地區每年騎駱駝狩獵活動便為當地吸引了200萬名游客,狩獵旅游收入又極大地促進了當地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而且幫助大量的婦女實現就業(Shackley,1996)。博茲瓦納奧卡瓦格三角洲(OkavangoDelta)的濕地狩獵旅游收入占該國旅游收入的80%以上,狩獵旅游拉動的住宿業便雇用了當地1658名居民,占博茲瓦納旅游業就業人口的16.6%,當地居民人均月收人則由83美元提高到100美元(Mbaiwa,2005)。另一方面,由於資金匱乏、技術落後以及當地居民文化教育素質不高等原因,開展狩獵旅游活動不僅不能實現可持續發展,而且容易形成阻礙當地社會經濟發展的飛地旅游模式。飛地旅游(EnclaveTourism)是指旅游目的地因為處於邊遠地區,相關旅游設施設備、交通運輸無法滿足旅游者的需求,需要依靠外來資本和外國公司經營運作的一種旅游模式(Britton,1982)。
①飛地旅游對狩獵目的地經濟可持續發展的不利影響
飛地旅游容易造成大量的旅游收入漏損,削弱旅游乘數效應對當地經濟發展的作用,違背了旅游可持續發展原則。首先,旅游者的主要消費場所位於目的地的中心城市,大量的旅游收入分配到旅游者聚集的中心城市,而不是開展狩獵旅游的區域。其次,外國和國內其他地區的狩獵旅游者所支付的旅游費用多數都分配給外國或本國其他地區的旅游交通部門和旅游社,真正分配到當地經濟中的收入較少(Hartle,1990)。同時,由於當地的旅游設施設備較為落後,員工素質偏低,造成分配到當地經濟中的狩獵旅游收入在購買設施設備和聘請其他地區專業經營管理人員時漏損掉了。再次,飛地旅游還可能阻礙當地中小型旅游服務企業的發展。狩獵旅游是高端旅游產品,對旅游過程中使用的設施設備和服務要求較高。在當地經濟、技術發展程度與居民文化知識水平無法滿足這一要求的情況下,大量外來旅游服務的經營者逐漸參與當地旅游,提供相關服務項目,致使當地中小型服務企業受資金、技術和人員素質等方面的制約無法與外來投資經營者展開競爭而逐漸地被排除到旅游經濟之外。
②飛地旅游對狩獵目的地社會文化可持續發展的不利影響
首先,飛地旅游影響旅游收入再分配的公平性,並且加劇當地居民對旅游業的抵觸情緒。狩獵旅游對員工素質的要求較高,當地居民的文化教育程度在旅游開發初期無法滿足這種要求,因而不得不雇用外來經營者和管理者。這些外來員工工資遠遠高於當地居民的平均工資水平,並且還有拉大的趨勢。工資差異的加大無疑會增加當地居民對狩獵旅游的反感程度,他們認為狩獵旅游是他們收入微薄和持續貧困的根源所在。其次,飛地旅游降低旅游者與當地居民接觸交流的機會。旅游者住宿在中心城市,每日搭乘當地交通工具往返於中心城市和狩獵目的地,很難有機會直接接觸當地居民,無法體驗當地的生活風貌,阻礙了旅游者與當地居民的溝通和互動,不利於社會文化的可持續發展。
總而言之,狩獵旅游是旅游可持續發展的一種嘗試,是當地旅游資源開發和經濟社會發展模式在一定客觀條件制約下產生的旅游方式。國外狩獵旅游開發的經驗充分表明,狩獵旅游這種高端旅游方式在實現狩獵旅游的可持續發展中,對目的地的政策法規、旅游規劃、產品營銷等各個方面的要求較高,因此,實現狩獵旅游可持續發展是一個任重道遠,不斷完善的探索過程,盲目草率地開發狩獵旅游不僅不能實現旅游的可持續發展,而且還會造成目的地的經濟衰退、當地居民生活質量下降,以及生態環境惡化等不良影響。
- 馬鵬.基於可持續發展觀下的我國狩獵旅游發展策略探究(A).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學報.2007,7